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9939
- 書名: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立法研究:兼論《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的設計
- 作者:于海涌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7月
- 入庫時間:2016-8-24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雖然已經進入了實質性操作階段,但距制定專門的《不動產登記法》還有很長的道路。理論基礎模糊不清、制度設計簡單粗糙,這仍然是目前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中的主要缺陷。縝密合理的制度設計有利于登記部門實際操作,也便于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平衡;如果發生訴訟,也便于法院審理案件。本書對不動產登記法進行了專題立法研究,不僅探討了不動產登記的一般規則和具體形態,而且對總登記、首次登記、變更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信托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涂銷登記等登記形式進行了系統設計,最后還依據不動產登記的理論研究成果,起草了我國不動產登記法的學者建議稿,以便為我國未來制定《不動產登記法》提供立法參考。
圖書目錄
"目錄
自序 1
導論: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中的主要缺陷
一、基礎理論模糊不清
二、多頭管理,分級登記
三、政出多門,各自為政
四、登記范圍偏窄
五、具體制度往往違背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六、重視行政管理,輕視公示服務
七、重視城市,忽視農村
八、登記制度之間協調不夠
上編不動產登記的一般規則
第一章統一的不動產登記機關
第一節統一不動產登記機關的必要性
一、不利于不動產的管理
二、增加了財政負擔,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不利于當事人辦理登記
四、不利于公示和查詢
第二節司法機關抑或行政機關
一、關于司法機關
二、關于行政機關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機關的選擇:縣級土地行政機關
一、為何選擇行政機關
二、為何選擇縣級機關
三、為何選擇土地機關
四、縣級土地行政機關應是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合理選擇
第二章不動產登記的對象
第一節權利登記抑或法律行為登記
一、對法律行為的登記
二、對權利的登記
三、兩種登記的比較
第二節我國不動產登記范圍的分析檢討
一、登記范圍的確定
二、登記范圍偏窄
第三節登記范圍的擴充
一、不動產物權
二、不動產物權之限制
第三章不動產登記的基本類型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分類
一、所有權登記與他項權利登記
二、土地登記和建筑物登記
三、正式登記與臨時登記
四、申請登記、囑托登記和徑為登記
五、自愿登記和強制登記
六、總登記和日常登記
七、主登記與附登記
八、第一次登記、變更登記和涂銷登記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的立法技術安排
一、不動產登記的“經線”
二、不動產登記的“緯線”
三、不動產登記的“經緯線”全貌圖
第四章不動產登記與地籍調查
第一節地籍調查通論
第二節總地籍調查
一、準備工作
二、權屬調查
三、地籍測量
第三節日常地籍調查
一、調查準備
二、實地調查
三、變更地籍資料
第五章不動產登記的一般程序
第一節登記程序的啟動
一、申請登記
二、囑托登記
三、徑為登記
第二節登記申請的受理
一、當場受理
二、登記文件的補正與拒絕受理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申請的審核
一、對債權行為有效性的審查
二、在必要時發布公告并征求異議
三、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行政確認
第四節登記與頒發權利證書
第六章不動產登記的效力
第一節登記在三種法律關系中的效力
一、登記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的效力
二、登記在債權法律關系中的效力
三、登記在物權法律關系中的效力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效力的比較研究
一、登記對抗主義
二、登記生效主義
三、登記對抗主義與登記要件主義的比較
中編不動產登記的具體形態
第七章總登記
第一節不動產總登記的界定
一、總登記和初始登記的立法例
二、土地總登記的界定
三、總登記的法律特性
第二節不動產總登記的程序
一、通告
二、申請和收件
三、審核
四、公告
五、登記和頒發證書
第三節不動產總登記中的幾個特殊問題
一、國家土地所有權的總登記問題
二、他項權的總登記問題
三、逾期不辦理總登記的處理
第八章首次登記
第一節土地所有權的首次登記
第二節建筑物所有權的首次登記
一、建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的要件
二、建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的程序
第三節他項權的首次登記
一、他項權首次登記的要件
二、各種他項權之首次登記
第九章變更登記
第一節變更登記的界定
第二節變更登記的原因
一、主體變更
二、客體的變更登記
三、權利內容的變更登記
四、附登記
第三節變更登記的要件
第十章預告登記
第一節預告登記的制度功能
第二節預告登記的對象:債權?物權?
第三節預告登記的要件
一、預告登記的實質要件
二、預告登記的程序要件
第四節預告登記的適用范圍
一、德國的立法情況
二、我國臺灣地區的立法情況
三、我國大陸的立法情況
第五節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
一、預告登記對物權人的效力
二、預告登記對第三人的效力
三、預告登記對真正權利人的效力
四、預告登記對國家公權力的效力
五、預告登記對其他物權人的效力
第十一章查封登記
第一節查封與公示
一、查封與司法機關的權威
二、查封與交易安全
第二節對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司法解釋的分析檢討
一、多種查封方法并用,難以協調
二、加貼封條和張貼公告不能有效地限制不動產的轉讓
三、公示措施無法有效保護交易中的善意第三人
四、查封的效力不明
第三節對最高人民法院24年司法解釋的分析檢討
一、查封登記的對抗效力
二、查封登記的優先效力
第四節法國財產保全制度對我國查封登記制度的啟示
一、保全性裁判抵押權的成立
二、保全性裁判抵押權的效力
第五節完善我國查封登記制度的建議
一、“重司法權威,輕市場秩序”的局面必須改變
二、不動產的查封應當辦理登記
三、不動產的查封方式應當統一
四、查封應當自登記時產生限制物權處分之效力
五、我國可以考慮建立保全性裁判抵押權制度
第十二章信托登記
第一節信托財產的獨立性與信托登記
一、雙重所有權的制度設計
二、信托財產的獨立性
三、我國信托登記制度之檢討
第二節信托登記的基本制度設計
一、委托人應轉讓信托財產所有權
二、受托人應被登記為所有權人
三、信托登記的公信力
第十三章更正登記
第一節更正登記的功能與性質
第二節更正登記的要件
第三節更正登記的效力
第十四章異議登記
第一節異議登記的制度功能
一、更正登記的前置程序
二、預告登記和異議登記
第二節異議登記的立法比較
一、德國和日本
二、我國臺灣地區
三、我國的物權立法
第三節異議登記的要件
一、兩種不同物權變動模式下的登記要件
二、異議登記的要件
第四節異議登記的效力
一、異議登記對第三人之效力
二、異議登記對登記權利人之效力
三、異議登記對真正權利人之效力
第十五章涂銷登記
第一節涂銷登記的原因
一、物權人拋棄其物權
二、權利存續期間屆滿
三、債務清償
四、混同
五、終止權之行使
六、法院之裁判或囑托
七、債權人撤銷權之行使
八、其他涂銷登記之情形
第二節涂銷登記的程序
一、申請涂銷
二、裁判涂銷或囑托涂銷
第三節涂銷登記的效力
下編不動產登記法的立法設計
第十六章《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建議稿)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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