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0184
- 書名:未列舉憲法權利
- 作者:余軍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9年3月
- 入庫時間:2019-3-6
- 定價:56
圖書內容簡介
與國內同類著述側重于域外未列舉憲法權利理論與實踐的引介不同,《未列舉憲法權利:論據、規范與方法——以新權利的證成為視角/公法時代叢書》立基于“新權利(未列舉憲法權利)是如何被證成的”這一視角,闡釋了由“實質論據”(人權基礎原理)、“規范依據”(概括性人權保障條款)和“論證方法”(法律方法在權利證立個案中的運用)構成的權利論證理論體系。這一理論體系在一定程度上,亦可適用于其他部門法中法末明文規定的新權利之論證。
中國憲法的司法適用雖呈曦弱之勢,但自2004年修憲確立“人權保障”條款以來,有關未列舉憲法權利保障的規范依據、實質論據之研究已有相當推進;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在各種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裁判說理過程中確認憲法未明文規定的權利之現象亦偶有發生。通過對司法裁判文書檢索選取的30個案件的分析,《未列舉憲法權利:論據、規范與方法——以新權利的證成為視角/公法時代叢書》揭示了“中國司法實踐中的確認未列舉憲法權利活動”這一被忽視的司法現象。
圖書目錄
總序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相關概念之厘清
第二節 國內研究狀況:從“既不禁止也不保障的權利”到“概括性人權保障”
第三節 域外研究狀況:未列舉憲法權利研究的兩個視角
第四節 研究進路、研究方法與本書的結構
第二章 未列舉憲法權利之正當性問題
第一節 未列舉憲法權利證立的實質論據:人權保障基礎原理
第二節 未列舉憲法權利保障與憲法體制之關系:制度層面上的正當性
第三章 未列舉憲法權利證立之規范依據
第一節 概括性人權保障條款的地位與功能
第二節 概括性人權保障條款的規范構造
第三節 概括性人權保障條款的規范領域
第四章 未列舉憲法權利證立之方法
第一節 未列舉憲法權利的“二分法”及證立方法的特殊性
第二節 “衍生性基本權”的解釋方法
第三節 “超越憲法文本的未列舉權利”之論證方法
第五章 中國問題:學理探討與司法實踐
第一節 確立我國《憲法》人權保障基礎原理的理論嘗試
第二節 確立概括性人權保障條款的法解釋學嘗試
第三節 司法裁判中的未列舉憲法權利
第四節 人民法院的憲法解釋權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