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7238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實用問題版(第2版).2
- 作者:法律大眾編委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2月
- 入庫時間:2016-2-16
- 定價:1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民法通則》的最新、權威文本,并對重點條文進行了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了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實用附錄(包括流程圖表和文書范本)。讀者既能看到權威的法律文本,又能以最短的時間、最少的錢、最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年8月27日修正)
實 用 問 題
第一章《民法通則》基本常識
1.民法調整法律關系的范圍是什么?
2.哪些法律屬于民法范疇?
3.從事民事活動應遵循哪些原則?
4.外國人是否可以在中國依法從事勞動取得報酬?
第二章公民(自然人)
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5.什么是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6.孩子出生后又死亡的,其是否具有繼承遺產的資格?
7.胎兒是否具有繼承遺產的資格?
8.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9.哪些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0.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的哪些行為有效?
1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都無效嗎?
12.精神病人從事的行為都無效嗎?
13.如何確定公民的住所?
二、監護
14.誰可以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15.誰可以擔任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16.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監護人人選的,應如何處理?
17.當事人各方爭當或者相互推托監護人的,應如何處理?
18.監護人有哪些職責?
19.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
20.如何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21.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請宣告失蹤?
22.哪些人可以提起申請宣告失蹤?
23.申請宣告失蹤應向哪個法院提起?
24.法院在何種條件下才能宣告失蹤?
25.宣告失蹤有什么法律后果?
26.如何確定被宣告失蹤人的代管人?
27.如何撤銷宣告失蹤?
28.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請宣告死亡?
29.哪些人可以申請宣告公民死亡?
30.申請宣告死亡應向哪個法院提起?
31.法院在何種條件下才能宣告死亡?
32.公民被宣告死亡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33.被宣告死亡人還存活,其所為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34.死亡宣告被撤銷后有何法律效力?
四、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5.個體工商戶應如何承擔責任?
36.起字號的個體工商戶在訴訟中應以誰的名義起訴應訴?
37.農村承包經營戶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五、個人合伙
38.什么是個人合伙?
39.約定不承擔經營風險、收取固定收益的個人合伙合同是否有效?
40.合伙合同一般應訂立哪些條款?
41.合伙財產包括哪些?
42.個人合伙應由誰負責管理經營?
43.合伙人應當如何對合伙債務承擔責任?
44.合伙人內部應當如何分擔合伙債務?
45.個人合伙應以誰的名義起訴應訴?
第三章法人
一、一般規定
46.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47.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48.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與法人是何種關系?
49.法人對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嗎?
50.法人的住所在哪里?
51.法人的分支機構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52.法人的分支機構能以自己的名義應訴嗎?
53.法人的分支機構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54.法人終止的事由有哪些?
55.法人清算時還可以進行經營活動嗎?
56.法人清算組織有哪些職權?
二、企業法人
57.企業法人如何取得法人資格?
58.企業法人可以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外從事經營活動嗎?
59.企業法人應當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60.什么情況下企業法人終止?
61.企業法人的清算組織應如何構成?
62.企業法人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有哪些?
63.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何種情況下要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
三、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64.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都需要登記才能成立嗎?
四、聯營
65.聯營具有幾種類型?
66.約定不承擔虧損的聯營條款是否有效?
67.約定無論盈虧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聯營條款是否有效?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為
68.什么是民事法律行為?
69.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什么條件?
70.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71.哪些民事行為無效?
72.哪些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
73.如何撤銷民事行為?
74.民事行為部分無效是否導致其他部分無效?
75.民事行為無效或者被撤銷有何法律后果?
76.如何理解附條件民事行為的“條件”?
77.是否可以約定將來肯定要發生的事實作為民事行為的“條件”?
78.約定非法事實作為民事行為的“條件”,該怎么處理?
79.約定已經發生的事實作為民事行為的“條件”,該如何處理?
二、代理
80.什么是代理?
81.代理有哪幾種?
82.委托代理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83.采取書面形式的委托代理書應載明哪些事項?
84.委托授權不明確的,對第三人應如何承擔責任?
85.無權代理的行為都無效嗎?
86.第三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該代理行為是否有效?
87.第三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而導致無權代理行為有效,無權代理人是否應承擔責任?
88.借用他人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合同,應由誰承擔責任?
89.什么是間接代理?
90.委托人的介入權行使條件是什么?
91.第三人的選擇權行使條件是什么?
92.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應如何承擔責任?
93.第三人知道代理人無權代理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由誰承擔責任?
94.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項違法或者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行為違法,應由誰承擔責任?
95.代理人可將委托事項轉委托于他人嗎?
96.事先未取得被代理人同意而將委托事項轉委托他人,應如何追究責任?
97.什么情形下委托代理終止?
98.什么情形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第五章民事權利
一、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
99.什么是財產所有權?
100.哪些財產只能屬于國家所有?
101.哪些財產屬于集體所有?
102.村委會與企業主簽訂的礦藏買賣協議有效嗎?
103.什么是按份共有?
104.什么是共同共有?
105.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應歸誰所有?
106.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歸誰所有?
107.應如何處理不動產相鄰各方之間的關系?
二、債權
108.什么是債的法律關系?
109.什么是合同?
110.什么是按份之債?
111.在按份之債中,多數當事人之間如何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112.什么是連帶之債?
113.在連帶之債中,多數當事人之間是什么關系?
114.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該怎么辦?
115.擔保債的履行可以采用哪幾種方式?
116.合同可以轉讓給第三人嗎?
117.合同轉讓可以采取哪幾種形式?
118.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有哪些?
119.不當得利通常發生在何種情形下?
120.善意受益人應返還不當利益如何確定?
121.惡意受益人應返還不當利益如何確定?
122.受益人起初善意、后惡意,應返還不當利益如何確定?
123.構成無因管理需要哪些條件?
124.誤將他人的事物作為自己的事物來管理,是否構成無因管理?
125.青年志愿者為孤老院打掃衛生是否構成無因管理?
126.無因管理人應盡哪些義務?
127.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構成無因管理的,管理人可以請求本人支付哪些費用?
128.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構成無因管理的,是否有權要求本人支付報酬?
三、知識產權
129.什么是著作權?
130.著作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131.什么是專利權?
132.專利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133.什么是商標專用權?
134.商標專用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四、人身權
135.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權?
136.健康權與身體權有何區別?
137.侵害他人姓名權的行為有哪些?
138.侵害他人肖像權是否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139.常見的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有哪些?
140.新聞機構侵犯名譽權的,應起訴誰?
141.什么是隱私?
142.隱私權受到侵害請求法律保護有依據嗎?
143.婚姻自主權包括哪些內容?
144.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品是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145.死者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是否應追究責任?
146.哪些情形下不能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第六章民事責任
一、一般規定
147.承擔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么?
148.什么情況下可以不承擔民事責任?
149.公民承擔民事責任后,是否還要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二、侵權的民事責任
150.侵害知識產權應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151.侵害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應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152.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榮譽權應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153.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154.因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行為人沒有過失承擔民事責任嗎?
155.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行為人沒有過失承擔民事責任嗎?
156.因地面施工致人損害,施工人怎樣才能不承擔民事責任?
157.因物件致人損害,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怎樣才能不承擔民事責任?
158.因動物致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怎樣才能不承擔民事責任?
159.因正當防衛致人損害,行為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160.因緊急避險致人損害,行為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161.二人以上共同侵害,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162.受害人對損害發生也有過錯,應如何分擔民事責任?
163.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16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監護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165.未成年人侵權,提起訴訟時成年,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166.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益,其父母應如何分擔民事責任?
167.因侵權行為應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三、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168.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第七章訴訟時效
169.公民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限為多長?
170.訴訟時效期間已過,當事人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嗎?
171.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一方自愿履行后要求返還,法律是否支持?
172.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起算?
173.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止?
174.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175.訴訟時效中止,有何法律后果?
176.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斷?
177.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哪些?
178.訴訟時效中斷,有何法律后果?
關 聯 法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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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錄)(1999年3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200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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