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5497
- 書名:新公司法條文對照與重點解讀
- 作者:孫政,楊磊,馮浩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24年2月
- 入庫時間:2024-2-29
- 定價:6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采用“雙欄表格式”體例設計,將“條文對照”“重點解讀”“關聯規定”“案例參考”完美融合于一體,進一步提升、優化閱讀體驗。
修訂后的公司法居左,修訂前的公司法居右,針對不同修改情形。通過加粗、刪除線、下劃線提示條文的增、刪、改,更加契合法律實務人士的使用習慣。
本書立足司法實踐,結合新的立法精神逐條解讀法律規定。將要點、重點、難點及增、刪、改之處盡可能囊括其中,同時避免內容冗余。
本書將與公司法條文內容關聯度較高的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章等的規定逐條列出,快速鎖定關聯規定的范圍,助力提升學習效率。
本書基于近年來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等以及*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疑難案件,以問答形式展現,便于通過問題查找案例和答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對象】
第三條 【公司性質】
案例參考:公司的注冊資本額能否作為認定其受損*大額度的依據?
第四條 【股東責任與權利】
案例參考:公司尚未破產清算,股東能否要求分配利益?
第五條 【公司章程】
案例參考:未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就股東對外轉讓股份作出的限制,股東應否遵守?
第六條 【公司名稱】
案例參考: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是否具有知名度的判斷?
第七條 【公司名稱標注】
第八條 【公司住所】
案例參考:未懸掛公司標牌的地點,能否被認定為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第九條 【經營范圍】
案例參考:融資性擔保公司與借款人簽訂委托擔保協議,是否屬超出其經營范圍的“放貸”“受托放貸”情形?
第十條 【法定代表人】
案例參考:已離職的法定代表人能否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辦理法定代表入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行為后果】
第十二條 【公司形式變更】
案例參考: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股東能否就有限責任公司階段的材料行使知情權?
第十三條 【子公司與分公司】
案例參考:對判決法人分支機構承擔責任的裁判,法人能否作為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第十四條 【轉投資】
案例參考:公司能否以超過注冊資金的實物資產對外進行投資?
第十五條 【公司擔保】
案例參考:公司法關于公司轉投資和提供擔保的規定是否屬于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第十六條 【職工權益保護和職業教育】
案例參考:公司與職工簽訂的社保費隨工資發放、由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行繳納社會保險的協議是否有效?
第十七條 【工會】
第十八條 【黨組織】
第十九條 【經營活動基本原則】
案例參考:公司提前取消為前法定代表人保留的電信業務是否構成違約?
第二十條 【公司社會責任】
案例參考:判斷公司應否解散時是否需要充分考量對社會公眾利益的影響?
第二十一條 【股東權利不得濫用】
第二十二條 【禁止關聯交易】
案例參考:控股股東將公司本身即可完成的業務以公司名義交由與該股東有關聯關系的公司經營,能否認定屬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公司人格否認】
案例參考:能否以股東低價轉讓公司股權而要求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電子方式會議及表決】
第二十五條 【決議無效】
案例參考:股東會在公司存續期間分配公司財產(非公司利潤)的決議是否有效?
第二十六條 【決議撤銷】
案例參考:在未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解聘總經理職務的決議所依據的事實及理由是否屬于公司決議撤銷之訴的審查范圍?
第二十七條 【決議不成立】
案例參考:股東個人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作出個人決策過程以代替股東會會議,由此形成的股東會決議是否成立?
第二十八條 【決議無效、被撤銷、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案例參考: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中,如何認定相對人是否善意?
第二章 公司登記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七章 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九章 公司債券
第十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