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險業迅速發展,保險經營主體日益增多,保險深度及密度逐步提高,保險業在分散經濟主體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成為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伴隨著保險的普及,保險合同糾紛亦大量發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甚至引發國民對保險業、保險制度的信任危機。2009年10月1日,經第二次修訂的保險法順利實施,其進一步明確了保險活動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加強了對投保人一方的利益保護,同時也進一步完善了保險行業基本制度以及明確了保險監管機構的職責,強化了監管手段及措施。總之,此次保險法的修訂與實施標志著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然而,新法的許多條文在法律適用上依然存在爭議,除了亟待司法解釋的出臺外,理論研討也必不可少。然而,鑒于我國保險法的歷史相對較短,學術界迄今為止對保險法研究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理論積累不夠深厚,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很難對該法的解釋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
針對司法實踐亟待成熟的保險法理論支持、而理論研究亟待深化之現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與南京大學法學院共同籌劃,力邀國內外著名保險法學者及司法界、保險監管部門以及保險實務界的專家學者擔任編輯委員,組織出版了《保險法評論》叢書,希望能為保險法理論的深入研究提供一個共同參與、多方互動的平臺。本評論欲以理論研究為基礎,以為司法實踐提供可操作性解決路徑為目的,在文章的甄選上偏重于對司法實踐疑難問題解決具有參考價值的論文,以期辦成具有鮮明法解釋論色彩的、引領國內保險法學理論研究的學術權威平臺。本評論自第三卷起改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增大開本,力求在內容及形式上均有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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