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0471
- 書名:別居與離婚制度研究
- 作者:孟德花著
- 出版社:人民公安
- 出版時間:2009年5月
- 入庫時間:2009-8-4
- 定價:26
圖書內(nèi)容簡介
別居與離婚存在一定的聯(lián)系,絕大多數(shù)規(guī)定別居的國家同時規(guī)定了將別居一定期限作為判決離婚或轉化為離婚的法定理由。即使在《婚姻法》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別居制度的我國,也在2001年《婚姻法》中將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作為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通過對別居制度和離婚制度的分析比較,以期在我國的婚姻家庭立法中設立別居制度,完善離婚制度。
本書是關于研究“別居與離婚制度”的專著,書中具體包括了:我國建立別居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離婚制度與相關制度的比較、完善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別居程序和別居終止的比較等內(nèi)容。
本書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別居制度概述
第一節(jié) 別居制度的概念及理論構筑
第二節(jié) 別居制度的歷史淵源及發(fā)展
第三節(jié) 現(xiàn)代別居制度的特點及依據(jù)
第二章 國外、域外別居制度的比較
第一節(jié) 現(xiàn)代意義的別居制度與離婚制度的關系
第二節(jié) 別居的原因
第三節(jié) 別居程序和別居終止的比較
第四節(jié) 別居后果的比較
第三章 我國建立別居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第一節(jié) 我國建立別居制度的可能性
第二節(jié) 我國建立別居制度的必要性
第四章 我國同居與別居制度的完善及立法建議
第一節(jié) 同居
第二節(jié) 法律應明確界定夫妻同居、別居及其定義
第三節(jié) 法律應明確規(guī)定別居的法定理由、程序、期限和終止
第四節(jié) 法律應明確規(guī)定別居的效力
第五章 離婚制度
第一節(jié) 離婚制度與相關制度的比較
第二節(jié) 離婚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jié) 離婚的方式
第六章 國外、域外離婚制度的比較
第一節(jié) 我國港、澳、臺地區(qū)的離婚制度
第二節(jié)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離婚制度
第七章 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一節(jié) 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二節(jié) 離婚后的夫妻人身關系
第三節(jié) 離婚后的夫妻財產(chǎn)關系
第四節(jié)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
第八章 離婚過錯損害賠償
第一節(jié) 離婚過錯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jié) 完善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附錄四
附錄五
附錄六
附錄七
附錄八
參考文獻
本書共2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