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6430
- 書名:中國法律“看不見中國”:居證司法時期(1932-1948)研究/法意
- 作者:江照信著
- 出版社:清華
- 出版時間:2010年8月
- 入庫時間:2011-2-28
- 定價:25
圖書內容簡介
居正任司法院長十六年半(1932.1-1948.6)的事實,標志著一個以人物為特征穩定連續的歷史時段,為民國法律史研究提供了可供考察的獨特視角。本書以人物研究入手,梳理一個司法時期,重在思考司法制度整體的歷史角色問題,并關注個人、法律與政治(社會)之間的聯系,強調個人作為主體在具體歷史情境中的行為者角色與功能,以此理解與反思民國時期變法及其進程等諸多問題。
本書共分五章。第一章提出主題,說明研究的思路以及原因。第二章以中國法律“看不見中國”與“力小謀大”之司法困局為基本歷史情境,敘述居正司法初期整頓最高法院的歷史事實,同時關注居正司法在當時的歷史處境等問題。第三章梳理“司法黨化問題”。第四章對以1935年全國司法會議召開為標志開始的法律民族化運動進行了論述。第五章為全書總結。
本書適用于法學專業、歷史學專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相關人員閱讀。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之提出
第二節 相關研究與檔案資料
第三節 文章結構
第二章 “三年來之最高法院”:1932—1934年
第一節 中國法律“看不見中國”與法庭及法官數量困局
第二節 居正整理最高法院之舉措
第三節 司法居正原則之確立:“穩妥”與“迅速”
第四節 最高法院西南分院事件:中樞司法權威危機
第五節 彈劾居正案:個人信任危機
第六節 小結
第三章 “司法黨化問題”:1935年
第一節 司法民族危機:法律與政治
第二節 司法黨人化:徐謙、王寵惠與司法革命化
第三節 司法黨義化:居正與司法民族化
第四節 居正司法特赦模式:黨義決獄與“國民感情”
第五節 小結
第四章 “建立中國本位新法系論潮”
第一節 全國司法會議召開及司法界崛起
第二節 中華民國法學會成立及綱領
第三節 中國本位新法系論潮1936—1942年:“中國固有”
第四節 中國本位新法系論潮1943—1948年:“重新建立”
第五節 小結
第五章 結論
附:居正著作《為什么要重建中華法系》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