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4224
- 書名:多元文化城區的離婚訴訟變遷/新疆大學法學文庫
- 作者:肖建飛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入庫時間:2015-6-14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社會轉型與制度變革如何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離婚訴訟中得以體現,是本書作者研究的基點。在城市化和人口流動化背景下,作者從分析改革開放以來天山區法院民語系離婚案件和漢語系離婚案件的趨同變化和差異表現入手:剖析離婚案件審判方式的變革以及家事糾紛解決機制的變化,重在考察人民調解、登記調解與司法調解相結合的“鞏固家庭”機制如何建立、運行與解體,其間離婚案件在起訴、審理、裁判各訴訟階段發生的變化,繼而引入離婚糾紛回歸私人糾紛后的司法回應問題,分析當事人訴訟預期與法官辦案目標之間形成反差的體制性原因。作者的思路最終歸結到對家事案件訴訟程序重構的思考,即家事糾紛審理的司法目的、司法原則及具體操作。
圖書目錄
緒論
一、問題意識與理論自覺
二、研究對象的選擇
三、研究方法與資料來源
第一章民語系案件與漢語系案件的趨同與差異
第一節樣本與資料情況
一、樣本來源及卷宗內容
二、案件類別與統計項目
第二節民語案件與漢語案件的歷時趨同
變化
一、當事人個人特征的共性表現
二、婚姻家庭關系的一致性變化
三、案件審理情況的整體變化
第三節漢語案件與民語案件間的共時性
差異
一、民漢語案件的數量變化
二、當事人個體特征的差異
三、婚姻家庭狀況的差異
四、訴訟投入方面的差異
五、結案方式和審理結果的差異
第二章基層權力體制變遷與離婚案件審判
方式改革
第一節“鞏固家庭”機制的建立、運行與
解體
一、“鞏固家庭”機制的觀念基礎
二、單位制下三種調解的相互結合
三、“鞏固家庭”機制的逐漸解體
第二節審判方式改革:從集體責備到尊重
意愿
一、從兩起案件的審理過程及參與方說起
二、起訴:從公共事件到個人決定
三、審理:從做思想工作到糾紛審理
四、裁判:從征求意見到獨立裁判
第三節審判方式改革的影響及其轉變的
不完全性
一、改革后的事實認定與結案方式
二、審判方式改革的不完全性
第三章法院有什么用?
——訴訟預期與辦案目標的差異
第一節離婚案件訴求變化的比較分析
一、因生活用品分割爭議撤訴的個案
二、因財產爭議不可調而判決的個案
三、訴訟態度、預期、行為的差異
第二節離婚案件中機會主義訴訟行為分析
一、何謂“機會主義訴訟行為”
二、因共同財產分割而引發不公平感
三、離婚損害賠償請求難以獲得支持
四、子女撫養裁判及執行的困難
五、為什么法官要“背黑鍋”
第三節體制結構中的司法裁判行為分析
一、法官對一起遺產糾紛的答疑
二、指標化考核與非正常程序“挑戰”
三、公道裁判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四、訴訟預期與辦案目標的不對位
第四章國情、區情下的家事訴訟程序構建
第一節國情、區情下的離婚案件
一、全國及新疆離婚率變化趨勢
二、全國及新疆離婚案件的變化
三、新疆離婚率與離婚案件的地域差異
第二節家事案件的訴訟程序設計
一、訴訟程序的適用范圍
二、機構設置與人員選定
三、訴訟的程序目標與原則
四、設置訴前強制調解程序
第三節新疆家事糾紛解決機制重構的試點
改革
一、以天山區法院為首批家事訴訟改革試點
單位
二、在天山區重構家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的
試點
結語
一、婚姻家庭變遷中理想家庭模式缺失
二、使離婚正常化的制度本身不正常
三、嚴格限制和放任意愿的兩種司法極端
四、理想家庭建構與婚姻家庭制度重構
引用材料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