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0688
- 書名: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杜仲霞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6-11-1
- 定價:48
圖書內容簡介
債務危機是財政危機的主要表現和根源,完善公共債務法律是遏制債務危機的有效手段。在國內,本書首次對公共債務法律制度進行全面、系統研究,從公共債務的理論基礎出發,探求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價值,系統地考察了日本、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公共債務法律制度,對公共債務的發行、使用和償還、監管等具體法律制度進行深入研究,指出我國目前公共債務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對我國未來公共債務立法提出展望和建議。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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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第一章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一般分析
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界定
(一)公共債務的含義
(二)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內涵
二、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理論基礎
(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經濟學基礎
(二)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財政學基礎
(三)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法學基礎
三、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價值取向
(一)經濟自由
(二)代際公平
(三)經濟效率
第二章部分國家和地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的考察
一、日本公共債務法律制度
(一)日本公共債務的沿革
(二)日本公共債務法律體系
二、美國公共債務法律制度
(一)美國聯邦公共債務法律制度
(二)美國地方公共債務法律制度
三、我國臺灣地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
(一)我國臺灣地區公共債務的沿革
(二)我國臺灣地區公共債務“法律”體系
四、部分國家和地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對我國的借鑒
(一)公共債務法律制度具有系統性
(二)嚴格貫徹公債法定原則
(三)地方政府擁有適當的舉債權
(四)公共債務立法模式深受國家結構形式的影響
第三章公共債務發行法律制度
一、公共債務發行的原則
(一)償債能力原則
(二)法治原則
(三)規模適度原則
(四)自愿原則
二、公共債務發行的主體
(一)中央政府
(二)地方政府
(三)公共機構
三、我國地方政府舉債權的探討
(一)我國地方政府舉債權缺失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二)賦予地方政府舉債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我國地方政府舉債權的限制
四、公共債務發行規模的控制
(一)公共債務規模的實體性控制——在立法中直接規定債務
上限
(二)公共債務規模的程序性控制
(三)超過規模舉債的法律救濟
第四章公共債務使用和償還法律制度
一、公共債務使用法律制度
(一)相關國家和地區公共債務使用法律制度的一般考察
(二)我國公共債務使用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二、公共債務償還法律制度
(一)公共債務償還概述
(二)公共債務償還的資金來源
(三)公共債務償債基金制度
(四)我國公共債務償還機制的完善
第五章公共債務監管法律制度
一、公共債務監管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共債務監管的內涵
(二)公共債務監管的目標和原則
二、公共債務監管模式之重構
(一)國外公共債務監管模式及其評價
(二)我國公共債務監管模式的選擇
三、我國公共債務具體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加強公共債務的預算監督
(二)完善公共債務的審計監督
(三)加強公共債務的行業自律監管
(四)建立公共債務監管的輔助制度
第六章我國公共債務立法建議
一、我國公共債務立法現狀及其評析
(一)我國公共債務立法現狀
(二)我國公共債務立法評析
二、我國公共債務專門立法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我國公共債務專門立法的必要性
(二)我國公共債務專門立法的可行性
三、我國公共債務立法模式的選擇
(一)學界關于公共債務立法模式的爭議
(二)筆者觀點
四、我國公共債務法的立法宗旨與基本原則
(一)公共債務法的立法宗旨
(二)公共債務法的基本原則
五、我國公共債務法的框架體系與主要內容
(一)總則
(二)公共債務的舉借
(三)公共債務的使用
(四)公共債務的償還
(五)公共債務的監管
(六)公共債務法律責任
(七)附則
六、公共債務法與相關法律制度的協調
(一)公共債務法與《憲法》的協調
(二)公共債務法與《預算法》的協調
(三)公共債務法與《證券法》的協調
(四)公共債務法與《擔保法》的協調
(五)公共債務法與現行公共債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協調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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