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2941
- 書名:英國證據法實務指南(第4版)
- 作者:(英)艾倫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2年8月
- 入庫時間:2012-10-10
- 定價:65
圖書內容簡介
英國證據法實務指南(第4版)》作者ChristopherAllen博士曾任英國城市大學內殿法學院高級講師,后在倫敦學院大學和倫敦大學的校外生項目中執教證據法。本書對證據法進行了清晰和具有可讀性的說明,探討了關于事實、原則及規則之論證的重要意義。本書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全。
《英國證據法實務指南(第4版)》本身是用于英國法學本科生教學和法學職業教育的教科書,因此,內容全面、均衡,既考慮到了最基礎的知識,也述及了在相關問題上的不同觀點及其演進;既考慮到了課堂上的教學內容,又有課外進一步閱讀建議和自測問答題。因此本書是教與學兩面俱到的教科書。第二,易。本書沒有像許多證據法教科書那樣,通篇列示各種判例原文,而是在行文中述及判例要點并簡要加以評論。對于讀者而言,無疑在不減少知識點的情況下,消除了許多負擔,從而易于上手,不至于在判例的汪洋大海中迷失方向。第三,新。本書第四版的修正與更新,反映了《2003年刑事司法法》所帶來的激進變革,特別是涉及傳聞、品性證據和意見證據的變化,以及《1998年人權法》的擴展適用。本版特別關注了在證明負擔倒置、對強奸被害人的交叉詢問、通過圈套獲得的證據、面對警察詢問的沉默等問題上日益增多的判例法。因此,本書反映了近年來英國證據法的最新發展動向。正是因為本書具有以上特點,相信本書必將擁有廣泛的讀者群,必將成為證據法學比較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之一。
圖書目錄
譯者簡介
譯序
翻譯技術說明
前言
第一章 導言
導言
證據與證明
證據的定義
相關性、證明力和可采性
某些術語
證據法的三個重要特點
法官與陪審團的功能
《歐洲人權公約》
第二章 發展與當前的目標
導言
發展
當前的目標
第三章 書面證據與實物證據
書面證據
實物證據
第四章 不需要證明的事實
導言
正式自認
司法認知
使用個人知識
第五章 作證能力與強制作證
刑事案件的被告
刑事案件被告的配偶和同性伴侶
兒童
有智力缺陷的人
第六章 證言過程
主詢問
交叉詢問
再詢問
刷新記憶
證人先前陳述
敵意證人
旁系問題與反駁證據
對弱勢或者被恐嚇證人的保護
第七章 證明負擔、證明標準與推定
導言
證據負擔
證明負擔
證明標準
推定
第八章 反對傳聞規則
規則范圍
反對傳聞規則的理論根據
第九章 傳聞例外
導言
根據第116條和第117條可采的傳聞
保留的普通法例外
“安全閥”
補充性規定
傳聞與人權
判例研究:MAHER v DPP案件
第十章 危險證據
裁量性的注意警告
被告的謊言
辨認與TURNBULL指引
法院內外的辨認
第十一章 自白與非法取得的證據
自白的確認
自白對整個案件的影響
排除自白
《1984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之78(1)
普通法上排除證據的自由裁量權
使用共同被告的自白
未能回答問題或者提及事實
預先審查
第十二章 品性證據
導言
刑事程序中的良好品性證據
刑事程序中的不良品性證據
第十三章 意見證據
意見證據何時具有可采性?
意見的基礎
精神病醫生和心理醫生的證言
專家證據的沖突
第十四章 司法認定作為證據
導言
定罪判決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
定罪判決作為刑事案件的證據
先前無罪開釋證據
第十五章 特免權與公共利益豁免
導言
特免權
公共利益豁免
第十六章 禁止反言
導言
以先前司法程序禁止反言
以契據禁止反言
以行為禁止反言
主要譯名對照表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