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4199
- 書名: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案件裁判要點與裁判規則(89個裁判要點,53個裁判規則,一站式解決建設工程類案件實操疑難)
- 作者:張培亮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入庫時間:2017-9-4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系對建設工程施工領域所涉案例裁判要點及裁判規則的系統整理,旨在為從事該領域審判、仲裁、法律服務及研究的相關人員提供實務學習與操作的便利。
本書共分為上、下兩篇。
上篇為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要點。匯集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著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編著的《司法研究與指導》中刊載的涉及建設工程施工糾紛的案例裁判觀點、 信箱答復意見。按照案例涉及的內容、案由進行了分類,并對案例、信箱答復加注了索引。
下篇為裁判規則。具體分為三編:第一編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簡目,因前述規定內容多、篇幅長,故僅列示目錄指引;第二編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導意見、會議紀要、答復、函復;第三編為地方法院會議紀要、規定、意見、答復、解答。后兩編匯集了自2003年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涉及建設工程施工領域的相關司法解釋及審判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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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目錄
上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要點
一、合同效力、變更及性質認定
1.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如何認定備案合同與未備案合同的內容發生了實質性變化
3.審計部門對建設資金的審計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4.當事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合同中關于糾紛解決方式的變更約定有效
5.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否可變更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6.發包方與施工方另行約定“如工程未達到魯班獎、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的條款無效
7.如何認定書面合同的變更
8.根據《合同法》第125條規定的合同解釋原則,探究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之真意
9.排除與合同無關的第三人之權利義務,遵循合同相對性原則
10.當事人就同一工程簽訂與中標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合同,如兩份合同工程價款、工程質量與工程期限等主要內容無實質性差別,并不必然導致非中標合同無效
11.締約一方以第三人名義簽訂合同時合同主體及效力的確定
12.在履行法定招投標程序之前,招標人與投標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1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讓利承諾書效力的認定
14.涉及企業商業秘密不能成為認定工程屬于不適宜進行招標項目的依據
15.投標人與招標人未按中標通知書內容簽訂施工合同,對簽約在先的施工合同不產生變更的效力
16.對承包方轉包建設工程的認定與處理
17.實際施工人與工程發包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其利益仍然應得到保護
18.合同變更條件的認定與鑒定原則在民事審判實踐中的具體運用
二、工程價款結算
1.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應尊重合同約定
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款條款正常變更與黑白合同的認定
3.發包人不得僅以與分包人另行簽訂分包合同并實際支付工程款為由,抗辯總承包人給付分包部分工程款的請求
4.雙方當事人對于工程沒有明確的交接手續,可以工程實際投入使用時間作為計算欠付工程款的起息點
5.雙方當事人已就工程款的結算數額達成協議,無須鑒定
6.如何理解《招標投標法》第33條所稱的“低于成本”
7.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工程尚未竣工且未經驗收,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同意并主張參照合同約定支付的,一般應當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8.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所稱的“實質性內容不一致”
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不能以承包方未開具發票作為拒絕支付工程款的先履行抗辯的事由
10.工程變更導致工程量發生重大變化,當事人對于該部分工程款結算達不成一致的,應當參照簽訂原合同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工程定額標準或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結算工程款
11.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1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的“備案的中標合同”的正確理解
13.就同一建設工程分別簽訂的多份施工合同均被認定無效后,應當參照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并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1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認定無效的,應參照合同約定確定工程價款
15.工程造價鑒定取費標準變化時,在當事人未另行約定下浮率標準且該標準未取得各方一致同意的情形下,原合同中關于下浮率的約定不再適用
16.鑒定機構分別按照定額價和市場價做出鑒定結論的,一般以市場價確定工程價款
17.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后,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協議,人民法院可予保護
1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是否有權選擇要求發包人參照合同約定結算或者據實結算支付工程價款
19.實際施工人請求支付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獎勵金,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關于施工合同中的讓利條款是否附條件問題的正確解讀
2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22.應以備案合同文本還是存檔合同文本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23.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內容、方式結算工程價款
24.財政評審中心作出的審核結論原則上不能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25.經建設單位聘用的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月報表,原則上不能直接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26.按照合同約定總價承包還是按照鑒定結論據實結算的問題
27.如何確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應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點
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1.分包人或者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2.建設工程債權轉讓后,受讓人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3.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范圍是否包括裝飾裝修工程
4.因發包人違約造成的停、窩工損失和材料價差損失不屬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權利行使范圍
5.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是否受合同效力的影響
6.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是否以工程竣工為條件
7.土地是否為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客體
8.施工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仍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工程無法如期竣工的情況下,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行使期限為“自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時間起算六個月”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成立
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10.通過以物抵債方式取得建設工程所有權的第三人,不能對抗承包人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11.司法解釋規定的實際竣工日期能否作為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除斥期間的起算點
12.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的客體不及于建筑物所占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13.工程承包人承諾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條件未成就,其對轉讓的工程仍享有優先受償權
14.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行使期限的認定及處理
15.享有優先權保護的建筑工程價款范圍如何界定
16.未完工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張優先受償工程款
17.建設施工中形成的債權能否轉讓并對該建筑優先受償
四、工程質量
1.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工程建設程序,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合理確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對于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承擔
2.工程實際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承包人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等主張工程質量合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因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的主體不適格,質監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報告不具有證明力
五、違約責任、過錯賠償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的過錯賠償責任
2.如何認定合理的停工時間
3.工程款計算金額不明時,承包人不能以超過約定給付期限為由主張逾期違約金
4.發包人同承包人僅就欠付工程款約定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是否還有權要求發包人在承擔違約金責任之外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被認定無效后,銀行為開辦企業出具不實的驗資證明應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6.當事人僅主張未違約,法院能否主動酌減違約金
7.一審判決支持承包人要求支付尚欠工程款本金及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訴訟請求,二審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能否判決發包人承擔工程欠款的利息損失
8.施工單位依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是否還應再承擔賠償責任
9.如何認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是否過高
六、其他糾紛
1.發包人與實際施工人直接簽訂合同的,實際施工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權利
2.當事人通過協議方式選擇,或通過不提管轄異議、放棄管轄異議等默認方式自行確定向無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的,不予支持
3.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構成要件分析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后,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以房抵頂工程款的協議是否也應無效
5.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過程中,應對案外人提交的房屋買賣協議或者以房抵債協議的真實性予以審查
6.實際施工人與承包人約定仲裁的情況下不能起訴發包人
7.二審中發包方以一審判決作為新證據主張承包方起訴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訴請是否予以支持
8.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尾款待驗收通過后支付,如工程驗收客觀上無法進行,施工人請求支付該尾款,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如何計算
9.抗訴過程中,當事人申請撤訴時的處理原則
10.施工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適用于因償付工程欠款簽訂《還款協議書》后發生的糾紛案件
11.實際施工人在何種情況下有權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訴訟
12.施工期間建材價格大幅上漲不屬于當事人不可預見的情形
13.附條件法律行為中所附條件的民事可證性要求
14.未實施到位的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額度能否轉化為債權以現金方式支付
15.關于先履行抗辯權的認定
下篇裁判規則
第一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簡目
法律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
第二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導意見、會議紀要、答復、函復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
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會議紀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民事部分(節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節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商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節選)
答復、函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如何認定財政評審中心出具的審核結論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是否同時在兩個單位執業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是否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裝修裝飾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函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否應由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計量認證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第三編地方法院會議紀要、規定、意見、答復、解答
北京市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試行)(節選)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民事審判中部分執法不統一問題的規范意見(節選)
重慶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若干問題的解答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節選)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審理和執行涉及“四久工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應如何理解的意見
天津市
天津仲裁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仲裁指引
安徽省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二)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意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
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
福建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
廣東省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選)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審判工作中如何適用《合同法》第286條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規定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合同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深圳仲裁委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湖北省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節選)
江蘇省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5年民事審判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節選)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理指南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宏觀經濟形勢變化下的商事司法問題研究(節選)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關于建設工程實際施工人對外從事商事行為引發糾紛責任認定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江西省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4年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節選)
遼寧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判實務相關疑難問題解答
四川省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招投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有關問題的意見
山東省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1年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選)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選)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年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選)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
浙江省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印發《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關于印發《執行中處理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領域民商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及房屋相關糾紛案件若干實務問題的解答(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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