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論證引入英美法教學計劃的理由,其中第一、二章將提出全球化及本土化為學習英美法的理由。第三章探討法學教育的性質,更闡明專業教育的含義。第四章將反駁一些常見的反對普通法教學的理由。第二部分闡述所倡議的普通法教學方案,其教育理論基礎以及從實踐中汲取到的教訓。第五章探討若干教育學課題,為第六章關于本書所倡議的計劃的概要及理論的討論奠定基礎。第七、八章討論各個課程的設計及教學經驗。
本書倡議的是方法的教育計劃。本書使用“普通法”一詞而不使用“英美法”一詞,是為了強調本書倡議的教學方案的方法與態度,本方案是教授思維方法而不是傳授一門實體法。
本書倡議的教學計劃是基礎智能技能培育,其意圖是為學生打好基礎,為他們日后在海外或本國大學繼續學習或者自習創造條件,為建設一支能在國際舞臺上運作的律師隊伍創造條件。
作者簡介
何美歡,1948年11月生于香港。1972年獲伯克利加州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77年獲多倫多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畢業后供職當時唯一的全球律師事務所(Baker&McKenzie),作為執業律師從事跨國法律業務。1982年回港加盟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主持多個與中國改革開放相關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此后投身學術,1988年獲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香港大學法學院,期間分別以中、英文出版了《公眾公司及其股權證券》等十多部專著;參與中國國有企業在香港上市(H股)法律框架工作。2002年8月加盟清華大學法學院任全職教授。她因應中國學生的需要、特點,獨創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培養了一批優秀的法律人才。2008年8月起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教授和清華大學雙聘教授,2010年9月3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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