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7217
- 書名:.民法典物權編:實用問題版(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重點條文注解、實用問題解答、實用工具文本、關聯法規收錄)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律應用中心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1年2月
- 入庫時間:2021-3-30
- 定價:55
圖書內容簡介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是一本寫滿民事權利的宣言書,與人民的生活密切相關,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為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民法典》中的法律概念、術語以及具體條文的適用,我們從實用、易懂、便捷的角度出發,編寫了“民法典實用問題版系列”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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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際問題!希望本套叢書能夠為廣大讀者帶來切實的法律幫助。
《民法典》線上配套法律法規匯編
本匯編為“民法典實用問題版系列”的配套法規,旨在為讀者提供便捷的、全面的在線內容查詢。本匯編以《民法典》的體例劃分,條理清晰、查詢方便,后續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持續調整,為處理民事法律事務提供實用的依據。
本匯編包含:(1)《民法典》全文正式版本。(2)《民法典》與《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相關法律的條文對照。(3)與《民法典》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批復、司法文件、部門規章等。"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分編 通 則
第一章 一 般 規 定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 產 交 付
第三節 其 他 規 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 所 有 權
第四章 一 般 規 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 鄰 關 系
第八章 共 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 用 益 物 權
第十章 一 般 規 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居 住 權
第十五章 地 役 權
第四分編 擔 保 物 權
第十六章 一 般 規 定
第十七章 抵 押 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 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八章 質 權
第一節 動 產 質 權
第二節 權 利 質 權
第十九章 留 置 權
第五分編 占 有
第二十章 占 有
第一章 通則一般規定
1.《物權編》調整哪些民事關系?有什么重要作用?
2.什么是物?什么是物權?
3.什么是動產?什么是不動產?
4.在我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經濟主體地位有什么不同嗎?
5.在我國,私人的物權和國家的、集體的物權是平等保護嗎?
6.什么是孳息?生活中常見的孳息有哪些?
7.物的孳息應歸誰所有?
8.未經公示,物權能否轉移給他人?
9.不動產為什么要依法登記?
10.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為什么需要交付?
11.《民法典》中關于征收、征用的規定有哪些?
12.涉外物權糾紛應該如何適用法律?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13.不動產一定要登記嗎?不登記會有什么后果?
14.哪些不動產權利需要辦理登記?
15.不動產登記應當向什么機構提出?
16.不動產登記可以單獨申請嗎?哪些情況下不動產登記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7.房屋交易未經登記,所有權是否轉移?
18.不動產登記時應提供哪些材料?
19.不動產登記申請后發現有誤可以撤回嗎?
20.不動產登記時,登記機構可以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嗎?
21.不動產物權登記什么時候生效?
22.未辦理房產等不動產物權登記,是否會導致房產等不動產交易合同無效?
23.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
24.不動產登記資料是向全社會公開的嗎?
25.哪些人可以查詢、復制房產等不動產登記資料?
26.公民是否可以自由查詢、復制他人的房產資料?
27.不動產登記簿登記錯誤,該怎么辦?
28.如果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錯誤記載事項的,該怎么辦?
29.什么是不動產的預告登記?有什么作用?
30.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證書有什么區別?
31.開發商“一房二賣”,購房者該怎么維權?
32.購房人如何防范“一房二賣”?
33.購買期房并預告登記后,開發商擅自將該期房賣給他人,該如何實現權利救濟?
34.賣房者不愿意預告登記,購房者可以自行辦理預告登記嗎?
35.因登記錯誤,房產登記在別人名下造成損失怎么辦?
36.不動產登記需要收費嗎?若收費,是否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進行收費?
37.幾個人按份共有的房產,怎么申請不動產登記?
38.未成年人能申請不動產登記嗎?
39.不動產登記一定要本人申請嗎?能否委托他人申請登記?
40.什么是異議登記?不動產異議登記有什么作用?
41.因繼承、接受遺贈取得的不動產,該怎么申請登記?
42.哪些法律文書可以單方申請不動產登記?
43.農村房屋是否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 產 交 付
44.什么是動產交付?動產交付有哪些方式?
45.動產交易需要登記嗎?登記后有什么效力?
46.生活日用品等動產交易,是不是簽訂合同后買方就取得所有權了?
47.二手車未辦理過戶登記,又被車主賣給了不知情的別人并辦理了過戶登記,可以要求車主交車嗎?
48.占有動產后才簽訂轉讓合同,所有權何時轉移?
49.第三人占有轉讓的動產,出讓人怎樣交付?
50.買賣動產后,又將該動產租賃給出賣方,所有權何時轉移給買方?
第三節 其 他 規 定
51.因法院生效裁判導致房屋產權轉移的,何時生效?
52.取得繼承房屋的所有權需要變更登記嗎?
53.自己建造一幢房屋,是不是要進行登記才取得其所有權?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54.物權受到侵害時,有哪些解決途徑?
55.物權受到侵害時,法律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56.對房屋所有權產生爭議,利害關系人該怎么辦?
57.有房屋買賣合同能直接確認房屋所有權嗎?
58.手機被小偷賣給他人,可以要求買主歸還嗎?
59.自己的車被別人的停放車擋住了影響通行,該怎么辦?
60.鄰居家墻面即將倒塌可能壓壞自家花園,該怎么辦?
61.房屋被人毀損,房主該怎么辦?
62.自己的電動車被別人撞壞了,是否可以既要求當事人賠償又要求其道歉呢?
63.車借給別人被人盜竊,該向誰要求賠償?
第四章 所 有 權
64.什么是所有權?
65.所有權人可以對自己所有之物行使哪些權利?
66.個人可以取得城市的土地所有權嗎?
67.農民可以取得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嗎?
68.什么是征收?什么情況下國家可以征收個人的不動產?
69.以開發商品房為由,可以征收農民土地嗎?
70.什么是公共利益?哪些情形屬于公共利益?
71.征地補償費具體包括哪些?
72.房屋征收可以得到哪些補償?
73.什么是征用?什么情形下國家可以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
74.國家征用單位和個人財產造成損毀的,怎么辦?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75.什么是國家所有權?誰代表國家行使國家所有權?
76.我國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
77.村委會與企業主簽訂的礦藏買賣協議有效嗎?
78.農民建房時從地下挖出來的古董文物歸誰所有?
79.我國哪些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哪些土地屬于集體所有?
80.國家出資的企業由誰代表國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81.法律怎么保護國有資產?
82.哪些財產屬于集體財產?
83.村委會擅自將土地發包給本村集體以外的個人,有效嗎?
84.農戶成員去世,村集體能否收回承包地?
85.村委會擅自變賣轉讓村辦企業所有權,有效嗎?
86.村集體財產應該公開嗎?村民可以查閱嗎?
87.村委會成員私分集體財產,怎么辦?
88.哪些財產歸私人所有?《民法典》怎么保護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89.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取得的財產受《物權法》保護嗎?
90.法人享有財產權嗎?
第六章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91.什么是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92.小區業主對自己房子的專有部分享有哪些權利?
93.業主是否可以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94.開發商擅自將小區綠地改為停車場,是否合法?
95.小區業主是否可以將小區車位使用權單獨轉讓給外人?
96.小區電梯、樓房外墻的廣告收入歸誰所有?
97.小區內的車庫、車位歸誰所有?應如何使用?
98.個別業主擅自在樓頂建花圃,其他業主如何維權?
99.重建小區物業管理用房的決定經全體業主半數通過,有效嗎?
100.業主擅自將住宅改為餐館,鄰居是否可以說“不”?
101.業主如何分攤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費用、如何分攤收益?
102.業主可以解聘物業管理公司嗎?
103.業主搭建違章建筑影響其他業主,應該怎么辦?
104.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怎么辦?
105.小區哪些事項需要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106.對于業主大會或業委會的決定,業主可以不遵守嗎?
第七章 相 鄰 關 系
107.什么是相鄰關系?應該如何處理相鄰關系?
108.鄰居擅自改變自然流水方向影響取水,該怎么辦?
109.房主需要在鄰居建筑物下安設管道,鄰居不同意怎么辦?
110.鄰居擴建陽臺影響了自家的采光、通風怎么辦?
第八章 共 有
111.什么是共有?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區別是什么?
112.按份共有人僅能按照其份額或潛在份額使用共有物?
113.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常見的共同共有關系有哪些?
114.共有人如何管理共有財產?
115.部分共有人可否擅自處分共有財產?
116.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有住房,另一方該怎么辦?
117.丈夫隱瞞妻子用共有房產抵押向別人借款,妻子需要連帶償還嗎?
118.按份共有的財產所產生的債務,所有按份共有人需要連帶償還嗎?
119.共有人之間如何分擔共有財產管理費用?
120.共有財產被他人侵害,共有人該如何要求賠償?
121.按份共有人想轉讓其份額,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嗎?
122.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財產嗎?有什么條件?
123.共有財產怎么分割?如果無法分割怎么辦?
124.對共有財產分不清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該怎么辦?
125.按份共有人對共有份額不明時,該怎么辦?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126.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嗎?
127.保管人擅自將貨物出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回嗎?
128.遺失的物品還能追回嗎?
129.拾得人是否可以私吞遺失物?
130.失主領取遺失物時是否應該支付相關費用?
131.失主領取遺失物時是否應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支付獎金?
132.在自家宅基地挖出的字畫歸誰所有?
第十章 用 益 物 權
133.什么是用益物權?用益物權僅對不動產而言嗎?
134.《民法典》中規定了哪幾種用益物權?
135.土地被征用,該土地的用益物權人是否有權獲得賠償?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136.土地承包期為多長?
137.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用于哪些領域?
138.土地承包期滿,是否可以延長?
139.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就沒有承包經營權嗎?
140.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通過入股獲得收益嗎?
141.土地承包人承包獲得的收益歸誰?
142.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需要遵循哪些條件?
143.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是否必須登記?
144.土地承包期內是否可以調整承包地?
145.土地承包期內是否可以收回承包地?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146.國家所有土地的地上、地下可以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嗎?
147.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哪些出讓方式?
148.開發商品房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嗎?
149.什么情況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50.何種情形適宜采用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151.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152.建設用地使用權何時生效?
153.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有什么用途?
154.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是否可以隨意變更土地用途?
155.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否可以贈與他人?
156.當事人是否可以自行約定處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
157.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處分方式有哪些?
158.處分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登記嗎?
159.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和建筑物分開流轉嗎?
160.70年后房子和土地歸誰?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161.宅基地使用權與建設用地使用權有何區別?
162.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163.村民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164.宅基地使用權可否轉讓給城鎮居民?
165.宅基地在哪些情況下會涉及變更土地屬性?
166.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申請重新分配?
167.宅基地使用權可否流轉?若流轉是否要登記?
第十四章 居 住 權
168.什么是居住權,有什么重要意義?
169.居住權怎么設立?
170.設立居住權是有償還是無償?要不要辦理登記手續?
171.居住權可否轉讓或繼承?設立居住權的房子可否出租?
第十五章 地 役 權
172.什么是地役權?
173.如何設定地役權?
174.地役權合同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175.土地上已經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未經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設立的地役權是否有效?
176.地役權的承包期限完全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嗎?
177.地役權可否單獨抵押?
178.什么是需役地?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權部分轉讓的,受讓人是否享有地役權?
179.設立地役權的土地部分轉讓的,地役權是否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180.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是否一并轉讓?
181.供地役權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地役權合同?
182.地役權需進行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183.地役權與相鄰權有什么區別?
第十六章 擔 保 物 權
184.什么是擔保物權?
185.擔保物權由誰享有?
186.什么是反擔保?
187.常見的擔保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188.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
189.擔保物權僅擔保債權本身嗎?
190.擔保財產滅失,擔保物權人能否就所獲賠償金優先受償?
191.擔保人和保證人如何分擔責任?
192.為確保債權到期履行而設立了兩個以上擔保物權,如何實現這些擔保物權?
193.擔保物權消滅的情形有哪些?
194.保證與物的擔保并存時,債權人主張到期債權是否應遵循一定順序?
第十七章 抵 押 權
195.什么是抵押權?
196.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197.正在建造中的房屋能不能抵押?
198.浮動抵押與一般抵押有什么不同?
199.建筑物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可否分別抵押?
200.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201.抵押合同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202.債務到期前規定到期若不能清償債務,標的物歸債權人所有的抵押條款,有效嗎?
203.哪些抵押物應辦理抵押登記?
204.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有效嗎?
205.當抵押物為動產時需要注意什么?
206.買賣活動中,已先行支付合理價款的買受人對抵押物的權利是否受法律保護?
207.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有效嗎?
208.房屋先出租后抵押的,實現抵押權時租賃關系是否消滅?
209.抵押期間,抵押物可以轉讓嗎?
210.誰有權撤銷抵押協議?
211.我國《民法典》規定了“一物一抵押”原則嗎?
212.抵押權可否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
213.抵押人的行為可能或者已經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抵押權人如何維權?
214.抵押權人的抵押權順位可以變更嗎?
215.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債權人如何實現抵押權?
216.何時才能行使抵押權?
217.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怎樣確定清償順序?
218.實現浮動抵押權時,什么時候確定財產范圍?
219.抵押財產變價不足債權數額的,該怎么辦?
220.行使抵押權時是否及于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21.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應按照何種順序進行清償?
222.可否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抵押?
223.什么情況下債權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224.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是否一同轉讓?
225.最高額抵押債權內容是否可以協議變更?
226.何種情形下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得以確定?
227.哪些財產可以用于最高額抵押?
第十八章 質 權
228.什么是質權?質權合同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229.債務到期前約定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條款,是否有效?
230.質押物并未轉交于債權人占有,質押合同和質權是否有效?
231.質押期間,誰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
232.質權人是否可以使用、處分質押財產?
233.質押期間,質權人可否為了擔保債務將質押物再次質押給他人?
234.如何實現質押權?
235.債務履行期滿后,質權人拖延行使質權怎么辦?
236.什么是權利質權?債務人的哪些權利可以出質給債權人?
237.以匯票出質的,權利質權何時設立?
238.以匯票出質,匯票兌現日期先于質權擔保的債權到期的,該怎么辦?
239.以知識產權出質的,權利質權何時生效?
240.以應收賬款出質的,應收賬款可否轉讓?
241.抵押權與質押權有何區別、聯系?
第十九章 留 置 權
242.什么是留置權?
243.留置權人可以使用留置財產嗎?
244.留置權人喪失對財物的占有,還能享有留置權嗎?
245.同一動產上設立質權后被留置的,質權人和留置權人誰能優先受償?
第二十章 占 有
246.什么是占有?如何區分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
247.善意占有人是否有權向權利人要求支付必要費用?
248.占有物損毀、滅失的,占有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249.占有的財產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長時間內可以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5.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6.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7.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
1.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
2.商品房預售合同
3.抵押合同
4.動產質押合同
5.土地登記流程圖
6.房屋登記流程圖
7.不動產登記簿樣式及使用填寫說明
8.單一版不動產權證書樣式及使用填寫說明
9.集成版不動產權證書樣式及使用填寫說明
10.不動產登記證明樣式及使用填寫說明
1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樣式及使用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