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0285
- 書名:比較行政法學(第2版)
- 作者:關保英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
- 入庫時間:2014-7-19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比較行政法學》一書自2008年1月出版以來,以其體系的合理與獨特性、行文的規范與學術性、內容的創新與開放性,深得學界厚愛。
本書盡可能做到知識性與學術性相結合,既對以往學術觀點進行全面把握和推介,使其理論的發展脈絡和所達學術高度一目了然,同時也展示了作者的思維方式和研究路徑,使得著者在形成了個人結論的前提下,又為讀者預留了足夠的思考空間和研究素材。因而,被諸多法學院校指定為碩士、博士等教學用教材或參考書目以及入學考試參考書目。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比較行政法學概述
一、比較行政法學的學科地位
(一)比較行政法學的概念
(二)比較行政法學的歷史
(三)比較行政法學與比較行政法的比較
二、比較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象
(一)行政法學基本理念的比較研究
(二)行政法學認識范式的比較研究
(三)行政法學宏觀問題思考的比較研究
(四)行政法學中觀問題思考的比較研究
(五)行政法學微觀問題思考的比較研究
三、比較行政法學的研究方法
(一)法學研究一般方法在比較行政法學中的運用
(二)比較法學的方法在比較行政法學中的運用
(三)比較行政法的方法在比較行政法學中的運用
(四)比較行政法學特有的研究方法
四、比較行政法學的體系結構
(一)比較行政法學體系設計的主觀性
(二)以行政實在法研究為背景的體系構建
(三)以行政法治理想格局為背景的體系構建
(四)以實在法與行政法學主觀認知相結合為背景的體系構建
第二章行政法學方法論運用的比較
一、行政法學方法論概說
(一)行政法學方法論的概念
(二)行政法學方法論的地位
(三)行政法學方法論譜系
(四)行政法學方法論的相對單薄性
二、行政法學方法論運用的四種態度
(一)輕視方法論的研究態度
(二)回避方法論的研究態度
(三)刻意強調方法論的研究態度
(四)選擇運用方法論的研究態度
三、行政法學方法論的兩大范式的比較
(一)實證的方法論
(二)價值側重的方法論
(三)其他方法論的非主流狀態
四、行政法學方法論在諸國運用的評價
(一)英美對實證方法論的珍視
(二)歐陸國家對價值側重方法論的珍視
(三)日本國多元方法論的評價
第三章行政法概念界定的比較
一、行政法概念的學理分析
(一)行政法概念的實在法空缺
(二)行政法概念主觀性之成因
(三)行政法概念主觀性之客觀基礎
(四)行政法概念主觀性之絕對主觀性
(五)行政法概念主觀性之相對主觀性
二、限權的行政法概念
(一)限權行政法概念的歷史考察
(二)限權行政法概念的橫向考察
(三)限權行政法概念的本質
(四)限權行政法概念的進步性評說
三、擴權的行政法概念
(一)擴權行政法概念的歷史考察
(二)擴權行政法概念的橫向考察
(三)擴權行政法概念的本質
(四)擴權行政法概念的終結
四、二元結構的行政法概念
(一)二元行政法的產生及背景
(二)二元結構行政法概念的本質
(三)二元結構行政法概念的張力
(四)二元結構行政法概念分化之必然性評說
第四章行政法理論基礎闡釋的比較
一、行政法理論基礎的涵義
(一)行政法理論基礎的哲學維度
(二)行政法理論基礎與行政法現實基礎之比較
(三)行政法理論基礎與支撐行政法治理論之比較
二、作為自然正義的理論基礎
(一)自然正義的概念
(二)自然正義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解釋邏輯
(三)自然公正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分布圖
(四)對自然正義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評價
三、作為分權與制衡的理論基礎
(一)分權與制衡的概念
(二)分權與制衡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解釋邏輯
(三)分權與制衡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分布圖
(四)對分權與制衡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評價
四、作為管理范式的理論基礎
(一)管理范式的基本含義
(二)管理范式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解釋邏輯
(三)管理范式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分布圖
(四)對管理范式作為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評價
第五章行政法基礎理論探尋的比較
一、行政法基礎理論界說
(一)行政法基礎理論與法理學
(二)行政法基礎理論與憲法理論
(三)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其他部門法基礎理論
二、行政法基礎理論地位的比較
(一)行政法基礎理論在行政法學科中相對獨立的情形
(二)行政法基礎理論在行政法學科中作為支點的情形
(三)行政法基礎理論相對獨立與作為支點并重的情形
(四)行政法基礎理論在諸國的走勢
三、行政法基礎理論范疇的比較
(一)行政法基礎理論范疇的概念
(二)行政法基礎理論范疇的內容
(三)行政法基礎理論范疇在不同國家的表現
(四)行政法基礎理論范疇的走勢
第六章行政法學關鍵詞設定的比較
一、行政法學中關鍵詞概說
(一)行政法學中關鍵詞的概念
(二)行政法學中關鍵詞的意義
(三)行政法學中關鍵詞與非關鍵詞的關系
二、憲法背景作為關鍵詞的比較
(一)憲法對行政法制約程度的比較
(二)憲法對行政法制約方式的比較
(三)憲法與行政法關系認知的進路
三、法治行政作為關鍵詞的比較
(一)法與行政關系論點的比較
(二)法治行政內容評說的比較
(三)法治行政方式選擇的比較
四、機構緊縮作為關鍵詞的比較
(一)機構緊縮理論基礎的比較
(二)機構緊縮與行政法控制方式的比較
(三)機構緊縮立法模式選擇的比較
五、責任政府作為關鍵詞的比較
(一)責任政府的概念
(二)責任政府在行政法學中地位的比較
(三)責任政府與行政法治進路主張的比較
第七章行政法學科體系構造的比較
一、行政法學科體系概說
(一)行政法學科體系的界定
(二)行政法學科體系的構成
(三)行政法學科體系與行政法體系
二、行政法學科體系的客觀構造
(一)以行政法諸元素構造行政法學科體系
(二)以行政權的作用背景構造行政法學科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