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8616
- 書名:大學法治與權益保護
- 作者:湛中樂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1年8月
- 入庫時間:2011-8-26
- 定價:69
圖書內容簡介
編輯推薦語 我們談高教法治,更多觸及的是高教管理,而管理則牽涉作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組織與個體,涵蓋組織的地位與職責、個體的權利與義務、糾紛的調處與解決等方方面面。在《大學法治與權益保護》中,筆者湛中樂將分四章探討“大學法治與權益保護”領域的若干理論與實踐問題:第一章:高等學校之法律地位研究。從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民事主體的三重視角厘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并分析其內在權力結構、法人治理模式與外在“府學”關系。第二章:高等學校管理法治化。以實體規則為依托,闡述大學章程、校紀校規制定以及國家學位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完善。第三章:大學管理程序公正探討。以程序設計為導向,詮解學生與教師申訴制度的既有缺陷與未來改革目標。第四章:教育行政糾紛處理與化解研究。則是以前述三章理論探討為基點,選擇我國高教管理的若干經典案例,具體分析個案中的法律權益保護與法治秩序構建。
圖書目錄
第一章 高等學校之法律地位研究
第一節 我國公立高等學校之法律地位/3
一、作為行政主體的高等學校/6
二、作為行政相對人的高等學校/21
三、作為民事主體的高等學校/29
四、公立高等學校與內部群體之關系/38
第二節 公立大學自治權之內在結構——結合北京大學的歷史變遷分析/46
一、問題及其分析路徑/46
二、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的關系/49
三、大學自治權的內在結構/53
四、大學自治權內在結構的變遷——以北京大學為例/55
五、大學自治權內在結構的均衡化/61
六、結語/67
第三節 公立高校與政府法律關系的變遷/69
一、引言/69
二、建國以后至1978年:公立高校與政府的關系/70
三、1978年至今:公立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提出與逐步擴大/73
四、今后的改革方向:公立高校辦學自主權落實與進一步擴大/79
五、結語/87
第四節 中國高等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基本原則與關鍵制度/89
一、高校治理的目標/89
二、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基本原則/92
三、中國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關鍵制度/98
四、結語/102
第二章 高等學校管理法治化
第一節 現代大學治理需要大學章程/105
一、現代大學治理的內涵/105
二、研究大學治理的必要性/106
三、大學章程對大學治理的意義/108
四、我國大學章程的制定現狀/111
五、結語/113
第二節 通過章程的現代大學治理/114
一、引言/114
二、理論前提:大學章程的性質、地位與價值/115
三、現實解讀:中國大學章程建設的法治缺失及成因剖析/125
四、框架構設:中國大學章程治理向何處去/132
五、結語/145
第三節 規范高校管理行為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以中央民族大學開除處分學生之聽證為例/147
一、知錯就改,對于學生和學校都同等重要/148
二、知榮明恥,法治與德治并重/150
三、學生依法維權,應予充分肯定/152
四、規范高校管理行為,真正實現依法治校/153
第四節 學位授予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學位授予制度的法治化/155
一、改革現行統一的國家學位制度,實行有差異的大學學位制度/155
二、明確界定答辯委員會和學位評定機構的職責,健全學位授予中的程序規則/158
三、完善權利救濟制度,健全爭議解決機制/164
第三章 大學管理程序公正探討
第一節 關于高校大學生處分中程序公正問題/169
一、確立說明理由、告知權利和實際送達等程序/172
二、確立和完善聽證程序/173
三、建立大學內部申訴制度/173
四、建立和完善統一、協調的外部救濟體系/175
第二節 高等學校大學生校內申訴制度研究/176
一、大學生申訴的含義與類型/177
二、大學生校內申訴的優勢與局限/180
三、如何完善高等學校校內申訴制度/189
四、結語/200
第三節 我國高等學校教師申訴制度的完善/201
一、引言/201
二、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申訴人范圍/203
三、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被申訴人范圍/206
四、關于受理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機構/207
五、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范圍及審查標準/209
六、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工作流程/219
七、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的主要制度/222
八、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決定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226
九、關于高等學校教師申訴決定的效力及后續救濟/227
十、結語/229
第四章 教育行政糾紛處理與化解研究——結合經典案例分析
第一節 論對大學招生爭議的司法審查/233
一、引言/233
二、公立高等學校的行政訴訟被告地位/236
三、公立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性質之爭/242
四、公立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性質認定/245
五、法院對公立高等學校自主招生行為的審查及其范圍/248
六、結語/257
第二節 劉燕文訴北京大學案的法律分析——論我國高等教育學位制度之完善/259
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相關問題分析/260
二、受案范圍問題及教育領域的法律救濟/264
三、正當程序/269
四、學位評定委員會的主體資格及其職責/273
五、投票表決及計算問題/276
六、訴訟時效/279
七、畢業證問題/283
第三節 國家教育考試中考生考試作弊行為的認定、處理及其法律救濟——2003年全國碩士學位聯考中的三個案例分析/286
一、關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或國務院學位辦誰為適梢被告的問題/292
二、關于取消考試成績或者認定成績無效的處理決定的行為性質問題/299
三、如何看待涉及認定考試作弊行為案件的證據審查問題/300
四、如何看待此類行政訴訟案件的規范依據及其適用問題/307
第四節 西北政法大學“申博”行政復議案的法律分析/310
一、陜西省學位委員會能否定位為行政主體/312
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屬于可復議的行政行為/316
三、西北政法大學是否具備復議申請人資格/321
四、陜西省學位委員會的決定是否滿足合法性要求/323
第五節 論對學位撤銷權的法律規制——陳穎訴中山大學案的分析與思考/327
一、問題的提出/327
二、撤銷學位行為是否屬于行政處罰?/329
三、陳穎是否應當承擔“撤銷學位證書”的法律后果?/334
四、陳穎是否已經取得中山大學的學籍?/335
五、陳穎的違法責任是否因時效而消滅?/340
六、中山大學有無超越法定職權?/345
七、中山大學是否存在程序違法?/347
八、對撤銷學位行為的法律規制/348
后記/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