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來重視農業發展問題。歷屆政府都將“三農問題”作為政
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國范圍內先后采取了農村費改稅、免除農業
稅、聯合醫療保險等惠民措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但
是,我國工業經濟飛速發展并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的同時,由于我國農
地面積廣闊、農業就業人員基數大、農業技術發展水平不高,導致農業
發展舉步維艱,城鄉經濟、文化差距進一步擴大,農業仍然是制約我國
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農業保險機制的建立對我國農業發展有著重要而
深遠的意義。
首先,建立農業保險法律制度,是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創新的重要
組成部分。其對現代農業的發展,對城鄉的協調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義:我國傳統農業單一經營模式的改變,是農業經營與農村金融協
調發展的需要。我國農民素來勤勞樸實,依靠一家一戶的傳統生產方式
創造財富。但是,這種傳統的生產方式也容易禁錮農民的思維,在農業
經濟的發展上主要是依賴于氣候、地理、水文等自然條件和自己的辛勤
勞作,而忽視金融運作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農業金融的運作和
對農業發展的支持,有利于農村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
更多的農產品走進城市,有利于農民經濟思維的形成,也有利于農村經
濟的綮榮。
其次,農業保險法律制度的建立,農業保險的運營,是深化農村改
革,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農業金融體系的建立,是城鄉統籌
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而農業保險又是農業金融體
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采取的種種增加農民收入的措施,僅僅能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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