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監獄學是研究監獄在刑罰執行過程中懲罰與改造罪犯這一特殊社會現象及其運行規律的科學。盡管監獄從產生至
今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在古代也不乏一些監獄理論萌芽或監獄行刑思想,如我國西周提出的“明德慎罰”、西漢時提出的“德主刑輔”的思想以及唐朝制定的系囚、憫囚、居作、錄囚等制度,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這一點,但由于當時的監獄主要是關押末決犯和羈押等待執行的已決犯(主要是生命刑和身體刑)的場所,當時出現的監獄理論萌芽或監獄行刑思想也多混雜于政治、法律、道德等思想中,也就談不上形成自己的獨立研究體系,因而也就沒有監獄學之說。現代意義上監獄學發軔于國外,18世紀隨著刑罰方法的進步和自由刑理論的發展,西方國家興起了監獄改良運動,不僅在刑罰體系中確立了自由刑的地位,而且促使了監獄學的誕生。人們通常把英國約翰·霍華德所撰《英格蘭及威爾士的監,獄狀況》(又名《監獄事情》)作為監獄學正式誕生的標志。之后,人們對監獄學的研究如雨后春筍,其中,英國邊沁出版的《監獄學》一書影響較大。人類社會進入20世紀以后,隨著監獄行刑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監獄學的研究也呈蓬勃發展之勢,其中,以英、美、日、德、蘇等國為多,并呈現不同的研究風格。我國現代意義上的監獄學的理論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當時晚清的法制改革中心人物沈家本在積極考察了西方和日本的監獄制度的基礎上,十分注重中國監獄的改良,撰寫了《獄政》等論著,吸收并反映了當時國外的先進的監獄學理論o 20世紀20—30年代,我國也出現了一些諸如王元增、嚴景耀、孫雄等從事監獄學研究的專家學者,當時在大學法科還開設了監獄學的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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