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律師信函,詳盡介紹了幾種常用信函的寫法。與當事人的溝通信函的主要目的是與當事人明確溝通,因此一般使用通俗易懂的非法律語言,注重的是語言技巧,這是涉外法律從業人員必須輕松掌握并熟練運用的。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律師的溝通信函多是與訴訟相關的信函,涉及大量法律術語,這是希望在法律英語方面提升自己的讀者應當重點學習的內容。律師處理日常事務的信函也很有特點,通過本章的介紹可使欲從事涉外法律事務的人士在處理日常事務時有章可循。
第二部分介紹了法律分析報告或法律備忘錄(LawOfficeMemo)的寫法。在英美法系國家,法律分析報告由初級律師撰寫,由高級律師最終確定,其內容是通過對案件的客觀分析,預測出適用相關的法律將對其當事人產生的影響。本書該部分內容主要介紹了概括事實的方法、提出案件主要爭議點的技巧以及案件剖析討論的寫作方式。
本書在第三部分著重介紹向初審法院提交的律師辯論書的寫作方法和向上訴法院提交的律師辯論書的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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