- 編號:39519
- 書名: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奧運會與國際體育爭端解決機制研究叢書
- 作者:裴洋著
- 出版社:武大
- 出版時間:2009年3月
- 入庫時間:2009-5-17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有以下特色:
第一,選題新穎,視角獨到。體育法學范圍內的研究論題相當廣泛,但目前我國體育法學者的研究熱點多集中于體育糾紛的解決方式等少數幾個領域,比如體育仲裁制度。體育法的研究廣度明顯不夠。本書作者從反壟斷法的視角出發,對體育產業的法律規制問題進行探討,可謂獨辟蹊徑,不僅拓寬了我國體育法學研究的范圍,充實了我國體育法學的研究內容,有助于我國體育法學科體系的建構與完善,而且也將反壟斷法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領域、新的高度。作為我國第一部從反壟斷法視角研究體育產業規制問題的學術專著,作者的研究工作顯然極具開拓性與創新性,填補了我國在該領域的研究空白。
第二,觀點明確,論證有力。本書所引用的法律文件、案例和各國學者觀點非常詳實,但作者并非一味堆砌材料而讓自己的聲音湮滅在材料中。作者的基本觀點是非常明確的,即體育產業應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但在規制的過程中必須顧及體育的特殊性。體育的特殊性是全書的核心概念,正是因為體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才需要得到法律的特殊調整,這也恰恰是體育法學這一法學學科獨立存在的基礎。圍繞基本觀點,本書對反壟斷法在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的競爭、賽事準入、俱樂部遷移、運動員流動、比賽電視轉播權轉讓等體育產業運行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得出的結論是令人信服的。
第三,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反壟斷法是歐美發達國家和地區規制體育產業的首要法律手段,有關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相當豐富。我國的體育產業還處于起步階段,其中蘊含的巨大潛力尚未發揮出來,但實踐中的矛盾和問題卻不少,若要加以妥善解決,則很有必要對國外的這些經驗加以借鑒,改變我國體育產業中法律缺位的現狀。2007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運用反壟斷法規制我國的體育產業已初步具備了可能性。然而,無論是對于各級行政與司法機關或是體育產業中的各個主體來說,如何具體運用反壟斷法的原理與規則來對體育產業中涉嫌壟斷的行為進行分析、如何協調體育的自治與法治之間的關系,恐怕還是相當陌生的。為此本書作者特辟一章專門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討,并得出了頗有見地的結論,可以說非常具有參考價值。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概論
第一節 體育產業概述
一、職業體育俱樂部和職業體育聯盟/協會的建立與發展
二、職業體育俱樂部的經濟狀況
三、美國體育模式與歐洲的體育模式的各自特點
四、競爭平衡問題
第二節 反壟斷法概述
一、美國反壟斷法
二、歐盟競爭法
三、反壟斷法上的相關市場界定
第三節 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的適用概述
一、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的適用領域一覽
二、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適用的基礎性問題
三、體育產業中的反壟斷法適用除外
第二章 反壟斷法在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中的適用
第一節 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常用的手段及其反壟斷法分析
一、向其他聯盟球隊所在的城市擴張
二、控制電視網絡
三、禁止業主在其他聯盟俱樂部中持股
四、禁止俱樂部加入其他聯盟
五、阻礙運動員向其他聯盟流動
六、相互競爭的聯盟之間的合并
第二節 反壟斷法適用于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的典型案例:FIA案
一、案情介紹
二、歐盟委員會的分析
三、FIA對其商業開發計劃的修改
四、案件評析
第三章 反壟斷法在賽事準入制度中的適用
第一節 對業主的資格限制
一、禁止和賭博集團有牽連的業主進入聯盟一
二、禁止媒體和俱樂部之間的合并
三、禁止公有制主體在俱樂部中持股
四、禁止俱樂部關聯所有權
第二節 對俱樂部的準人限制
一、限制職業體育聯盟中的俱樂部數量
二、為俱樂部進入聯盟設定經濟標準
三、為俱樂部設定治理結構上的標準
四、有瑕疵的俱樂部準入程序
第四章 反壟斷法在俱樂部遷移中的適用
第一節 俱樂部遷移的起源與概況
一、城市的雙重角色
二、俱樂部的個體利益取向
三、聯盟的整體利益考慮
第二節 反壟斷法在俱樂部遷移中適用的實證分析
一、“舊金山海豹隊訴NHL案”
二、“洛杉礬紀念體育場委員會訴NFL案”
三、“NBA訴快船俱樂部案”
四、“圣路易斯代表與訪客委員會訴NFL案”
五、“廣場案”、“巴特沃斯案”及“塘鵝案”
第三節 對俱樂部遷移的反壟斷法理論分析
一、對俱樂部市場遷移的市場界定
……
第五章 反壟斷法在運動員流動制度中的適用
第六章 反壟斷法在體育比賽電視轉播權買賣中的適用
第七章 體育產業中的其他反壟斷法問題
第八章 對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適用的若干思考與探討
第九章 運用反壟斷法調整中國體育產業的初步構想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書共3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