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2779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解讀
- 作者:國家法室編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3月
- 入庫時間:2010-3-30
- 定價:30
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配合對我國選舉制度,特別是2010年選舉法修改內容的學習、宣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參加選舉法修改工作的同志集體編著了本書。本書采用逐條解讀的方式,力求將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2010年選舉法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清晰準確地介紹給廣大讀者,希望有助于深入理解并準確貫徹執行選舉法,為即將開展的換屆選舉工作盡一份力量。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依據】
第二條 【選舉方式】
第三條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四條 【一人一票原則】
第五條 【解放軍選舉辦法】
第六條 【人大代表的廣泛性】
第七條 【選舉經費】
第二章 選舉機構
第八條 【選舉的主持】
第九條 【選舉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第十條 【選舉委員會職責和工作要求-】
第三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名額】_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具體名額的確定】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名額變動】
第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名額分配】
第四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第十五條 【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單位和名額】
第十六條 【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
第十七條 【少數民族應選全國人大代表】
第五章 各少數民族的選舉
第十八條 【聚居少數民族的代表名額】
第十九條 【自治地方其他民族的代表名額】
第二十條 【散居少數民族的代表名額】
第二十一條 【少數民族單獨選舉或聯合選舉】
第二十二條 【選舉文件的民族文字】
第二十三條 【少數民族選舉的其他事項】
第六章 選區劃分
第二十四條 【選區劃分的原則】
第二十五條 【各選區應大體相等】
第七章 選民登記
第二十六條 【選民資格的確認】
第二十七條 【選民名單的公布】
第二十八條 【對選民名單不同意見的處理】
第八章 代表候選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條 【代表候選人的推薦】
第三十條 【差額選舉】
第三十一條 【正式代表候選人的確定】
第三十二條 【間接選舉中代表候選人的廣泛性】
第三十三條 【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
第九章 選舉程序
第三十四條 【選舉權保障】
第三十五條 【領取選票】
第三十六條 【選民投票場所】
第三十七條 【間接選舉的投票主持】
第三十八條 【投票方法和代寫選票】
第三十九條 【填寫選票】
第四十條 【委托投票】
第四十一條 【核算選票】
第四十二條 【選舉結果有效和有效票】
第四十三條 【當選票數】
第四十四條 【選舉結果公布】
第四十五條 【兩地代表】
第十章 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辭職、補選
第四十六條 【代表接受監督】
第四十七條 【直接選舉的代表的罷免】
第四十八條 【間接選舉的代表的罷免】
第四十九條 【罷免應無記名表決】
第五十條 【通過罷免的票數】
第五十一條 【被罷免代表有關職務相應撤銷】
第五十二條 【代表辭職】
第五十三條 【代表辭職被接受有關職務相應終止】
第五十四條 【代表出缺的補選】
第十一章 對破壞選舉的制裁
第五十五條 【對破壞選舉的制裁】
第五十六條 【對破壞選舉的調查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可制定實施細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