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0298
- 書名:財政轉型的憲法原理/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 作者:周志剛著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
- 入庫時間:2014-7-21
- 定價:4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以“法釋義學方法”(“法教義學方法”),從財政憲法學視角全面解析中國憲法上的“國家目標規定”、“國家稅權條款”、“預算權條款”及“納稅人基本權利條款”,進而探討中國財政模式轉型的目標、契機、路徑與基本思路。本書的研究思路之主要特色在于:以憲法規范貫入“財稅法”等部門法、并統轄各公私部門法規范,使財稅法等部門法的制度變革和規范適用得以遵循憲法理念與憲法原則。因此,以部門憲法釋義學方法全面闡釋中國財政模式轉型的憲法內涵、法制進路,乃是本書的主要理論建樹。
圖書目錄
第一章財政轉型與財政憲法學的學術使命
第一節 “財政轉型”的憲法意義
一、財政轉型:中國社會經濟轉型的核心樞紐
二、財政立憲:中國財政體系轉型的核心內容
第二節 財政憲法學的體系構成
一、財政憲法哲學:財政憲法學之基礎理論
二、財政憲法釋義學:財政憲法學之基本形態
第二章 財政國家的憲法類型及其中國模式
第一節 財政收支劃分制度的憲法類型
一、單一制國家與聯邦制國家:財政收支劃分制度的傳統憲法類型
二、“集權型國家”與“均權型國家”:財政收支劃分制度的現代憲法類型
第二節 財政收入制度的憲法類型
一、“所有權者國家”:傳統社會主義“財政國”之典型模式
二、“稅收國家”:現代市場經濟“財政國”之基本形態
第三節 財政支出制度的憲法類型
一、自由國家、福利國家與“企業者國家”:財政支出職能的憲法類型
二、“計劃國家”與“預算國家”:財政支出控制手段的憲法類型
第三章 中國憲法的國家目標規定及其演變
第一節 中國“國家目標規定”之憲法變遷
一、“工業化”:新中國憲法的“國家目標規定”及其“財政國家”模式
二、“現代化”:“八二”憲法的國家目標規定及其財政國家模式
第二節 中國“國家目標規定”之憲法重釋
一、“公共預算國家”初現端倪
二、“民主法治國家”建成在望
三、“民生福利國家”隱約再現
四、結語:中國的財政立憲之道
第四章 稅收法定原則與稅收債權說之適用
第一節 稅收法定原則辨析
一、中國憲法是否已經確立“稅收法定原則”?
二、中國憲法上“稅收法定原則”之法律內涵
三、中國憲法上“稅收法定原則”之構成要件
第二節 稅收債權債務關系辨析
一、稅收法律關系性質之理論爭議
二、稅收債權債務關系之法理剖析
三、稅收債權債務關系之產生、保全與消滅
四、稅收債權之消滅時效
五、結語
第五章 論財政預算的法律性質與法律效力
第一節 域外法上財政預算的法律性質
一、有關財政預算的法律性質之理論爭議
二、域外財政預算法制的制度模式
第二節 執行單位違反財政預算的法律責任
一、執行單位違反財政預算行為之認定
二、執行單位違反財政預算責任之類型
第三節 中國預算法制之完善
一、中國財政預算制度之檢討
二、中國財政預算制度之改革
三、結語
第六章 納稅人的憲法形像及其基本權利體系
第一節 中國憲法文本中的“納稅人形像”
一、“納稅人”及“憲法形像”之法理內涵
二、憲法上“國家目標規定”中的“納稅人形像”
三、中國憲法修改過程中“納稅人形像”之變遷
四、作為“基本權利主體”的“納稅人憲法形像”
五、中國憲法上“納稅人形像”之法律續造
第二節 中國公民基本權利之均等保護
一、域外經驗:為何需要基本權利之均等保護?
二、制度安排:如何實現基本權利之均等保護?
三、路徑選擇:中國公民基本權利之均等保護
第七章 論財政憲法秩序的守護者與仲裁者
第一節 財政憲法領域內的案件類型及其糾紛裁決
一、不同層級的政府間就稅收等財政分權事項發生的 憲法爭端
二、同一層級的政府機構間就預算等財政收支事項發生的 憲法爭端
三、人民與政府間就財政收支等事項發生的憲法爭端
第二節 中國財政憲法秩序的守護者與仲裁者
一、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中國財政憲法秩序的 守護者與仲裁者”?
二、國務院等行政機構作為“中國財政憲法制度的 守護者與仲裁者”?
三、人民法院作為“中國財政憲法秩序的 守護者與仲裁者”?
第八章 財政憲法規范的適用及其整合功能
第一節 公私法規范沖突的諸種表現及主要成因
一、公私法規范沖突的諸種表現
二、公私法規范沖突的主要成因
第二節 公私法規范沖突中的憲法適用
一、調適部門法規范沖突的法律方法
二、調適部門法規范沖突的憲法原則
三、中國部門法體系的立法接軌與司法調適預算法修正草案與現行預算法的對照表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