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無救濟則無權利”,侵權責任法獲得通過,填補了中國人的很多“權利空白”。使許多曾經為之困惑的人們有了一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動指南”,可以從中尋找答案。
這部包括12章節的法律,涉及了民事權益的諸多方面——生命權、健康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不僅涉及產品缺陷、交通事故、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網絡侵權、動物致人損害等內容,還明確了產品召回制度、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并強化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侵權責任法對于日常生活十分重要,因為侵權責任法是在“動態”地保護公民權利。侵權責任法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