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通過馬里旦自己的語言,將他關于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的觀點,介紹給讀者。
第一章將向讀者展示馬里旦自然法理論的某些認識論背景。在本章中,馬里旦提醒我們:稟賦知識(Knowledge through Connaturality)并不是道德知識所特有的。審美體驗、宗教知識和基本道德知識中都包含稟賦知識。
在第二章,馬里旦向我們清晰地展示了:什么是自然法;“自然”的兩層含義是什么;我們又如何可能認識自然法。
第三章向我們詳細講述了自然法的特征、自然法與其他法律一如永恒法、普通法(或文明體共同法)、實在法——的關系。特別地,本章顯示了為什么馬里旦會認為后兩種法律具有效力并在道德上具有拘束力。通過本章,我們還可以看出馬里旦是如何從自然法理論過渡到承認諸自然性人權和義務的。
在第四章中,馬里旦列舉了從其自然法理論中推演出的諸種權利。盡管本書撰寫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時,但是馬里旦所列諸權利卻和1948年《聯合國人權宣言》中所明確承認的諸權利大致相同。重要的是,馬里旦對這些權利的構成、賴以為憑的道德原則、輕重排序以及賴以存在和實施的諸條件作了詳盡的解釋。如果馬里旦的主張是正確的,那么就應當存在相當廣泛的值得全人類尊重的權利。
以上就是對本書各章的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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