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2535
- 書名:民事判決即判力研究/訴訟法博士精品文庫
- 作者:丁寶同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2年8月
- 入庫時間:2012-8-28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以嚴謹的邏輯論證體系實現了對民事判決既判力理論和制度的系統研究,其論證體系包含四個邏輯層次,即“緒論”、“引論”、“本論”和“衍論”,正文部分則由七章組成。本書構思巧妙,資料翔實,論證有力,文筆流暢,是一部難得的佳作。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民事判決效力之構成體系
——緒論:既判力概念之本體范疇定位
第一節 羅馬法中之民事判決效力制度
一、“一案不二訟”原則
二、“既決案件”原則
第二節 英美法系之民事判決效力制度概述
一、既判事項原則——“請求排除”
二、間接禁反言原則——“爭點排除”
第三節 大陸法系之民事判決效力體系的基本構成
一、判決確定前產生的效力:拘束力(程序法屬性的效力)
二、判決的確定:形式確定力(程序法屬性的效力)
三、判決確定后產生的效力
四、判決的非規范性效力
第四節 既判力研究之本體范疇的定位與切入點的選擇
一、兩大法系之民事判決效力理論和制度體系的比較
二、既判力研究之本體范疇的定位
三、既判力研究之切入點的選擇
第二章 民法之請求權概念的源流
——引論:既判力理論研究之切入點
第一節 羅馬法時期的actio(訴或訴權)體系
一、法定訴訟時期
二、程式訴訟時期
三、非常程序時期
第二節 法國民事訴訟法中的訴權
一、羅馬法對法國法的影響
二、法國民事訴訟法中的訴權
第三節 民法之請求權概念的確立及其在德國民法典中的地位
一、薩維尼對羅馬法上的“actio”(訴)的分析
二、民法之請求權概念的確立——溫德沙伊德
的請求權理論
三、請求權概念在德國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四節 小結:私法體系理念的嬗變——從羅馬法到現代
一、從“因救濟而賦予權利”到“為權利而賦予救濟”
二、“為權利而賦予救濟”的私法體系理念的新要求
三、現代私法體系中兩種不同的選擇
四、對于既判力理論研究的影響-
第三章 既判力之基礎理論——本論:既判力理論體系之展開
第一節 既判力之本質論
一、實體法說
二、訴訟法說
三、新實體法說:權利實在說與具體規范說
四、新訴訟法說
五、既判力本質理論與請求權理論的邏輯關聯
六、小結
第二節 既判力之根據論
一、制度效力說
二、程序保障說
三、二元根據說
四、既判力根據理論與請求權理論的邏輯關聯
五、小結
第三節 既判力之作用形態
一、積極效果說
二、消極效果說
三、小結
第四節 既判力之作用范圍
第四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客觀范圍——本論:既判力理論體系之展開
第一節 民事判決書的體例結構
一、程序性記載事項
二、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主張
三、判決理由
四、判決主文
第二節 既判力之客觀范圍的傳統界定
一、將既判力之客觀范圍限定于判決主文的原因
二、被排除在既判力客觀范圍之外的判決理由中的判斷事項
三、被賦予既判力的判決理由中的判斷事項——抵銷權抗辯
第三節 既判力之客觀范圍向判決理由的擴張
一、德國理論界的既判力之客觀范圍擴張模式
二、日本理論界的既判力之客觀范圍擴張模式
三、小結
第四節 既判力之客觀范圍與訴訟標的理論
一、訴訟標的之舊實體法學說與既判力之客觀范圍
二、訴訟標的之訴訟法學說與既判力之客觀范圍
三、訴訟標的之新實體法學說與既判力之客觀范圍
四、日本訴訟法學界之研究的新趨勢
第五節 既判力之客觀范圍與民法之請求權理論
一、請求權之概念界定
二、請求權之種類劃分
三、請求權之競合
四、既判力之客觀范圍與請求權競合問題的邏輯關聯
第六節 結論
一、既判力之客觀范圍理論的基本立場選擇——傳統界定模式
二、訴訟標的理論之立場選擇——新實體法學說
三、請求權競合理論之立場選擇——請求權規范競合說
四、應激性程序規則之設計方案
第五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時間范圍——本論:既判力理論體系之展開
第一節 民事判決標準時
一、民事判決標準時之內涵
二、民事判決標準時之確定
第二節 既判力之時間范圍的界定
一、既判力之時間范圍的傳統界定模式
二、既判力之時間范圍理論的新發展
三、既判力之時間范圍與請求權理論的邏輯關聯
四、對我國理論構建和制度設計的借鑒意義
第六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主觀范圍——本論:既判力理論體系之展開
第一節 既判力之主觀范圍的基本界定
第二節 既判力之主觀范圍的擴張
一、向訴訟擔當時之利益歸屬主體的擴張
二、向既判力標準時后之利益繼受主體的擴張
三、向請求標的物之實際占有主體的擴張
第三節 既判力之主觀范圍與請求權理論的邏輯關聯
第四節 對我國理論構建和制度設計的借鑒意義
一、向訴訟擔當時之利益歸屬主體的擴張
二、向既判力標準時后之利益繼受主體的擴張
三、向請求標的物之實際占有主體的擴張
第七章 既判力制度之入典規劃
——衍論:既判力理論研究之歸宿
第一節 既判力制度在中國的困境、成因及其出路
一、既判力制度在中國的困境及其成因
二、解脫困境之出路
第二節 既判力制度之人典規劃
一、以“判決確定”取代“判決生效”
二、明確規定判決確定前即產生的“拘束力”
三、明確區分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形成力和執行力
四、明確界定既判力之客觀范圍
五、明確界定既判力之時間范圍——既判力標準時
六、明確界定既判力之主觀范圍
第三節 以既判力制度為背景的確定判決瑕疵救濟程序之完善
一、大陸法系之代表性立法例中的確定判決瑕疵救濟程序
二、我國之確定判決瑕疵救濟程序的立法現狀
三、我國之確定判決瑕疵救濟程序的缺陷與完善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