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1968
- 書名:刑事判決是如何形成的/法學新思維文叢
- 作者:肖仕衛著
- 出版社:中國檢察
- 出版時間:2009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0-1-15
- 定價:25
圖書內容簡介
《刑事判決是如何形成的--以S省C區法院實踐為中心的考察》通過研究中國基層法院刑事判決形成的實踐過程,試圖展現出基層法院判決刑事案件的實際狀況,以期大致勾勒出一幅較為清晰并略有新意的法院刑事審判素描,從而以一種內在視角整體性理解和評判這些實踐。
本書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圖書目錄
序
第1章 導論
1.1 問題的提出
1.2 如何觸及刑事判決形成的實際
1.3 進一步的限定與說明
1.4 本研究的基本內容
第2章 法官如何審判:判決形成的司法過程
2.1 問題的提出
2.2 法官如何審判:判決形成司法過程的實證考察
2.2.1 如何獲取裁判信息:主動收集與指揮庭審
2.2.1.1 依職權主動收集信息:庭審中的消極與庭審外有選擇的積極
2.2.1.2 通過指揮庭審獲取信息:放任控方與限制辯方
2.2.2 如何判定案件事實:證據材料的采納與采信
2.2.2.1 證據能力的認定:對控辯兩方證據材料的不同審查方式
2.2.2.2 證明力的判斷:預定的證據采信優先順序
2.3 制度空間、實踐壓力與認知傾向:影響法官審判行為的諸因素
2.3.1 制度空間的促動
2.3.1.1 刑事訴訟目的
2.3.1.2 刑事訴訟權力構造
2.3.1.3 具體訴訟規則的不足
2.3.2 現實壓力的作用
2.3.2.1 工作負擔的加重
2.3.2.2 績效考核帶來的壓力
2.3.2.3 知識與生理上的局限
2.3.3認知傾向的影響
2.3.3.1 有罪預設
2.3.3.2 政法職業認同
2.3.3.3 對事實可靠性的常識性觀點
2.3.3.4 完成工作任務的潛在心態
2.4 如此審判的制度性影響
2.4.1 保障人權與查明事實:不利制度后果的雙重分析
2.4.1.1 在查明案件事實上的制度后果
2.4.1.2 在人權保障上的制度后果
2.4.2 從訴訟效率、社會效果到制度創新:法官行為可能的積極效果
2.5 結束語
第3章 法院如何決策:判決形成的組織決策過程
3.1 問題的提出
3.2 判決形成的組織過程:實踐中的法院內部諸決策機制
3.2.1 規范與歷史上的法院內部決策機制及其實踐
3.2.2 近十年來的新發展
3.3 行政權陰影下的多元化整體作業模式
3.3.1 法院內部諸決策機制的基本特征
3.3.2 一種行政決策模式
3.3.3 行政權陰影下的多元化整體作業模式
3.4 為何如此決策:行動者的理由
3.4.1 為什么選擇民主集中型決策機制
3.4.2 為什么選擇行政審批型決策機制
3.4.3 為什么選擇討論咨詢型決策機制
3.4.4 為什么多元化整體作業
3.5 內涵的制度根源,尤其訴訟制度上的根源
3.5.1 司法制度上的根源
3.5.2 刑事訴訟制度上的根源
3.6 結束語
第4章 判決結果中的能動平衡:以可能判決無罪的案件為重心
4.1 問題的提出
4.2 法院的外部結構:影響可能判決無罪案件判決的諸因素
4.2.1 可能判決無罪案件的構成
4.2.2 圍繞可能無罪案件的法律外結構
4.3 法院的應對之策及其理由
4.3.1 法院的應對之策
4.3.2 能夠如此應對的理由
4.4 以刑易罪與定罪過程中的利益平衡
4.4.1 以刑易罪的獨特實踐
4.4.2 定罪的利益平衡模式
4.5 可能的制度性后果
4.5.1 利益平衡的負面后果
4.5.2 法官策略行為的意外后果
4.6 結束語
第5章 結論
5.1 判決形成過程的實踐全貌:一個重構
5.1.1 誰在(參與)判決
5.1.2 判決形成過程中考慮哪些因素
5.1.3 以何種方式形成判決
5.1.4 形成什么樣的判決
5.2 法律、組織與行動者:一個框架性解釋
5.2.1 框架的構成要素及其說明
5.2.2 對判決形成過程實踐面目的解釋
5.2.2.1 法律上的自由空間
5.2.2.2 組織因素的影響
5.2.2.3 行動者行動的促成
5.3 可能改變的和難以改變的:對未來判決形成過程面貌的預測
5.3.1 可能改變的因素
5.3.2 難以改變的因素
5.3.3 未來判決形成過程的可能實踐面貌
附錄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放權”改革的過程研究——以對某法院法官的訪談為素材
附錄二:刑事法治的“第三領域”:中國刑事和解制度的結構定位與功能分析
附錄三:刑事法治實踐中的回應型司法:從中國暫緩起訴、刑事和解實踐出發的分析
參考文獻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