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使國際交往空前頻繁,法律翻譯變得日趨重要。從文體學角度來講,法律文件屬于公文文體。與其他文體翻譯,如文學翻譯、新聞翻譯一樣,法律文件的翻譯最重要的一點是要遵循翻譯的基本原則,在翻譯理論的指導下進行翻譯實踐。我們的前輩創立了一整套的翻譯理論:從嚴復的“信、達、雅”,林語堂的“忠實、通順、美”,到傅雷的“重神似不重形似”和錢鐘書的“化”境,都強調了做好兩種語言轉換應遵守的重要原則。法律翻譯比普通翻譯需要遵守更多的原則,這是由于法律翻譯的法律框架和法律語言自身的特點所決定的。根據法律語言的特點,我們更強調法律翻譯的“信”和“達”。法律翻譯其實是兩種法律語言的轉換過程,要做到目的語準確無誤地表達源語的真正含義,無論在用詞上還是句子結構上都必須做到準確嚴謹,這是法律翻譯的根本原則。
鑒于法律和翻譯在人們生活中的特殊影響和作用,人們對法律翻譯的重要性是有目共睹的。但做好法律翻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法律翻譯不僅涉及不同語言,也涉及不同法律體系、多種法律文化甚至不同的法律觀念。在這些復雜條件的限制下,很難尋求完全的統一或對應,這就需要譯員發揮創新能力,在允許的范圍內靈活機動地解決問題。法律語言中大量存在長句和特有詞匯,這在一般翻譯中是非常少見的,它特別要求譯員具有非凡的語言駕馭能力和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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