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048
- 書名:建設項目招投標合規百問百答
- 作者:張雪鋒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3月
- 入庫時間:2024-4-14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緊緊圍繞《民法典》《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結合作者多年來辦理招標投標合規業務的寶貴經驗,以問答的形式,詳細解答了實務中在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多個問題(比如如何識別一個項目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范圍、哪些情形屬于投標人弄虛作假投標、開標時投標人數不足3個時該如何處理、聯合體成員是否可以在同一招標項目中單獨投標、評標委員會組成不合法對中標合同的效力是否有影響等)。同時,作者在每個問題下都精選了一個對應的典型案例并加以解讀,幫助讀者更好的理解相關法律規定,提供實務工作指南。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招標法律實務問答
1.如何識別一個項目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范圍?
2.哪些工程項目可以依法不進行招標?
3.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有哪些?
4.違反公開招標法定程序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會無效嗎?
5.哪些建設項目可以邀請招標?
6.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7.違反邀請招標程序對建設工程合同有何影響?
8.強制招標而未招標的,會承擔哪些法律后果?
9.應當公開招標而徑行邀請招標的,應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10.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在何處發?
11.商品房住宅建設項目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關系社會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
12.如何理解“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13.如何判斷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招標?
14.強制招標項目具備哪些條件方可組織招標?
15.強制招標項目未落實項目資金就進行招標的,招投標行為有效嗎?
16.非強制招標項目招標前簽訂的施工合同也無效嗎?
17.強制招標的項目都必須招標嗎?
18.暫估價項目在哪種情形下必須招標?
19.前期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編制屬于必須招標項目嗎?
20.如何界定“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21.應該如何理解“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22.政府投資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2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可以不進行招標,對此應如何理解?
24.招標文件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應該如何處理?
25.招標文件應當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26.招標文件缺失評標標準的,應該如何處理?
27.招標文件中可以規定建筑主材的生產廠家或品牌嗎?
28.發現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保證金為招標項目估算價的5%,該如何處理?
29. A招標人在其施工招標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按其招標項目的估算價的2%繳納投標保證金,但按2%交下來明顯超過80萬元,請問,A招標人的要求合法嗎?
30.哪些情形下招標人應重新招標?
31.終止招標時招標人應履行哪些義務?
32.第一中標候選人出現哪些情形時,招標人應依次選擇其他中標候選人或重新招標?
33. 400萬元以下建設工程類招標人是否可以直接發包,或者按財政采購的有關法律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發包?
34.工程總承包招標項目(EPC,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和物資材料)應屬于哪一類,其限額怎么確定?
35.應當招標而不招標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36.招標文件中哪些內容屬于投標文件應當響應的實質性要求或條件?
37.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有無特殊規定?
第二章 投標法律實務問答
38.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是多少天?
39.投標文件中的投標有效期長于或短于招標文件中的投標有效期,要否決其投標嗎?
40.哪些情形下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41.投標保證金何時退還?
42.可以要求招標人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嗎?
43.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以收取投標保證金嗎?
44.招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的同時可以收取報名費嗎?
45.招標項目被宣布暫停,投標保證金是否應當返還?
46.超額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如何處理?
47.法律法規對投標主體資格有哪些限制性規定?
48.如何認定與招標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
49.只要與招標人具有“利害關系”就不能投標嗎?
50.《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的“控股關系”如何理解?
51.《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的“管理關系”如何理解?
52.具有相同股東但不具有控股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公司,是否可以同時投標?
53.子公司是否可以參加母公司招標項目的投標?
54.總承包人是否可以參加暫估價項目的投標?
55.提供科研等前期服務的單位是否可以參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投標?
56.哪些情形下的投標無效?
57.招標人是否有權拒絕聯合體投標?
58.聯合體的組成可以改變嗎?
59.聯合體投標應滿足哪些法定要求?
60.不具備任何工程資質的單位可以成為聯合體成員嗎?
61.如何確定聯合體的投標資質?
62.聯合體成員可以在同一招標項目中單獨投標嗎?
63.投標人發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的,該如何處理?
64.投標人發生分立、合并、破產等重大變化可能影響資格條件和招標公正性的投標如何處理?
65.哪些情形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重大變化?
66.分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義投標?
67.哪些情形屬于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
68.如何認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69.哪些情形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70.哪些情形屬于投標人弄虛作假投標?
71.哪些情形下招標人應當拒收投標文件?
72.投標人可以要求招標人返還多收的履約保證金嗎?
73.退還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能否要求支付相應的利息?
74.投標單位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75.哪些情況下投標可能會被宣布作廢?
第三章 開標法律實務問答
76.投標人不參加開標會其投標仍有效嗎?
77.開標現場投標人能否在同一張簽到表上簽字?
78.開標時投標人數不足3個該如何處理?
第四章 評標法律實務問答
79.哪些情形下,評標委員會應否決投標人投標?
80.如何理解“投標報價低于成本”?
81.對評標結果的異議應在何時提,向誰提?
82.投標人發現評標委員會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該怎么辦?
83.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澄清實質性內容嗎?
84.如何從程序上保證評標結果的公正性?
85.評標委員會組成不合法對中標合同的效力有影響嗎?
86.政府投資項目的評標專家從招標代理機構專家庫抽取合法嗎?
87.《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中“項目合同金額”指的是什么?
第五章 中標法律實務問答
88.招標人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可以嗎?
89.招標人應當在何時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限最少多少日?
90.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與中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會影響中標合同效力嗎?
91.哪些情形下中標無效?
92.中標通知書到達中標人而未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成立嗎?
93.投標人在中標通知書送達后拒絕簽訂書面合同,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94.企業低于成本價的中標是否有效?
95.中標通知被確認無效后招標項目該如何處理?
96.投標單位虛假中標如何處罰?
97.投訴招投標的違法行為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第六章 合同法律實務問答
9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實質性內容”該如何界定?
99.當事人另行簽訂的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合同是否有效?
100.不具備專業承包資質是否影響承包合同效力?
101.合同主要條款與招標投標文件不一致的行政責任是什么?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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