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8037
- 書名:瑞典環境法典
- 作者:竺效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6月
- 入庫時間:2018-7-29
- 定價:45
圖書內容簡介
瑞典環境法典于1998年通過并于1999年1月1日生效。法典對15部法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了編撰。因為之前法律中許多類似規則都被共同規則合并替代,法條的總數量有所減少。總體而言,環境法典是一項重要的立法成就。法典包括三十三章,由近500個條文組成。《瑞典環境法典》包含了法典生效后至2000年8月1日期間修訂的內容。被修訂的法律用圓括號標注出來,括號內是該法律的索引號。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環境法典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審查等的一般規則
第三章土地和水域管理的基本規定
第四章有關瑞典特定區域土地和水資源管理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環境質量標準
環境質量的有關規定
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事項
環境質量標準的遵守
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的審查
行動計劃
檢測和檢查
第六章環境影響報告和其他決策指導數據
何時需要環境影響報告
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
有關重大環境影響的早期協商和決定
擴大協商,包括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影響報告的內容
報告和評論的機會
環境影響報告的批準與審查
環境影響報告的費用
規劃和規劃性文件
第二編自然保護
第七章區域保護
進入私人土地的權利等
國家公園
自然保護區
文化保護區
自然遺跡
動植物棲息地保護區域
野生動物和植物禁獵禁伐區
沿岸保護區
環境保護區
水域保護區
海洋研究
臨時禁止令
利益考量
未遭破壞的自然環境區域名錄
特別保護區和特別保留區
法規
對市政當局的授權
第八章保護動植物物種的特殊規定
第三編關于特定活動的特殊規定
第九章環境危害活動和健康保護
定義
環境危害活動和健康保護的一般規定
關于環境危害活動的許可和報告要求
與健康保護有關的特殊規定
第十章污染區域
調查及事后治理的責任
強制報告
環境危害區
第十一章水務作業
本章內容
定義
適用于水務作業的特殊條件
水務作業的許可要求
維護責任
移除等
已經在他處通過審查的水務作業
第十二章采石業、農業和其他活動
采石業
協商通告
農業中的環境問題
動物圍欄
有關許可要求的規定
第十三章基因工程
應用領域
定義
以評估潛在損害風險為目的的強制調查
倫理問題和風險預防
許可和通告的要求
標識
瑞典基因技術咨詢委員會
第十四章化學品和生物技術有機體
適用范圍
定義
環境和健康影響評價
產品信息
提供信息的義務
產品注冊
事先報告
許可
農藥的批準
豁免授權
關于農藥使用的風險預防
農藥傳播
有關燃料的規定
對不利影響的強制通告
發布關于條件、許可要求或禁止等附加規則的授權
第十五章廢物和生產者責任
定義
生產者責任
市區廢物收集和處置的義務
市區廢物管理條例
廢物管理
授權發布關于特定種類廢物的規則
授權發布關于許可要求等規則
授權發布因瑞典的歐盟成員國身份而導致的廢物相關規則
授權對國防部門發布規則
亂扔垃圾
傾倒廢物
第四編案件與事項的審查
第十六章關于案件與事項審查的一般規定
審查機關
許可、批準和豁免
上訴權
第十七章中央政府對審批事項的審查
對審批事項的強制性審查
行使保留權時對審批事項的審查
通告
市議會的批準
公共利益的保障
第十八章中央政府對被提起上訴決定的審查
第十九章行政機構和市政當局對事項的審查
關于審查事項的一般規定
關于環境危害活動審查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章法庭
法庭
環境法庭
環境上訴法庭
第二十一章環境法庭的案件
第二十二章環境法庭對申請案件使用的程序
第二十三章環境上訴法庭和最高法院的訴訟程序
環境上訴法庭的訴訟程序
最高法院的訴訟程序
第二十四章許可的效力和審查等
根據環境法典作出的判決和裁定的后果
關于協會周邊情況出現變化
關于動物圍欄內不可預見的不利影響
關于不能預見的損害
第二十五章訴訟費用和其他類似費用
法院的訴訟費用等
其他費用
第五編監督等
第二十六章監督
關于監督的一般規定
強制令和禁止令
預先罰款
向登記機構通報及其法律后果
執行和更正并由有過錯一方承擔相關費用的情況
經營者控制和環境報告
信息和調查
自然守衛人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章收費
向公共機構支付的費用
償還機構費用的義務
廢物收集服務費
生產者的服務費用
社區賠償費和釣魚費
第二十八章準入等
允許有權機構進入執行任務
以開展賠償措施等為目的的準入
以調查一項活動的影響為目的的準入
以進行預防和補救措施為目的的準入
以事后處理為目的的準入
謹慎行事的義務
替換設備的禁止令
警察協助
水位計準等的準入
關于強制執行水務作業特別權利的準入
以維持水務作業為目的的準入
使用他人水中構筑物的權利
捕魚禁止令
第六編處罰
第二十九章處罰規定和沒收
第三十章環境處罰費
第七編賠償等
第三十一章公共干預和水務作業許可申請程序等相關的賠償
本章內容等
特定規則、強制令和禁止令所引起的賠償和強制購買
與特定調查相關的賠償
與提供圍欄通道的強制令相關的賠償
索賠通知
賠償訴訟
賠償的返還
水務作業許可相關的賠償和強制購買
對水務作業相關許可持有人所有的不動產造成的損害
關于移除水中構筑物的賠償
水務作業審查后的賠償
對特定水務作業相關的決定進行審查后的求償權限制
與水務作業許可相關的賠償支付通知
與水務作業許可相關的賠償支付時限
使用水務作業許可后確定的賠償
由水務作業許可引起的強制購買的終局性
水務作業許可的使用權利
對水務作業許可引起賠償的返還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章對特定環境損害類型的賠償以及其他私人
索賠的基本規定
基本規定
支付賠償的條件
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員
對不動產未來損害的賠償
強制購買不動產等
第三十三章環境損害保險和環境清理保險
法律名稱對照表
專業術語對照表
瑞典地名對照表
1999/2000年修改條款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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