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7213
- 書名:民法典體系下的動產所有權變動:占有取得與所有權讓與
- 作者:莊加園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1-3-30
- 定價:7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依托我國動產物權變動的現有研究,探討占有變動對于動產所有權讓與的作用和意義,由此整合《民法典》中第224~228條的既有規范,梳理民事法律中不同章節之間的關聯。作者繼受潘德克頓學派對羅馬法占有理論的發展和改造,通過回歸自主占有的定義、類型、移轉要件來完善現有物權法的占有制度,研究對象側重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所有權移轉,分析受讓人取得自主占有與動產所有權讓與的關系。
本書認為,單純以事實管領力作為占有要素的傳統觀點已經難以解釋紛繁復雜的動產所有權讓與。尤其在觀念交付等形態中,占有人的心素變化發揮著關鍵作用。受讓人取得自主占有不僅在出讓人有權處分時成為必備要件,而且在出讓人無權處分時也不可或缺。動產占有的取得作為權利外觀之一,與權利外觀的歸咎與主觀信賴等因素共同作用,為受讓人取得所有權提供合法性依據。即便在所謂的登記對抗主義模式下,也應摒棄“不完全所有權”的學說,堅持取得自主占有作為動產所有權讓與的前提。"
圖書目錄
"目 錄
導 論
一、背景與問題
二、理論與實踐
三、研究對象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占有取得的歷史繼受
一、羅馬法的歷史起源
(一)占有的概念和種類
(二)占有移轉與所有權讓與
(三)取得時效
二、日耳曼法上的占有取得功能
(一)Gewere的含義與物權公示思想
(二)Gewere的效力:以權利移轉為重點
(三)“以手護手”
三、《德國民法典》前后的占有制度變遷
(一)占有概念的變化
(二)自主占有與取得功能
(三)善意取得規則的確立
(四)交付原則與物權合意(抽象原則)
四、近代中國的占有制度繼受
(一)清末變法以來的繼受
(二)現行法中占有制度的缺失
(三)所有權移轉與物權合意
小 結
第二章 動產所有權變動中的“交付”
引言:民法中的交付
一、買賣合同中的交付義務與所有權移轉
二、交付的性質
(一)占有取得和占有喪失的意思
(二)“占有移轉”的意思
(三)“占有移轉”與權利移轉的差異
(四)小結
三、典型的現實交付
(一)客觀要件:占有的得喪
(二)主觀要件:交付的意思
四、一般的第三人參與的交付
(一)借助于占有輔助人的交付
(二)借助于占有媒介人的交付
五、特殊第三人參與的交付:指令取得
(一)指令取得的社會背景
(二)與指令人無關的學說嘗試
(三)指令人的占有地位
(四)指令取得的法律效果
(五)“鏈式轉讓”的所有權移轉過程
(六)指令取得對交付概念的沖擊
六、交付原則的反思與重構:自主占有的取得
(一)交付概念的擴大化
(二)交付和所有權變動的分離
(三)重構基礎:自主占有
小 結
第三章 交付原則框架下的意思自治
引 言
一、物權法定原則與意思自治
二、意思自治與默示規則
(一)隱藏于交付原則中的合意原則
(二)《歐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交付規則作為任意法
(三)我國法上的意思自治空間
三、交付原則與合意原則的異同反思
(一)默示規則的時間點
(二)交付原則向合意原則的靠攏
(三)合意原則的局限與補救:特定化
小 結
第四章 簡易交付
引 言
一、事實支配力與自主占有
二、便利交易的誤解
三、占有形態與適用范圍
(一)受讓人占有意思的類型
(二)自主占有與“依法”占有
(三)“長手交付”——“開放占有”的移轉
(四)作為受讓人的占有輔助人
四、合意與“法律行為”
(一)法律行為層面的合意
(二)法律行為先于占有發生
(三)事實行為層面的合意
五、善意取得的權利外觀
(一)權利外觀:自出讓人處取得占有
(二)受讓人自主占有的特殊限制
(三)指令取得
小 結
第五章 占有改定
引 言
一、出讓人、受讓人的占有地位:間接占有的成立
(一)間接占有的立法缺位
(二)“出讓人繼續占有”與受讓人間接(自主)占有
二、占有媒介關系與間接占有
(一)間接占有的成立
(二)間接占有的終止
三、物權轉讓的時間——是否自約定時生效
(一)無效和被撤銷的占有媒介關系
(二)預先的占有改定
(三)出讓人已失去占有
(四)分析
四、物權變動當事人未有約定
(一)默示占有改定與具體占有媒介關系
(二)抽象的占有改定與交付原則
(三)所有權移轉與默示占有改定
(四)法定占有媒介關系
小 結
第六章 指示交付(返還請求權讓與)
引 言
一、從占有指示到讓與返還請求權
二、讓與返還請求權的基礎——間接占有的取得
三、適用指示交付的理論爭議
(一)第三人“依法”占有轉讓物
(二)轉讓的請求權
(三)指示交付與債權讓與的關系——區分債法和物權法的效力
四、無占有動產的讓與
(一)立法史與學說演變
(二)合意移轉所有權與物權公示原則
(三)出讓人“讓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適用領域
小 結
第七章 移轉交付證券
引言:憑證的象征作用
一、提單上的請求權與原因關系請求權
(一)承運人與托運人的運輸合同關系
(二)提單簽發后的運輸合同和交付請求權
(三)提單轉讓后的貨物交付請求權與運輸合同
二、指示交付與證券交付
(一)相對說
(二)絕對說
(三)代表說
(四)評論與解釋
小 結
第八章 關于遺贈的例外規則質疑
引 言
一、遺贈的性質與效力
(一)遺贈的性質:單方行為或合同之爭
(二)遺贈:是否為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三)物權變動體系視角下的遺贈效力之爭
二、物權效力的缺陷
(一)物權變動與繼承法債務清償順序的沖突
(二)受遺贈人責任模式的缺陷
三、解釋路徑:受遺贈開始時的債物兩分效力
小 結
第九章 占有公示作用的教義學反思
引 言
一、物權公示的歷史來源
二、作為動產公示手段的占有
(一)占有本身的公示局限性
(二)占有的信賴度缺陷
(三)小結
三、占有公示詳解
(一)移轉作用
(二)推定作用
(三)信賴作用
小 結
第十章 動產善意取得的理論基礎
引言:占有公信力學說的缺陷
一、學說的補救嘗試
(一)擴展的權利外觀要件
(二)占有獲取力的學說
(三)放棄權利外觀
二、交易安全保護與權利外觀
三、雙方相對正當性原則與所有權維持思想
四、權利外觀強弱與歸咎原則
五、主觀信賴與善意的考量因素
小 結
第十一章 登記對抗主義的反思與改造——《民法典》
第225條之解析
一、物權變動類型的區分
二、所有權的登記對抗要件與交易安全保護
(一)登記對抗要件的疑問
(二)法國法的對抗要件解釋
(三)登記對抗主義與善意取得之取舍
三、善意取得的基礎規則建構
(一)登記的作用
(二)交付與登記的沖突:以《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為例
(三)善意取得要件“交付”的多重含義
小 結
結 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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