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2535
- 書名:憲法環境權/中國人權評論文叢
- 作者:(英)海沃德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4年8月
- 入庫時間:2015-2-10
- 定價:39
圖書內容簡介
環境保護對于每個人而言毫無例外都是同等重要的。環境權作為現代國家的憲法承諾,是基本權利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最終將得到世界各國憲法的普遍承認。作為基本權利的憲法環境權與人權具有內在聯系。當前,世界上已經有三十多個國家在自己的憲法中明確提出了環境權。
圖書目錄
致謝 / 001
引論 /
第一節背景 /
第二節基本原理 /
一、環保憲法策略的基本原理 /
二、視環保為人權問題的基本原理 /
三、小結 /
第三節本書論證概述 /
第一章充分環境的人權的理由 /
第一節通過人權追求環境目的的理由 /
一、環境人權的內容 /
二、從環境視角釋疑 /
第二節一種名副其實的權利? /
第三節充分環境的一種普遍的道德權利 /
一、為何充分環境的權利滿足真正人權的標準 / 致謝 / 001
引論 /
第一節背景 /
第二節基本原理 /
一、環保憲法策略的基本原理 /
二、視環保為人權問題的基本原理 /
三、小結 /
第三節本書論證概述 /
第一章充分環境的人權的理由 /
第一節通過人權追求環境目的的理由 /
一、環境人權的內容 /
二、從環境視角釋疑 /
第二節一種名副其實的權利? /
第三節充分環境的一種普遍的道德權利 /
一、為何充分環境的權利滿足真正人權的標準 /
二、為這種理由辯護意味著批判性地評價權利義務之關
系 /
第四節充分環境的人權的國際承認:先例 /
第五節結論 /
第二章充分環境的權利的憲法化:原則的挑戰 /
第一節為何充分環境的權利應當憲法化 /
一、對“所有人權都應當憲法化”主張的評價 /
第二節為何環保不應僅以政策宣言的形式憲法化 /
第三節為何充分環境的實體性權利的憲法地位
不應低于基本權利 /
一、為何基本權利與社會權利的劃分是有概念問題的 /
二、為何環境權應當是實體的而不僅僅是程序的 /
第四節結論 /
第三章有效貫徹的挑戰 /
第一節憲法權司法執行的必要條件及充分環境的權利
無法實現它們的主張 /
第二節貫徹執行環境規范的特殊困難 /
第三節法院的制度和憲法權限 /
一、專家環境法院 /
二、法院的憲法權限 /
第四節人權的法理學 /
第五節充分環境的憲法權利的實效 /
第四章作為民主權利的環境權 /
第一節憲法權利本身就不民主嗎 /
一、權力從立法向司法的不民主轉移 /
二、不民主地約束未來? /
三、權利提議具有一種不民主的動機結構? /
四、憲法權利的多數主義者批判的內在張力 /
五、小結 /
第二節民主權利 /
一、民主的“自我約束”權利:程序性權利 /
二、環境的程序性權利 /
第三節作為民主權利的實體性環境權 /
第四節作為消極權利的環境權 /
第五節消極環境權的民主正當性 /
第六節結論 /
第五章憲法環境權必要嗎?一種歐洲視角 /
第一節使問題語境化 /
第二節歐共體法律中的環境權 /
一、歐共體的政策原則 /
二、規章 /
第三節把人權用于環保 /
一、歐洲現有實體性權利的環境潛力 /
二、程序性環境權與《奧胡斯公約》 /
第四節結論 /
第六章環境權和環境正義:一種全球視野 /
第一節國家憲法與規范性秩序的滲透性 /
一、民族國家的持久重要性 /
二、國內與國際規范性秩序的滲透性 /
第二節基于全球正義規范視角的憲法環境權 /
第三節憲法環境權對于貧弱社會的價值 /
一、環境權的需求不因發展的要求而無效 /
二、滲透性的實踐例證 /
三、環境人權法理學先驅中的貧弱國家 /
第四節結論 /
參考文獻 /
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