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等法學教育中的種種現象,我們感到困惑,也產生了很多的憂慮:十年前的時候,法學專業是所謂的“熱門專業”之一,現在的熱門專業排行榜早已不見了“法學”的蹤影;法學本來是很“專業”的專業,但在日前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求職的時候,很多用人單位感覺法學學生似乎最沒有專業;很多學生學了四年的法學專業,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專業名詞,在被問到一個案子如何處理的時候,可以侃侃而談、頭頭是道,滿口專業詞匯,甚至德國如何規定、美國有某個新鮮的理論,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國怎么規定,這個發生在中國的案子究竟該如何解決,等等。這種現象似乎可以稱為“專業教育的非專業化”。2005年賀衛方教授在網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針對現在考研過于注重公共課程、不注重學生對于專業的喜好這種現象而進行的挑戰。法學教育中出現的這些現象,可能與整個大的教育背景有關。很多文科的學生進入大學后,“一半時間在學外語,一半時間在打游戲”。因為文科的期末考試都比較簡單,學生混個學分順利畢業是不成問題的,很多學生對專業的學習都是考試前一個月甚至一個星期前死記硬背對付考試,所以有人戲稱,有些文科學生大學四年實際上是學了八個月甚至更少。我們在抨擊應試教育而強調素質教育的時候,卻把專業教育給“晾”了。這種“不專”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很多法學教育工作者和從業者的憂慮和不安,長此以往,不僅對我們的法學專業學生會造成不利影響,極而言之,可能對我國的法學教育造成戕害。因此,我們建議,法科的學生還是應該學好專業,把這個專業性很強的專業修煉成自己的看家本領,從而能夠以專業而謀得生存、謀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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