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自2009年8月27日頒布實施以來,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人民美好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武警部隊依法履職和全面建設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隨著國防和軍隊改革不斷深化推進,現行人民武裝警察法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需要重新修訂完善。此次修訂主要是增加了“組織和指揮”一章,將“任務和職責”一章調整為“任務”和“職權”兩章。明確規定武警部隊擔負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海上維權執法、搶險救援和防衛作戰任務;強化對武警部隊權力運行的監督。
沒有圖書目錄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