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7220
- 書名:律師公司業務前沿問題案例及評析
- 作者:中華全國律協編著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13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3-11-3
- 定價:48元
- 特價:40.8元,85折,省7.2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為由全國律協培訓部組織編寫的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規范的講座讀本。 本書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組織編寫的案例匯編。 本書從律師辦理商事案例的角度,選取訴訟及非訴業務兩個專題,分別向讀者展現了國內著名商事律師辦理商事案件的辦案思路、法律難點及經驗總結。本書所展現的經典案例是全國律協從全國范圍征集評選出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由專業委員會整理、編輯出版,具有業務指導作用,將由全國律協推廣征訂。
圖書目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從事勞動
法律服務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提供法律咨詢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為勞動者提供法律
咨詢
第三節 為用人單位提供法律
咨詢
第三章 接受案件委托
第四章 參與勞動仲裁
第一節 立案
第二節 答辯和舉證
第三節 開庭和裁決
第五章 參與勞動訴訟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代理勞動者參加勞動
爭議訴訟
第三節 代理用人單位參加勞動
爭議訴訟
第六章 參與勞動調解
第七章 擔任勞動法律顧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擔任勞動者、職工代表
大會和工會法律顧問
第三節 擔任用人單位勞動法律
顧問
第四節 擔任專項勞動法律
顧問
第八章 勞動刑事案件辯護
第九章 附則
2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商業
秘密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商業秘密管理
第一節 目標、模式和評價
第二節 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節 建立規章制度
第四節 人員管理
第五節 合同管理
第六節 公關管理
第三章 商業秘密的權利歸屬
第一節 商業秘密的屬性
第二節 技術秘密的歸屬
第三節 經營秘密的歸屬
第四節 商業秘密權屬爭議
第四章 與商業秘密有關的各類
合同
第一節 合同的起草與修改
第二節 企事業單位與員工之間的
保密合同
第三節 競業限制協議
第四節 技術秘密合同
第五節 其他需要注意保護商業
秘密的合同
第五章 糾紛的前期處理
第一節 事實調查與分析
第二節 律師聲明與律師函
第三節 談判
第六章 民事救濟的共同問題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二節 管轄確定
第三節 證據保全和財產保全
第四節 商業秘密的鑒定與
評估
第五節 開庭準備
第六節 庭審
第七章 商業秘密侵權訴訟
第一節 侵權訴訟要點
第二節 代理原告
第三節 代理被告
第四節 商業秘密不侵權訴訟
第八章 商業秘密行政法律業務
第一節 行政救濟要點
第二節 作為權利人的代理人
第三節 作為被申請人的
代理人
第九章 商業秘密刑事法律業務
第一節 刑事救濟的要點
第二節 作為被害人的代理人
第三節 作為刑事自訴人的
代理人
第四節 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被告人的代理人
第十章 附則 3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承辦公司
治理業務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第一節 股東和股東會
第二節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三節 監事和監事會
第二章 公司治理機制
第一節 激勵機制
第二節 約束機制
第三章 利益關系人關系維護
第四章 附則 4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公司
訴訟業務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律師辦理公司訴訟業務的一般
操作指引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律師辦理公司訴訟業務的
一般操作指引
第三節 律師代理公司訴訟原告的
操作指引
第四節 律師代理公司訴訟被告的
操作指引
第二章 公司訴訟的基本類型及業務
操作指引
第一節 股東出資糾紛操作
指引
第二節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操作
指引
第三節 股東知情權糾紛操作
指引
第四節 股權轉讓糾紛業務操作
指引
第五節 公司決議效力糾紛操作
指引
第六節 公司證照返還糾紛操作
指引
第七節 控股股東及公司高管損
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
操作指引
第八節 公司解散糾紛操作
指引
第九節 公司清算責任糾紛操作
指引
第三章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公司訴訟
主體的操作指引
第一節 外商投資企業公司訴訟的
一般操作指引
第二節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
糾紛操作指引
第三節 外商投資企業的隱名
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操作指引
第四節 外商投資企業解散操作
指引
第五節 涉外公司訴訟的特殊
規定
附 則 5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參與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
第一章 解答法律咨詢
第一節 解答法律咨詢專業
規范
第二節 法律咨詢登記與統計
第二章 代寫法律文書
第三章 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的程序
第二節 當事人基本信息
第三節 辦理法律援助委托
手續
第四章 庭前準備工作
第一節 調查取證
第二節 其他庭前準備工作
第五章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
辦理
第一節 作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援助
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案件的,
應當做到以下方面
第二節 作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辯護人在審查起訴階段
介入案件的,應當做到
以下方面
第三節 律師作為未成年被告人
辯護人在審判階段介入
案件的,應當做到以下
方面
第四節 律師作為未成年被害人
代理人的,應當做到
以下方面
第六章 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
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民事案件基本要求
第二節 監護侵權案件
第三節 婚姻家庭類案件
第四節 學生傷害事故案件
第五節 童工案件
第七章 結案與歸檔
第八章 法律援助案件的社會
效果評估
第一節 受援當事人對援助工作的
評估
第二節 司法機關、社會機構對援助
工作的反饋
第三節 律師參與法律援助應當有
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6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辯護工作
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收案
第三章 閱卷
第四章 會見
第五章 社會調查
第六章 取保候審
第七章 刑事和解
第八章 司法分流
第九章 偵查階段
第十章 審查起訴階段
第十一章 審判階段
第一節 基本流程
第二節 庭前準備
第三節 法庭調查
第四節 法庭辯論
第五節 休庭、宣判
第十二章 結案與案卷歸檔 7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電子
數據證據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電子數據證據的取證
第一節 電子數據證據的取證方式
與流程
第二節 臨場保護與外圍調查
第三節 電子數據證據等的收集
與固定
第三節A 電子數據證據的公證
保全
第四節 電子數據證據的檢驗
分析
第四節A 電子數據司法鑒定
第五節 電子數據證據的審查
判斷
第三章 電子數據證據的舉證
第四章 電子數據證據的質證
第五章 有關電子數據證據的法律
咨詢
第六章 附則 8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參與工資
集體協商業務指引
總 則 原則與目的
第一章 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
第二章 接受委托
第一節 受托手續
第二節 委托員工人數
第三節 告知義務
第三章 參與協商
第一節 督促企業開展協商
第二節 規范職工(代表)
大會程序
第三節 收集資料
第四節 促進協商
第五節 準備工作及緊急預案
第四章 防止違法行為和群體事件
第一節 合法合理維護員工
利益
第二節 員工溝通
第三節 終止代理
附 則 9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專利
侵權業務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專利侵權類型
第一節 具體侵權行為
第二節 專利權間接侵權
第二章 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
第一節 權利要求的概念
第二節 權利要求的類型
第三節 權利要求的解釋主體
第四節 權利要求的解釋規則
第五節 禁止反悔原則
第三章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侵權
判定
第一節 侵權判定的比較對象
第二節 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
特征分解
第三節 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
技術特征分解
第四節 相同侵權
第五節 等同侵權
第四章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
第一節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
保護范圍
第二節 如何確定產品種類
相同或相近
第三節 如何判斷設計相同
或者相近似
第五章 專利侵權抗辯
第一節 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或
設計未落入專利保護
范圍抗辯
第二節 禁止反悔抗辯
第三節 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
抗辯
第四節 不承擔賠償責任抗辯
第五節 不承擔賠禮道歉、消除
影響責任抗辯
第六節 訴訟時效抗辯
第七節 專利權效力抗辯
第八節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抗辯
第六章 專利侵權損害賠償
第一節 賠償的計算
第二節 法定賠償
第三節 合理開支
第四節 侵權賠償的其他考慮
因素
第七章 專利侵權訴訟程序
第一節 專利權利人
第二節 訴前禁令和訴前證據保全、
財產保全
第三節 專利侵權案件的管轄
第四節 證據及舉證
第五節 技術鑒定與專家證人
第八章 確認不侵犯專利權訴訟
第一節 起訴條件
第二節 訴訟管轄
第三節 反訴
第四節 審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第九章 專利權行政保護
第一節 專利侵權的行政處理
第二節 專利權海關保護
附 則 10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承辦
環境行政案件業務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接受委托
第二章 代理環境信息公開業務
第三章 代理環境行政聽證案件
第四章 代理環境行政復議案件
第五章 代理環境行政訴訟案件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一審程序中的律師
代理
第三節 二審程序中的律師
代理
第四節 審判監督程序和再審
程序中的律師代理
附 則 11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法律業務
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法律依據
第一章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
專有權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簽訂
第三節 經營性用房問題
第四節 車庫、車位的問題
第五節 常見糾紛及處理機制
第二章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共有部分
共有權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建筑物及建筑區劃內公共
設施、公共場所問題
第三節 專項維修資金問題
第四節 常見糾紛及處理機制
第三章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共同管理權
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業主大會
第三節 業主委員會
第四節 物業服務企業
第五節 常見糾紛及處理機制
附 則 12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業務
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合同簽訂
第二章 收集法律風險環境信息
第一節 收集外部法律風險環境
信息
第二節 收集內部法律風險環境
信息
第三節 了解企業法律風險
準則
第三章 法律風險評估
第一節 法律風險識別
第二節 法律風險分析
第三節 法律風險評價
第四章 法律風險應對
附 則 13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承辦
繼承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律師辦理繼承非訴訟業務
第一節 律師接待遺囑繼承
咨詢
第二節 律師代書遺囑
第三節 律師遺囑見證
第四節 律師協助辦理遺囑
公證業務
第五節 律師擔任遺囑執行人
第六節 律師承辦法定繼承
業務
第三章 律師辦理繼承訴訟業務
第一節 收案
第二節 調查和收集證據
第三節 一審訴訟程序
第四節 二審訴訟程序
第五節 結案后的工作
第六節 執行程序中的律師
代理
第四章 律師辦理涉外、涉港澳臺
繼承業務
第五章 附則 14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提供
房屋租賃合同訴訟和仲裁
法律服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訴訟與仲裁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 訴訟
第二節 仲裁
第三章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
類型及處理
第一節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與
成立時的糾紛及其
處理
第二節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糾紛
及其處理
第三節 房屋租賃合同履行、變更、
轉讓、解除與終止的糾紛
及其處理
第四章 律師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訴訟
與仲裁法律服務的執業風險
提示
第一節 訴訟委托合同的簽訂
第二節 律師執業風險提示
第五章 附則 15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提供
房屋租賃合同非訴訟法律
服務操作指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律師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非訴訟法律服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前的
法律服務
第一節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前的
審核與調查
第二節 房屋租賃合同廣告的
審查與調查
第二章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第一節 合同對租賃房屋基本
情況的約定
第二節 合同對租金、保證金、
定金以及其他費用的
約定
第三節 合同對租賃期限、房屋
交付及返還的約定
第四節 合同對房屋使用要求及
維修責任的約定
第五節 合同對裝飾裝修的
約定
第六節 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第七節 合同解除的約定
第八節 合同對違約責任的
約定
第九節 合同對爭議解決的
約定
第十節 合同的成立、生效、登記與
備案
第三章 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一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生效
第二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效
情形
第四章 房屋租賃合同的交底
第五章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
轉讓、解除與終止
第一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
(包括一房數租問題、
擴建問題等)
第二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
(包括情勢變更等)
第三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轉讓
(包括承繼問題、買賣
不破租賃問題)
第四節 房屋租賃合同的
解除與終止
第六章 優先購買權問題
第七章 訴訟、仲裁前的和解與調解
第八章 律師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非訴訟法律服務的執業
風險提示及相關內容
第一節 法律服務委托合同的簽訂、
履行及相關內容
第二節 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房屋
租賃合同非訴訟法律
服務的執業風險提示
第三編 附則 16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與相關
法人治理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從事事業單位類別劃分
業務
第三章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
單位轉企改制業務
第一節 盡職調查與編制《盡職
調查報告》
第二節 編制《改制社會穩定
風險評估報告》
第三節 編制《改制工作方案》與
《職工安置方案》
第四節 報批備案
第五節 產權轉讓與產權交易
第六節 國有資產無償劃轉
第七節 政策文件的制定與
改制輔導
第八節 辦理登記
第四章 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
改革業務
第五章 相關法人治理業務
第一節 改制為企業的公司
治理業務
第二節 事業單位的法人
治理業務
第六章 法律意見書
第七章 附則 17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保障性住房為主的房地產
投融資非訴訟法律業務
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房地產傳統融資方式中的
法律服務
第一節 房地產通過銀行貸款
融資中的法律服務
第二節 房地產通過合作開發
融資中的法律服務
第三節 房地產通過民間融資中的
法律服務
第三章 房地產新型融資方式中的
法律服務
第一節 房地產投資基金方式中的
法律服務
第二節 房地產投資信托方式中的
法律服務
第三節 BT/BOT方式建設保障性
住房的法律服務
第四節 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
方式中的法律服務
第四章 附則 18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
城中村改造法律業務操作
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指引制定背景和目的
第二節 指引相關定義
第三節 指引適用范圍
第四節 律師辦理城中村業務適用
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指引
第五節
律師辦理城中村改造法
律業務應注意的重要問
題提示
第二章 律師在城中村改造中為政府
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法律服務
操作指引
第一節 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
政府職能部門及其
職責
第二節 律師為城中村轉制提供
法律服務指引
第三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中的
查處違法建筑物提供法
律服務指引
第四節 律師為選定城中村改造
中的改造實施主體提供
法律服務指引
第五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涉
及的行政許可提供法
律服務指引
第六節 律師為政府部門城中村
改造中的征地過程提供
法律服務指引
第七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中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提
供法律服務指引
第三章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項目
開發商提供法律服務
操作指引
第一節 開發商參與城中村
改造的方式
第二節 律師在城中村改造中為
開發商提供法律服務的
內容
第三節 律師為開發商城中村
改造提供盡職調查法
律服務指引
第四節 律師為開發商確定城
中村改造開發模式提
供法律服務指引
第五節 律師為開發商在委托拆遷
合同簽訂階段提供法律服
務指引
第六節 律師為開發商在城中村
改造行政審批中提供法
律服務指引
第七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中建設
用地使用權取得提供法律
服務指引
第八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項目融資
提供法律服務指引
第九節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中回遷
安置和公建設施移交提供
法律服務指引
第四章 律師在城中村改造中為村集體
經濟組織提供法律服務操作
指引
第一節 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在
城中村改造中的作用
第二節 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
城中村改造主體參與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第三節 律師為村集體經濟組織
作為城中村改造主體時
提供法律服務指引
第四節 律師為村集體經濟組織
作為被拆遷人時提供法
律服務指引
第五章 律師為城中村改造中的物權主體
提供法律服務操作指引
第一節 城中村改造中物權
主體的類別
第二節 律師為物權主體提供
法律服務的一般規定
第三節 律師為不同物權主體
提供法律服務的特別
注意事項 19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承辦
食品安全法律風險管理業務
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節 工作目標及適用范圍
第二節 定義及說明
第三節 操作中的總體注意
事項
第一章 食品安全法律風險管理
項目的實施
第一節 企業食品安全的總體
法律環境
第二節 食品安全法律風險管理
項目的開展程序
第二章 對客戶企業的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管理
第一節 食品生產企業的法定
準入資格
第二節 食品成品涉及的法定
要求
第三節 對生產資格及成品的
管控措施
第三章 對供應商的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管理
第一節 對供應商的資格管理
第二節 對供應商的食品安全
法律風險綜合管理
第四章 對各類采購品的食品
安全管控
第一節 以采購管理體系確保
食品安全
第二節 采購中的合同法律
風險管理
第三節 對采購品的質量
控制措施
第五章 生產過程中的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管控
第一節 食品生產過程中的食品
安全法律風險控制
第二節 對產成品食品安全的
管控
第六章 儲運過程中的食品安全
法律風險
第一節 貯存中的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控制
第二節 運輸中的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控制
第七章 銷售環節中的食品安全
法律風險
第一節 對銷售環節食品安全
法律風險的管理
第二節 普通食品安全問題的
處理
第三節 食品召回的預案及
措施
第八章 對企業食品安全法律風險的
評估與報告
第一節 對企業食品安全法律
風險狀況的綜合評述
第二節 對企業改進食品安全
法律風險管理的建議
第三節 企業食品安全法律風險
管理的后續服務 20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參與
礦業并購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接受委托及注意事項
第二章 律師辦理境內礦業
并購業務
第一節 股權并購的律師服務
第二節 資產并購中的
律師服務
第三節 礦業并購中的法律
盡職調查
第四節 并購國有資產應注意的
事項
第五節 律師辦理上市公司并購
礦業資產的注意事項
第六節 律師辦理外國投資者并購
礦業資產的注意事項
第三章 律師辦理礦業整合業務
第一節 礦業整合的模式
第二節 礦業整合的程序
第三節 律師辦理礦業整合業務的
法律盡職調查
第四章 律師承辦境外礦業項目并購
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節 境外并購概述
第二節 境外并購的一般流程
第三節 境外礦業并購中的
律師業務
第四節 國內相關核準程序
第五節 并購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及
注意事項
第六節 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及
注意事項
第七節 并購協議的主要內容及
注意事項
第八節 并購協議的履行
第九節 其他注意事項
第五章 附則 21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參與石油
勘探、開發業務操作指引
總 則
第一章 石油勘探、開發基本概念
第二章 律師參與石油勘探、開采登記
法律服務的內容
第三章 石油開采階段律師參與的
法律服務內容
第四章 石油勘探、開發項目中的律
師環境保護及地質資料整 理工作
第五章 律師在石油勘探、開發項目中的
合同事務與法規指引
第六章
律師在中外合作勘探、開
發油氣項目中涉及的法 律 服務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