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3781
- 書名: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知識產權專題研究書
- 作者:紀曉昕著
- 出版社:知識產權
- 出版時間:2012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3-1-6
- 定價:22
圖書內容簡介
近年來,隨著人類深海勘探水平的提高,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作為一類新型的海洋資源逐漸被人們所認識。深海生物多樣性的發現改變了傳統的在低溫(或高溫)、無光照、有毒、缺氧環境下無生命存在的認識,深海生物所具備的抗低溫(或高溫)、抗毒、耐黑暗等特質極大地豐富了生物基因庫,其在人類醫療、工業、環保等領域都具有極大的應用價值。因此,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也產生了極大的爭議。發達國家認為,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和利用應當依據“公海自由原則”,允許各國自由開發,而發展中國家則堅持國家管轄范圍外的深海生物多樣性是繼“區域”之后的又一人類共同遺產,應當為全人類共同所有。 目前與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有關的國際公約,無論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是《生物多樣性公約》均未對處于國家管轄范圍以外的深海生物多樣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因此,現有國際法律框架尚不能對其進行有效規制,亦未有國際組織進行合理監管,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社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迫切地需要為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建立有效的法律規制體系,盡快規范其開發與利用,阻止發達國家對資源的搶占。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法律屬性是研究其法律規制最基本的問題,是開發、利用和保護這種資源的基礎。紀曉昕編著的這本《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以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為基礎》認為,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具有與“區域”及其資源相似的屬性,其性質也應當為人類共同遺產,具備為全人類共同所有、為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專為和平目的而利用和公平分享利益的特征。在這樣一個前提下,人類需要共享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開發和利用所帶來的利益,也需要共同承擔起保護和保全這份人類共同遺產的責任。 基于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人類共同遺產屬性,《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以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為基礎》從利益共享和責任共擔兩個方面對其法律規制進行了研究,分別為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與利用、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保全。在開發與利用部分,《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以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為基礎》提出了建立準入制度、知識產權制度和惠益分享制度。通過準入制度的建立對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監管;通過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刺激開發和利用中惠益的產生;而通過惠益分享制度則可以保證來源于人類共同遺產的惠益為全人類所共享。在保護與保全部分,《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以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為基礎》主張分別以區域、主體及具體行為為規制對象建立保護制度,即建立海洋特別保護區、制定海洋科學研究行為守則和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形成全方位的綜合保護模式。 我國作為一個在國際事務中地位日漸重要的大國,在有關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議程中如果沒有明確的立場和具體對策,不但會影響我國海洋權益的獲取,而且不利于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的確立。因此,《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研究—— 以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為基礎》最后提出了我國未來在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問題上的策略選擇和發展路徑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海洋資源開發的新熱點:深海生物多樣性
第一節 生物多樣性的內涵和外延
第二節 深海生物多樣性的生態特征和應用價值
一、深海獨特的環境特征
二、深海生物的特點
三、深海獨特的生態系統
四、深海生物多樣性的應用價值
第三節 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現狀
一、深海生物多樣性開發的總體狀況
二、世界各國對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狀況
第二章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引發的法律規制問題
第一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現有法律規制
一、一般原則和政策
二、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三、無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四、區域性法律文件
五、各國國內法
第二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引發的法律規制問題
一、UNCLOS確立的公海制度和國際海底制度
二、CBD確立的生物多樣性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制度及惠益分享制度
三、WIPO和TRIPS確立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
第三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規制的新進展
一、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活動
二、國際海底管理局的相關活動
三、CBD的相關活動
四、其他國際組織和論壇的活動
第三章 人類共同遺產:法律屬性的選擇
第一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屬性的現有爭議
第二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法律屬性面臨的選擇
一、人類共同財產(common property of mankind)
二、人類共同關切事項(common interest/common concern of mankind)
三、人類共同遺產或人類共同繼承財產(common heritage of mankind)
第三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法律屬性
一、從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本身特性看,深海生物多樣性與“區域”密不可分
二、從UNCLOS的訂立過程看,其并非排斥將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納人人類共同遺產
三、從UNCLOS的立法原則看,將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確定為人類共同遺產符合UNCLOSS的主旨
四、從已有人類共同遺產產生的過程看,其形成是發展中國家努力和斗爭的結果
第四節 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管理機構
第四章 人類共同遺產的利益共享:開發與利用制度的構建
第一節 利益共享的制度監管:準人制度
一、準入制度設立的緣起
二、準人制度的合理借鑒
三、準入制度的具體設置
第二節 利益壟斷與利益共享的博弈:知識產權制度與惠益分享制度之關系考辨
一、知識產權制度適用的依據和障礙
二、惠益分享制度適用的依據
三、知識產權制度與惠益分享制度之關系考辨
第三節 利益共享的制度激勵:知識產權制度
一、增加來源披露程序
二、完善實質性審查條件
三、充分公開專利內容
四、進一步解釋和完善現有國際公約中的概念
第四節 利益共享的制度實現:惠益分享制度
一、惠益分享的主體
二、惠益分享的形式
三、惠益分享的內容
第五章 人類共同遺產的責任共擔:保護與保全制度的確定
第一節 以區域為規制對象的保護制度:海洋特別保護區
一、海洋保護區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二、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保護區設立的緣起
三、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保護區的模式選擇
四、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特別保護區的具體設置
第二節 以主體為規制對象的保護制度:海洋科學研究行為守則
一、現有與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有關的行為守則
二、行為守則的性質和應用
三、海洋科學研究中的行為守則
第三節 以行為為規制對象的保護制度:環境影響評價
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二、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活動環境影響評價的緣起
三、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活動環境影響評價的具體設置
第六章 我國的策略選擇和發展路徑
一、我國對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的開發現狀
二、我國在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問題上存在的差距
三、我國在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問題上的策略選擇
四、我國在國家管轄范圍外深海生物多樣性問題上的發展路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