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8598
- 書名: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總成(第二版)
- 作者:邵明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入庫時間:2018-10-8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法一本通》一書特邀我國知名民訴法學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邵明編寫,總體順序按照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其他規范文件、國際條約、案例排列。《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總成(第二版)》不僅適合法學院學生在學習法律時作為參考書,適合正在復習、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學生作為輔導用書,而且也有利于從事實務工作的律師、法官以及公司法務在面對法律問題時作為法條檢索書。
圖書目錄
"目錄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任務、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立法依據
第二條立法任務
第三條適用范圍
第四條空間效力
第五條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六條法院獨立審判原則
第七條法院審判原則
第八條當事人平等原則
第九條法院調解原則
第十條審判基本制度
第十一條使用母語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辯論原則
第十三條誠信原則和處分原則
第十四條檢察監督原則
第十五條支持起訴
第十六條變通規定
第二章管轄
第一節級別管轄
第十七條基層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中級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高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最高法院管轄
第二節地域管轄
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
第二十二條特別規定
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四條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五條票據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六條公司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七條運輸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八條侵權訴訟管轄
第二十九條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管轄
第三十條海損賠償訴訟管轄
第三十一條海難救助費用訴訟管轄
第三十二條共同海損糾紛訴訟管轄
第三十三條專屬管轄
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
第三十五條共同管轄
第三節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三十六條移送管轄
第三十七條指定管轄
第三十八條管轄權轉移
第三章審判組織
第三十九條一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條二、重、再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一條審判長
第四十二條評議原則
第四十三條審判人員職責
第四章回避
第四十四條回避理由
第四十五條回避申請
第四十六條回避決定
第四十七條回避后果和復議
第五章訴訟參加人
第一節當事人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
第四十九條訴訟權利義務
第五十條訴訟和解
第五十一條訴訟請求處分和反訴
第五十二條共同訴訟
第五十三條代表人訴訟之一
第五十四條代表人訴訟之二
第五十五條公益訴訟
第五十六條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第二節訴訟代理人
第五十七條法定代理人
第五十八條委托代理人
第五十九條授權委托書
第六十條代理權變更和解除
第六十一條代理人權利
第六十二條離婚訴訟代理
第六章證據
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第六十四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第六十五條舉證期限
第六十六條收到證據后處理程序
第六十七條法院調取證據
第六十八條當事人質證
第六十九條公證事實
第七十條最佳證據規則
第七十一條視聽資料補強
第七十二條證人條件和義務
第七十三條證人出庭作證
第七十四條證人出庭作證費用承擔
第七十五條審查當事人陳述
第七十六條鑒定程序啟動方式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權利和鑒定意見形式
第七十八條鑒定人出庭作證
第七十九條專家輔助人
第八十條勘驗程序
第八十一條證據保全
第七章期間、送達
第一節期間
第八十二條期間種類和計算
第八十三條期間耽誤和順延
第二節送達
第八十四條送達回證
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
第八十六條留置送達
第八十七條電子送達
第八十八條委托送達和郵寄送達
第八十九條轉交送達之一
第九十條轉交送達之二
第九十一條轉交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公告送達
第八章調解
第九十三條調解原則
第九十四條調解組織形式
第九十五條協助調解
第九十六條調解協議
第九十七條調解書
第九十八條不制作調解書
第九十九條調解失敗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百條適用條件和程序
第一百零一條訴前財產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范圍
第一百零三條保全方式
第一百零四條保全解除
第一百零五條保全錯誤補救
第一百零六條先予執行范圍
第一百零七條先予執行條件
第一百零八條復議
第十章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一百零九條拒不到庭和拘傳
第一百一十條違反法庭規則
第一百一十一條妨害司法行為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惡意訴訟和調解
第一百一十三條被執行人惡意訴訟、仲裁和調解
第一百一十四條不履行協助調查或執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罰款和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條強制措施程序
第一百一十七條強制措施決定權
第十一章訴訟費用
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
第二編審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一節起訴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
第一百二十二條先行調解
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
第二節審理前的準備
第一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二十六條告知訴訟權利義務
第一百二十七條管轄權異議和應訴管轄
第一百二十八條合議庭成員告知
第一百二十九條審核取證
第一百三十條調查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條委托調查
第一百三十二條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第一百三十三條決定案件適用程序
第三節開庭審理
第一百三十四條審理方式
第一百三十五條巡回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開庭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條庭前準備
第一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順序
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質證權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合并
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庭辯論
第一百四十二條庭審調解
第一百四十三條按撤訴處理
第一百四十四條缺席審判
第一百四十五條申請撤訴
第一百四十六條延期審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法庭筆錄
第一百四十八條宣判
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第四節訴訟中止和終結
第一百五十條訴訟中止
第一百五十一條訴訟終結
第五節判決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
第一百五十三條先行判決
第一百五十四條裁定范圍
第一百五十五條生效裁判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眾查閱裁判
第十三章簡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條適用范圍
第一百五十八條起訴形式
第一百五十九條簡便送達和程序參與
第一百六十條獨任審理和庭審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
第一百六十二條小額訴訟案件
第一百六十三條轉為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審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
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狀
第一百六十六條提出上訴狀
第一百六十七條原審法院工作
第一百六十八條審理范圍
第一百六十九條審理方式
第一百七十條二審裁判
第一百七十一條裁定上訴處理
第一百七十二條二審調解
第一百七十三條撤回上訴
第一百七十四條二審適用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條二審裁判效力
第一百七十六條二審審限
第十五章特別程序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適用范圍
第一百七十八條審判組織
第一百七十九條另行起訴
第一百八十條審限
第二節選民資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一條起訴與管轄
第一百八十二條審限和判決
第三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條宣告失蹤
第一百八十四條宣告死亡
第一百八十五條公告與判決
第一百八十六條撤銷判決
第四節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條管轄與申請書
第一百八十八條鑒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代理、審理和判決
第一百九十條撤銷判決
第五節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第一百九十一條管轄與申請書
第一百九十二條公告和判決
第一百九十三條撤銷判決
第六節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條申請條件
第一百九十五條審查和裁定
第七節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條申請條件
第一百九十七條審查和裁定
第十六章審判監督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條法院決定再審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二百條再審理由
第二百零一條調解書再審
第二百零二條離婚判決不得再審
第二百零三條再審申請材料
第二百零四條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
第二百零五條再審申請期限
第二百零六條原裁判和調解書執行中止
第二百零七條再審適用程序
第二百零八條檢察院抗訴
第二百零九條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第二百一十條調查核實
第二百一十一條裁定再審
第二百一十二條抗訴書
第二百一十三條檢察官出庭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一十五條受理申請
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
第二百一十七條債務人異議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一十九條公告
第二百二十條止付通知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條申報權利
第二百二十二條除權判決
第二百二十三條除權判決撤銷之訴
第三編執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執行管轄
第二百二十五條執行異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二十七條案外人異議
第二百二十八條執行機構
第二百二十九條委托執行
第二百三十條執行和解
第二百三十一條執行擔保
第二百三十二條執行當事人變更
第二百三十三條執行回轉
第二百三十四條調解書執行
第二百三十五條檢察監督執行
第二十章執行的申請和移送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執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公證債權文書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執行申請期限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章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第二百四十二條法院采取執行措施和協助執行
第二百四十三條扣留提取收入
第二百四十四條法院合法采取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五條查扣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條查封財產保管
第二百四十七條拍賣和變賣
第二百四十八條搜查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條交付財物或者票證
第二百五十條對不動產執行
第二百五十一條證照轉移
第二百五十二條對行為執行
第二百五十三條遲延履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繼續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執行威懾制度
第二十二章執行中止和終結
第二百五十六條執行中止
第二百五十七條執行終結
第二百五十八條中止和終結裁定的生效
第四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則
第二百五十九條適用法院地法原則
第二百六十條國際條約優先適用原則
第二百六十一條外交特權與豁免
第二百六十二條語言文字
第二百六十三條中國律師代理
第二百六十四條公證和認證
第二十四章管轄
第二百六十五條特殊地域管轄
第二百六十六條專屬管轄
第二十五章送達、期間
第二百六十七條送達方式
第二百六十八條答辯期間
第二百六十九條上訴期間
第二百七十條審限不受限制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百七十一條仲裁協議
第二百七十二條財產保全
第二百七十三條仲裁裁決執行
第二百七十四條不予執行情形
第二百七十五條不予執行后果
第二十七章司法協助
第二百七十六條國際民事司法協助的內容和原則
第二百七十七條協助途徑
第二百七十八條文字要求
第二百七十九條協助程序
第二百八十條申請外國承認執行
第二百八十一條外國申請承認執行
第二百八十二條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裁判
第二百八十三條承認和執行國外仲裁裁決
第二百八十四條施行日期
第二十八章我國區際民事司法協助
一、文書送達與調查取證
二、判決和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附錄1:民事訴訟主要原理
附錄2:本書法律規范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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