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4409
- 書名:罪犯勞動改造學/上海高校本科監獄學專業教育高地建設、教育部監
- 作者:賈洛川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6月
- 入庫時間:2010-9-7
- 定價:30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罪犯勞動改造學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根據監獄體制改革和罪犯勞動改造工作創新發展的新要求,立足于中國罪犯勞動改造的實際,總結罪犯勞動改造工作的成功經驗,吸收和借鑒國外監獄罪犯勞動的有益研究成果和做法,提示了罪犯勞動改造最本質的聯系、規律和特征,抽象出具有普遍意義的罪犯勞動改造基本原理,系統闡述和探討了新中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罪犯勞動改造實踐動作方面的重要問題。該書體系完整,內容豐富,理論扎實,操作性強。可作為政法院校刑法學(監獄學)專業研究生、監獄管理專業本科生的教學用書和司法警官院校專科生的教學參考用書,也可作為廣大監獄人民警察和監獄學科研人員的參考書。
圖書目錄
上篇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監管體制
第四條 分類管理
第五條 基本要求
第二章 執業條件
第六條 基本條件
第七條 人員條件
第八條 設備條件
第九條 防護設施
第三章 放射診療的設置
第十一條分級管理
第十二條 衛生管理
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 準入申請
第十五條 許可受理、審查與批準
第十六條 診療科目登記
第十七條 校驗與變更
第十八條 許可注銷
第四章 安全防護與質量保證
第十九條 管理人員職責
第二十條 放射診療設備和檢測儀表
第二十一條 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伴素儲存場所和防護設施
第二十二條 個人劑量計
第二十三條 健康檢查、培訓與建檔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證
第二十五條 防護原則、告知義務
第二十六條 放射檢查規定
第二十七條 健康普查要求
第二十八條 放射治療要求
第二十九條 核醫學診療要求
第三十條 放射性廢物處理
第三十一條 防范和處置放射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
第三十二條 放射事件調查處理與報告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下篇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適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