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8461
- 書名: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新世紀農村普法讀本
- 作者:丁朋編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1-8-10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編輯推薦語 由丁朋編著的《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通俗易懂,簡明而全面的介紹了村民、村民委員會在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及相應的解決辦法,并普及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有利于村民對自己的權利、義務的清晰認識,在日常生活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提高農村自治水平。是基層普法讀物的優秀讀本。
圖書目錄
1.村民委員會主任有權以村民委員會名義限制村民人身自由嗎?
2.村民委員會不召集村民會議、不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可以嗎?
3.村民委員會委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篆刻了一枚村委會印章隨時帶在身邊并使用,這一行為違法嗎?
4.村民委員會的設立可以由村民自己說了算嗎?
5.村民委員會主任與村支書誰是一把手?
6.某村黨支部取代該村民委員會成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可以嗎?
7.某鎮人民政府撤銷下屬某村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做法合法嗎?
8.村民委員會主任在協助鎮人民政府從事救災款的發放過程中偷偷扣留3萬元歸自己,構成犯罪嗎?
9.某村村民小組合法權益被侵害后,村民小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嗎?
10.村民委員會任意違法做出會議決定采伐林木,如何承擔責任?
11.某村委會主任認為村民委員會中婦女成員能力弱而排除于村委會成員之外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12.在多民族聚居的村子里,村民委員會的全部成員全部由人數最多的民族的村民組成,合法嗎?
13.某村民委員會開會集體決定改變耕地的用途,這一決定合法嗎?
14.某村村民委員會扣留部分土地征用補償費合法嗎?
15.村民委員會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會議決定收取辦小學的費用嗎?
16.某村中已經訂婚的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被剝奪,這違反法律嗎?
17.村民委員會可以收回已經出嫁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18.某村黨支部任命了村民委員會成員,這一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19.某村村民委員會主任一直連選連任,這符合法律規定嗎?
20.某村村委會主任秦某被鎮人民政府撤換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嗎?
21.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由村黨支部書記來主持選舉事宜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22.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后,繼續主持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可以嗎?
23.即將進行村委會換屆時,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無法出席主持選舉工作,如何應對?
24.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參加選舉的村民未過半數時可以把未滿18周歲的村民登記為選民嗎?
25.村民被法院判處刑罰且服刑完畢后,在參加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被剔除選民資格,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26.對被判處放火罪的村民張某不予進行選民登記的做法,正確嗎?
27.戶籍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表示愿意參加選舉,可以對其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名單中嗎?
28.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已經居住多年的村民如何才能參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29.已在戶籍所在地參加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村民還可以在居住村參加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嗎?
30.村民選舉委員會可以拒絕履行主持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嗎?
31.村民選舉委員會于選舉目前一天公開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這一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32.村民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如何提出自己的異議?
33.某村舉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名候選人的做法對嗎?
34.村民委員會主任候選人提名只有一人時違反法律嗎?
35.村民選舉委員會在候選人提名后的需要安排候選人與村民見面并回答村民的提問嗎?
36.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參加選舉的人數不到一半選舉可以有效嗎?
37.候選人沒有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能否當選?
38.某村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人數不足,村支書可以制定嗎?
39.村民選舉委員可以不公布選舉結果嗎?寫票可以公開嗎?
40.已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在選舉日期間外出,電話委托自己的父親代為投票可以嗎?
41.村民罷免村民委員會副主任需要征求鎮人民政府的意見嗎?
42.以威脅和賄賂等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其他村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43.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構成破壞選舉罪嗎?
44.對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可以以破壞集會罪定罪處罰嗎?
45.對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和打砸村民的行為,有關部門如何處理?
46.村民委員會成員因重病無法繼續工作也未主動辭職,其職務狀況如何認定?
47.某村村民委員會委員被法院判處管制并處罰金后,其職務受影響嗎?
48.鎮人民政府可以主持新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與原村民委員會的工作交接嗎?
49.村民委員會可以代替村民會議做出決定嗎?
50.村黨支部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嗎?
51.村民會議的決定為獲得參會人數過半通過是否有效?
52.村民會議可不可以讓駐在本村的企業代表參加村民會議?
53.村民會議可以撤銷村民委員會作出的不合理的決定嗎?
54.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和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這兩種事項需要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嗎?
55.村民不利用村民會議發展涉及村民利益事項時怎么辦?
56.村民代表會議可以取代村民會議嗎?
57.村民委員會可以制定和修改村規民約嗎?
58.村民會議的決定因為是自治事項就可以不遵循憲法、法律、法規嗎?
59.村中的村民小組的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嗎?
60.村民委員會主任開會時搞“一言堂”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61.村民委員會需要實行村務公開嗎?
62.某村村民委員會半年沒有公開任何村務事項可以嗎?
63.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怎么辦?
64.農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村民監督機構嗎?
65.村民會議可以評議村民委員會主任的工作情況嗎?
66.村民會議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民主評議可以在其任期結束時進行民主評議嗎?
67.村民委員會成員在被村民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時,由村黨支部書記來主持評議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68.村民委員會委員連續兩次民主評議的結果被評為不稱職的后果是什么?
69.建立村務檔案只是村民委員會的職責嗎?
70.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結束時需要接受審計嗎?
71.村民委員會成員在離任接受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事項包括哪些?
72.對村民委員會成員離任審計由哪一部門負責組織審計工作?
73.村民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了村民的合法利益,受侵害的村民如何救濟?
74.村民委員會不履行法定義務時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