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4384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注釋本)
- 作者:法規中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0年8月
- 入庫時間:2010-8-31
- 定價:8
圖書內容簡介
當今社會,法律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澀的專業術語,艱深的法律理論,龐雜的立法體系,這些法律與生俱來的特點,卻都成為了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礙。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本社特組織編輯出版了這套法律注釋本系列叢書。除了法律文本為權威標準文本外,還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書的實用性與易用性,本套書有以下特點:
(1)權威部門審定。本叢書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相關立法同志進行審定,內容準確權威;
(2)法律適用提要。每本書都由立法機關相關專家撰寫該法的適用提要,幫助讀者對每一個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點法條注釋。對重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且每個條文都提煉出條文主旨,幫助讀者準確理解法條內容;
(4)關聯法規索引。條文下附錄關聯法規索引,且絕大部分法律法規文件都能在書后附錄中查找到原文,幫助讀者查找法律依據,解決實際問題。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和依據
第二條 國家賠償歸責原則及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一節 賠償范圍
第三條 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第四條 侵犯財產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第五條 行政侵權中的免責情形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六條 行政賠償請求人
第七條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第八條 經過行政復議的賠償義務機關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行政賠償的途徑
第十條 行政賠償的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第十一條 根據損害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 賠償請求人遞交賠償申請書
第十三條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
第十四條 賠償請求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舉證責任
第十六條 行政追償
第三章 刑事賠償
第一節 賠償范圍
第十七條 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范圍
第十八條 侵犯財產權的刑事賠償范圍
第十九條 刑事賠償免責情形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十條 刑事賠償請求人
第二十一條 刑事賠償義務機關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二十二條 刑事賠償的提出和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刑事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決定的作出
第二十四條 刑事賠償復議申請的提出
第二十五條 刑事賠償復議的處理和對復議決定的救濟
第二十六條 舉證責任分配
第二十七條 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程序
第二十八條 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期限
第二十九條 賠償委員會的組成
第三十條 賠償委員會重新審查程序
第三十一條 刑事賠償的追償
第四章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
第三十二條 賠償方式
第三十三條 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標準
第三十四條 生命健康權的國家賠償標準
第三十五條 精神損害的國家賠償標準
第三十六條 財產權的國家賠償標準
第三十七條 國家賠償費用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賠償:
第三十九條 國家賠償請求時效
第四十條 對等原則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不得收費和征稅
第四十二條 施行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節錄)(1989.4.4)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1995.1.25)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1995.9.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
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1996.5.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
序的暫行規定(1996.5.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1997.4.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7.6.2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9.16)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200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