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是教育部規定的高等教育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一個十分重要的法律部門,其對于確定我國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和行為準則,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金融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曰益重要,商法的金融法屬性和趨勢日益明顯。為了適應這種發展形勢,我們組織長期從事商法教學與研究的教師編寫了本?材。
本教材立足于高等職業教育的特色與要求,堅持以培養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為目標,著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教材以我國基本商事法律制度為基礎,強調理論性和應用性的結合,在把握理論知識的系統性的同時,著重介紹商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實際應用,使學生系統、準確地理解和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相應的規范,并能夠在實踐中靈活地運用所學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問題。與同類教材相比,本教材有以下特色:第一, 內容的時新性。本教材緊扣商法的時代特征和發展趨勢,以?融法為核心構建商法體系。在編寫過程中注意吸收理論界最新的研究成果,結合商事立法的最新動態,全部內容均按照最新頒布或修訂的法律法規編寫,以保證教材的適應性。第二,知識的應用性。為適應培養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培養目標和要求,本教材突出知識的應用性,淡化理論的全面和深入要求,突出商法規范的技術性特征,著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第三,體例的新穎性。為了突出應用性,本教材在體例上大膽創新,在每章前設有“內容提要”和“重點提示”,讓學生在學習前對內容有個簡略的了解;在正文中,結合相關知識點適時穿插?知識鏈接”和“案例研討”,以使學生擴大知識面,更好地理解本章的內容,幫助學生鞏固和提高所學知識。
本教材由安徽三聯學院姜發根擔任主編,安徽三聯學院花艷、池州學院潘霞擔任副主編。在編寫過程中,由主編提出編寫大綱,并經全體參編老師共同審定,主編、副主編共同完成統稿、定稿工作。具體編寫分工如下:姜發根編寫第一章、第六章和第九章,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周平編寫第二章,太原大學高麗霞編寫第三章,潘霞編寫第四章、第五章和第七章,花艷編寫第八章,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方向編寫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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