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4592
- 書名:土地承包索賠100招/索賠100招
- 作者:金鑰匙普法中心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8月
- 入庫時間:2010-9-15
- 定價:15
圖書內容簡介
索賠100招》秉承金鑰匙系列圖書的風格,著眼于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法律糾紛,主要包括合同、人身傷害、勞動合同、工傷、拆遷、征地、土地承包、醫療、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領域,端正讀者索賠理念,理清讀者索賠思路,完善讀者索賠知識,豐富讀者索賠技巧。
本書為其中一冊,包括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與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等章節,在每一章中,精選了與該章主題相契合的法律文件,并用相關的請示答復作為腳注對主要法律文件進行加工,便于讀者查詢具體問題的處理。
圖書目錄
一 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1997年8月27日)
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于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意見》的通知(1994年12月30日)
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有關工作的通知(2005年3月11日)
索賠100招
1.明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含義
2.明確農業承包合同的含義
3.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含義
4.依法確定農村集體成員資格
5.農村土地承包的承包形式
6.明確農業承包合同的發包方
7.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包含的內容
8.專業承包、招標承包和責任田承包存在區別
9.明確村民承包經營土地的程序
10.承包方不能改變承租地的用途
11.不能以村民代表大會的多數討論通過為由,強行收回家庭承包土地
12.農村婦女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
13.不能用截留、扣繳承包方之承包收益或者流轉收益主張抵銷承包方應繳未繳承包費
14.禁止非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15.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合理使用土地
16.發包方不可強行變更承包合同
17.承包方對耕作何種作物享有自主經營權
18.法定的承包期限不能非法變更
19.承包期滿后,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可以依法續簽
20.違反民主議定程序的法律規定發包承包地的,應分情況認定合同的效力
21.承包方全家遷入城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
22.承包人轉為其所在縣的非農業戶口,原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23.以拋荒為由收回農戶承包土地應當退還給原承包人
24.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造成土地分配不均,且已簽訂了承包合同的,可以適當調整,不能作廢重分
25.不能因為農戶的人口發生了變化就調整土地
二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與登記
三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四 征地安置補償
五 爭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