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9767
- 書名:行政調解、和解制度研究:和諧化解法律爭議
- 作者:湛中樂等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9年6月
- 入庫時間:2009-6-5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在我國,行政調解作為行政機關解決民事爭議的一種手段已經得到廣泛應用,但是“調解”、“和解”作為行政糾紛的解決方式則尚需要獲得進一步的完善:前者在制度上較為分散,未被系統地建構,其一般機理也未得到系統性的探討,后者則遭遇學理與制度實踐的拒絕。然而,行政調解作為一種溫和、靈活的行政手段已經日益得到廣泛應用;而理論及立法的否定,也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行政糾紛和解的實踐。它們都很需要獲得推進。基于這一點,本項研究試圖探索在我國建立行政調解、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為之提供有益的立法建議;這一研究在學理探索和實踐需要方面都有著重要意義。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和諧:調解、和解制度之社會背景
一、和諧社會理念在法學領域的貫徹
(一)和諧社會與法治國家的兼容并建
(二)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目標:利益平衡與糾紛化解
二、契約型社會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創新和建設
(一)中國傳統民間糾紛的解決機制——民從私約與調解
(二)現代訴訟意識、契約意識與糾紛解決方式多元化
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之社會基礎
(一)利益多元化與糾紛多元化局面的形成
(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所需社會資源
(三)多元化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之特點
四、“多樣化調解、和解制度”與和諧社會的構建
(一)多樣化調解制度
(二)多樣化和解制度
(三)行政法領域之調解、和解制度
第二章 非強制行政:行政調解、和解制度之行政法基礎
一、公權力(行政權)的契約化與非不可處分性理念的轉變
(一)行政法的契約品質
(二)現代公權力(行政權)的可處分性轉變
二、非強制行政與行政法領域中的糾紛解決機制
(一)和諧社會需要非強制行政方式的廣泛運用
(二)現代行政法理論之關于非強制行政的內涵與價值
(三)非強制行政行為的特點
三、行政調解、和解制度中應貫徹的行政法基本原則
(一)傳統“依法行政原則”的桎梏與超越
(二)非強制行政與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擴展
第三章 行政調解制度研究
一、行政調解的概念分析
二、行政調解的特征、原則和功能
(一)行政調解的特征
(二)行政調解的原則
(三)行政調解的功能
三、行政調解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一)行政調解與法院調解
(二)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
(三)行政調解與行政裁決
四、行政調解的效力與救濟制度
五、其他國家和地區行政調解制度比較與借鑒
(一)大陸法系有關國家的行政調解制度
(二)英美法系有關國家和地區的行政調解制度
(三)其他國家和地區行政調解制度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六、我國現行行政調解制度構架
(一)我國行政調解制度的種類
(二)我國行政調解制度的基本內容
七、我國行政調解制度實踐分析
(一)公安行政中的行政調解
(二)環保行政中的行政調解
(三)商標侵權中的行政調解
八、我國現行行政調解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調解制度內容簡單、對象含糊
(二)法律文件種類形式多樣,層次參差不齊
(三)行政調解程序缺失
九、我國行政調解制度的完善
(一)優化行政調解的組織,增強調解人員專業化
(二)健全行政調解的程序
(三)明確行政調解效力
第四章 行政和解制度研究
一、行政和解的概念
二、行政和解的類型
(一)撤訴模式與契約模式
(二)訴訟中和解和復議中和解
三、行政和解的特征
(一)行政和解的雙重屬性:實體法律行為與訴訟行為屬性
(二)行政和解的主體結構:多方主體的互動
(三)行政和解的有限性
(四)和解結果的靈活性
(五)外部審查的必要性
四、行政和解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一)“行政和解”與訴訟法上的“和解”概念
(二)行政和解與行政調解
(三)行政和解與辯訴交易
五、行政和解的功能和意義
(一)行政和解制度的直接功能
(二)行政和解制度的間接意義
六、行政和解的原則與程序
(一)自愿原則及相關程序
(二)合法原則及相關程序
(三)利益保護原則及相關程序
(四)外部審查原則及相關程序
第五章 我國行政調解、和解制度模式的構建與分析
一、行政調解制度:作為一種解決民事爭議的行政行為模式
(一)自愿原則及其相關程序設定
(二)公平原則及其相關程序設定
(三)行政調解的程序總瞰
二、行政和解制度:作為一種行政爭議的糾紛解決機制
(一)啟動環節
(二)協商環節
(三)撤訴或協議環節
(四)瑕疵救濟環節
(五)總體上的立法建議
附錄一:調解、和解案例
第一部分 行政過程中的調解案例
第二部分 行政復議中的和解案例
第三部分 行政訴訟中的和解案例
附錄二:法律法規中有關調解的規定
第一部分 法律中有關調解的規定
第二部分 行政法規中有關調解的規定
第三部分 重要的地方性法規中有關調解的規定
本書共2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