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0028
- 書名:中外投資條約研究
- 作者:單文華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6-9-12
- 定價:12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對中國締結的百余項雙邊投資協定(BITs)進行系統的搜集、整理與分析、研判,全面且深入地揭示了中國BIT的歷史、現狀及其未來走向。本書的內容主要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概論中國外資的整體法律環境,在闡明外國來華投資的各種形式的基礎上,回溯了中國外資法與投資條約的起源、演進與流變。第二部分則結合國際一般理論與實踐深入分析了中國BITs的主要規則,包括投資的定義、公平公正待遇、非歧視待遇、貨幣轉移、征收、爭端解決等,生動闡釋了中國的條約實踐與國際投資條約及其仲裁一般實踐之間的種種同異關聯以及可能的解釋適用。最后一部分在研究各種可能的條約模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新的中國BIT范本,力圖體現新時代中國的投資利益需求與世界投資條約發展的大勢。
圖書目錄
"目錄
總編序言i
致謝v
要目ix
目錄xi
案例xxiii
國內立法xxxiii
條約及其他國際法律文件xxxvii
圖表lix
縮略語lxi
第一章中國國際投資與BIT計劃
一、導言
二、中國在國際投資領域的角色轉變
(一)外國來華直接投資簡史
(二)中國海外直接投資簡史
三、外國來華投資的形式
(一)中外合營企業
(二)外商獨資企業
(三)中外合作開采
(四)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五)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
(六)建設—運營—移交(BOT)
(七)并購
(八)《27年目錄》
四、法律框架與BIT計劃
(一)外資法律框架
(二)法律變化和中國法之中的“穩定性條款”
(三)中國締結的BITs:基本事實
(四)中國締結的BITs:締約程序
(五)中國締結的BITs:計劃的演進
(六)中國締結的BITs:當前范本的關鍵特征
(七)中國締結的BITs: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八)中國締結的BITs:目的和解釋
五、本書:目的和內容
第二章范圍和定義
一、導言
二、標的物(對物管轄權)
(一)“依據法律和法規”要件
(二)客觀標準
(三)列舉式清單
1.動產和不動產
2.公司權益
3.合同權利
4.知識產權
5.商業特許
6.其他資產
(四)間接投資
(五)投資形式的變化
三、人員和實體(對人管轄權)
(一)自然人
1.雙重/多重國籍
2.無國籍
3.中國特別行政區的國民
(二)法人實體
1.成立
2.住所
3.控制和擁有
4.法律人格、形式和目的
5.對外經濟權能限制
6.特別行政區的社團實體
四、地域適用范圍
五、時間適用范圍
(一)開始、持續與終止時間
(二)對條約締結前投資的可適用性問題
六、投資的準入
七、結論
第三章公平公正待遇
xiii
xiv
一、導言
二、公平公正待遇及其解釋
(一)不同的方法
1.簡單字面意思的方法
2.等同于國際最低待遇標準的方法
(二)判例的發展
1.《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第11章項下判例的發展
2.其他投資條約項下判例的發展
3.全面的保護與安全
(三)小結
三、中外投資條約中的公平公正待遇
(一)無公平公正待遇條款
(二)位置
(三)評判標準
1.東道國的國內法
2.國際條約
3.國際法的原則
4.其他待遇標準
(四)例外
(五)保護與安全(PNS)
(六)專橫、歧視性的措施(ADM)
(七)小結
四、結論
第四章非歧視待遇
一、導言
二、最惠國待遇
(一)最惠國待遇及其適用
1.對實體權利的適用
2.對程序權利(爭端解決)的適用
(二)中外BITs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
1.適用階段
2.適用事項
(三)“投資”和“與投資有關的活動”
(四)僅限于“投資”
(五)“收益”(Returns)
(六)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例外
1.經濟一體化
2.稅收條約與法律
3.邊境貿易
4.其他例外
三、國民待遇(NT)
(一)國民待遇及其適用
1.國民待遇標準
2.國民待遇標準的適用
(二)“參照者”或“相似投資者”
(三)歧視和意圖
(四)正當理由
(五)WTO案例的相關性
(六)中外BITs中的國民待遇條款
1.盡最大努力模式:《中國—英國BIT》模式
2.實質限制模式:《中國—日本BIT》模式
3.受國內法約束模式:《中國—西班牙BIT》模式
4.受祖父條款約束模式:《中國—塞浦路斯BIT》模式
5.完全的準入后階段模式:《中國—塞舌爾BIT》模式
6.非互惠模式
(七)適用范圍
1.適用對象
2.列舉式清單
3.“類似情況下”
四、結論
xv
xvi
第五章貨幣轉移
一、導言
二、款項的類型
(一)轉移條款的適用范圍:外來和對外投資
(二)轉移條款的除外事項
(三)最惠國待遇和轉移條款
三、可兌換性和匯率
(一)匯率
(二)“毫不遲延”
四、轉移方面的“中國條款”
(一)根據當地法律和法規
(二)根據中國法律轉移
1外商投資和收益的匯回
2可兌換性和匯率
(三)暫時性的轉移限制——收支平衡
五、歐洲法院有關轉移條款的訴訟
六、結論
第六章保護傘條款和投資合同
一、導言
二、保護傘條款和國際投資仲裁
(一)歷史背景
(二)SGS系列案
(三)SGS系列案之后
(四)條約之訴v.合同之訴
CMS v.Argentina撤銷案
(五)小結
三、中外BITs中的保護傘條款
(一)標準表述
1.“應遵守”v.“應保證遵守”
2.“任何義務/約定”v.“約定”
3.“達成”v.“承擔”
(二)非標準表述
較狹義的表述
(三)“遵守當地法律”
(四)“書面義務”
(五)“具體約定”
(六)“經批準的合同義務”
(七)“投資批準文件”
(八)“不管是一般的還是具體的”
較寬泛的表述
(九)“私人之間的承諾”
(十)與BIT其他有關條款的相互作用
1.“權利的保留”條款
2.最惠國待遇條款
(十一)小結
四、中國的投資合同:國家合同還是商事合同?
(一)合營企業合同
(二)合作開發合同
(三)BOT合同
(四)小結
五、對爭端解決規劃的影響
xvii
xviii
第七章征收與補償
一、導言
二、征收的構成
(一)具體用語
(二)適用范圍
(三)晚近仲裁實踐
(四)中外BITs中的征收類型
三、征收的條件
(一)公共利益
(二)正當程序
(三)非歧視
四、征收補償
(一)補償標準
(二)征收和最惠國待遇
(三)利息
(四)用以償付的貨幣
(五)外國股東的保護
五、征收與中國法
六、結論
第八章投資者與國家間的爭端解決
一、導言
二、仲裁選項
(一)ICSID仲裁
(二)ICSID附加程序仲裁
(三)UNCITRAL仲裁規則
(四)其他仲裁機構
三、管轄權
(一)限制性的爭端解決條款
1.涉及(Involving)征收補償款額
2.涉及(Involving)補償款額
3.關于(Concerning)征收補償款額
4.其他限制性表述
5.限制性的爭端條款的適用
6.“其他爭端”選項
(二)擴張性的爭端解決條款
四、對仲裁的同意
(一)同意的形式
附條件的同意
(二)同意的范圍
1.第25條第4款項下的通知
2.時效期間
(三)等待期或冷卻期
(四)“岔路口”條款
“岔路口”條款的限制
五、最惠國待遇條款在管轄權事項上的可適用性問題
(一)最惠國待遇與爭端解決程序條款
(二)有關最惠國待遇條款與限制性爭端解決條款的晚近案例
六、準據法
(一)合營企業合同的準據法
爭端解決
(二)合作開采合同的準據法
(三)BOT合同的準據法
爭端解決
(四)中外BITs中的準據法
ICSID第42條第1款
xix
xx
七、用盡當地救濟
八、根據中國法解決投資者—國家爭端
(一)行政復議
(二)行政訴訟
(三)晚近的案例
1.北京嘉利來案
2.長春匯津案
3.福州鑫遠案
九、結論
第九章結論:邁向中國投資條約新范本
一、對現行中國投資條約的整體評估
二、邁向一個全新的投資條約范本
(一)總體思路
(二)具體變化
序言
第一部分定義和適用
第二部分待遇標準
第三部分投資者與國家間爭端解決
第四部分國家間爭端解決
第五部分最終條款
三、結論
附錄
附錄一中國締結的BITs清單(截至28年7月)
附錄二中國BIT范本(第一版)
附錄三中國BIT范本(第二版)
附錄四中國BIT范本(第三版)(最新版)
附錄五中國BIT新范本(草案)
附錄六(1)1982年中國—瑞典BIT
附件六(2)1986年中國—英國BIT
附錄六(3)1988年中國—澳大利亞BIT
附錄六(4)1988年中國—日本BIT
附錄六(5)1992年中國—韓國BIT
附錄六(6)21年中國—荷蘭BIT
附錄六(7)23年中國—德國BIT
附錄六(8)26年中國—俄羅斯BIT
附錄六(9)27年中國—塞舌爾BIT
附錄六(1)28年中國—墨西哥BIT
附錄六(11)28年《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第11章
附錄七《ICSID公約》
附錄八中國有關向ICSID提交的爭端種類的通知
參考書目
一、著作和論文
二、主要網絡資源
索引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