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0249
- 書名:舊邦新造(1911-1917)/政法:中國與世界
- 作者:章永樂著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2-2-2
- 定價:32元
- 特價:27.2元,85折,省4.8元!
圖書內容簡介
《舊邦新造:1911-1917》是一本以中國1911-1917年間的政治大轉型為研究對象的憲政史著作,探討中國在多民族王朝國家瓦解、帝國主義列強環峙、軍事力量控制權高度分散化、政治精英高度分化的惡劣環境中艱難的共和建設歷程,并試圖重構二十世紀中國政治史的敘事。本書集中探討了三大問題:(1)1911-1912年間以南北議和、清帝遜位和南北政府融合所構成的"大妥協",突出其對于保持國家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的意義,并闡發了其作為共和基礎的薄弱;(2)1912-1914年在共和旗幟下的政治精英就政體選擇進行的博弈和沖突,強調了國家建設對于憲政建設的壓力以及晚清以來的政治精英分化對政體選擇所造成的消極影響;(3)1915-1917年兩次不成功的向君主制的回歸,重新審視導致共和革命之后的君憲運動成敗的因素。本書熔政治社會學、憲法學與政治哲學于一爐,觀點新穎,內容豐富。
作者簡介:
章永樂,常用筆名海裔,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政治學博士(2008年),北京大學法學學士(2002年),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講師,北京大學西方古典學中心學術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古希臘羅馬歷史編纂學、西方法律/政治思想史、中國憲法與行政法。
書 評:
本書作者為留美歸國政治學博士,博士論文研究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史學,在政治理論與編史學方面有深厚學養,目前又任教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史方向,近年研究集中在憲政史。本書是作者對近年研究的總結,集中體現了作者的跨學科優勢。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多民族王朝國家的共和轉型:四國比較
俄羅斯帝國、奧匈帝國、奧斯曼帝國與清帝國這四個"老大帝國"在從帝制向共和的轉型過程之中都發生了民族分離主義運動,唯有清帝國幸免于國家解體的命運。究其根本,"老大帝國"們復雜的民族、宗教構成與復雜的制度多元主義實踐,導致其始終難以達到可與西歐民族國家比肩的內部團結。在19世紀民族主義興起的背景下,"老大帝國"們被迫建構某種形式的"官方民族主義",以塑造統一認同,對抗各種離心勢力,但建構"官方民族主義"的速度始終難于跟上國內地方民族主義的滋長速度;列強對于地方民族主義的扶持使得形勢變得更為嚴峻;帝國政府推動的改革也往往導致鼓勵地方民族主義的意外后果。這一跨國比較,有助于我們更深刻地理解晚清政府的國家建設努力何以導致了更激烈的反滿民族主義革命,以及中國的共和轉型何以避免國家的全面解體。
第二章 1911-1912年的"大妥協":過程、意義與局限
辛亥革命中,許多革命黨人對于這場革命的想象打上了濃厚的美國革命的烙印--各地方單位脫離帝國政府控制,然后聯合成為一個共和國家。但這一設想面對沒有聯合意愿的蒙藏分離主義勢力時完全無能為力。民國政府之所以能從法理上實現對清朝全部疆土的繼承,離不開清皇室、南方革命派與袁世凱集團之間的"大妥協"。在這場妥協中,清帝下詔,將統治權"公諸全國",要求建立以五大民族完全領土為基礎的民國,并委任袁世凱"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隨后,袁世凱被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為臨時大總統。從法統上說,北方政府被南方政府吸收,盡管從實力政治的角度來看,南方政府被北方政府吸收。《清帝遜位詔書》的頒布,從法理上限制了以"效忠大清不效忠中國"為理據的邊疆分離主義的空間,為袁世凱政府處理邊疆危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然而,在這場"大妥協"中,北洋集團與南方革命派并未就民國的法理基礎以及未來的政體安排達成真正的共識,這為以后的憲政危機埋下了伏筆。
第三章 清末民初的"主權在國論":一個理論命題的重構
1913年,在圍繞民國正式憲法起草的大討論中,出現了"主權在民"與"主權在國"兩種不同的理論主張。國民黨力主"主權在民",試圖建立一個以議會為中心的政體;而以康梁為代表的"主權在國論"的主張者認識到不成熟的政黨-議會政治無法克服中國面臨的深重的國家整合危機,試圖以普魯士-德國為楷模,賦予總統及其行政體系以更大的權力,通過后者來實現政治整合。梁啟超對德國憲法學家伯倫知理與波倫哈克的引介,為中國的"主權在國論"提供了最為高端的理論支持。德國的"主權在國論"通過將"主權"賦予作為有機體的"國家",為君主立憲國家中的君主提供了一個強勢而又不同于專制君主的地位。康梁試圖借用此理論,加強民初孱弱的行政權力,實現國家重建。"主權在國論"者對于當時不成熟的議會-政黨政治有著相當犀利的批評,但他們自身的理論卻缺乏恰當的歷史行動者載體--與普魯士王室不同的是,北洋集團既缺乏足夠理性化的軍政組織,也缺乏對中國新舊政治精英進行全面整合的能力。
第四章 清末民初的"主權在國論":一個理論命題的重構 立憲派領袖康有為于1913年深度介入了立憲大討論,其所作的《擬中華民國憲法草案》集中體現了其多年信奉的君憲原理在共和立憲上的運用。康有為認為在君憲政體中,君主占據最高榮譽位置但不行使實權,其他政治精英僅爭奪實權而無法獲得最高榮耀,可以降低黨派斗爭的激烈度;君主亦有助于保持歷史的連續性和禮樂的完整性。中國皇帝退位之后,釋放出來的是各路政治精英的奪權野心,政治穩定成為值得擔憂的問題。康有為在《擬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中聲稱以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憲政模式為基本參照,結合中國國情,創設中國自身的憲政模式,但其憲法方案實際上暗中參考了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憲法模式,期望通過適度加強總統及其行政體系的權力來推進政治共同體的整合。同時,康有為主張保持歷史文化的連續性,以孔教為國教,凝聚精英共識,塑造政治權威。從康有為歷年來的憲法主張來看,他具有一種獨特的憲政思維模式,其特征是:重視憲政的國家前提,主張保持歷史的連續性,創造性地運用傳統的權威來塑造新的政治權威,在制度框架穩固的前提下擴大和深化政治參與。雖然他的憲法主張并未獲得成功,其憲政思維模式具有超越時空的意義,值得今人重視。
第五章 首屆國會的解散與總統集權的誕生
由于雙方互不相讓,北洋集團與國民黨圍繞憲政模式展開的交鋒在1913年10月終于崩盤。1913年11月-1914年2月,袁世凱依次解散國民黨、國會、各省議會、地方自治會。隨后,袁世凱以召集特別制憲會議的方式,制定《中華民國約法》,取代原有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新憲法以有賀長雄的"統治權轉移說"為理論基礎,以"超級總統制"為基本特征,并引入了許多君主制的因素,如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