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院是指專門處理涉及婚姻家庭領域各類家事案件的審判機構的總稱。家事法院不僅具有司法性質,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性和社會性,是綜合性的法院;家事法院既有解決紛爭功能,也有調整、修復和治療家庭關系、保護兒童最大利益以及社會服務等功能;家事法院把實質正義、高效快捷、和諧秩序等作為其最重要的價值追求。為了更好地實現上述目標家事法院除了在其內部設置家事法官之外,還常常設置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等輔佐機關。在其外部,則建立與某些公益組織的合作機制,將家庭關系的調查事項或心理諮商事務委托給其予以實施。在法制現代化進程中,我國也應當順應社會關系之法權,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家事法院制度。本書的目的就是為這一制度的建構提供合理性論證和比較法資源。
作者簡介
陳愛武,女,1967年9月生。1988年7月畢業于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8年12月畢業于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獲訴訟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著作有:《人事訴訟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在《法學》、《政治與法律》等國內外法學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代表論文有《家事調解:比較借鑒與制度重構》、《婚姻無效之訴若干問題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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