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395
- 書名:新公司法的制度創新:規范內涵與合規治理
- 作者:劉俊海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24年5月
- 入庫時間:2024-5-23
- 定價:13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對新修訂的《公司法》條文逐一進行梳理和闡述,按照條文正文、條文主旨、修改提示、條文解讀的體例對各條文進行解析。本書對公司法條文的價值與功能進行闡釋,總結條文的規范內涵與立法目的,重點對新法的修改內容或新增內容進行解釋。本書從新《公司法》的規范內涵與合規治理角度,重點介紹了新《公司法》的制度創新。本書既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較高的學術價值,也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應用價值,是學習、研究和把握新《公司法》基本精神和內容的理想讀物。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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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公司的定義】
第三條 【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公司權益保護】
第四條 【股東的有限責任和基本權利】
第五條 【公司章程的約束力】
第六條 【公司名稱】
第七條 【公司名稱中的公司類型】
第八條 【公司住所】
第九條 【經營范圍】
第十條 【法定代表人的擔任與辭任】
第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行為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條 【公司組織形式變更】
第十三條 【子公司與分公司】
第十四條 【轉投資】
第十五條 【對外投資或者擔保的決議程序】
第十六條 【職工權益】
第十七條 【職工民主管理】
第十八條 【黨組織】
第十九條 【遵法合規治理】
第二十條 【公司社會責任】
第二十一條 【濫用股東權利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濫用關聯關系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揭開公司面紗】
第二十四條 【公司會議數字化】
第二十五條 【無效的公司決議】
第二十六條 【可撤銷的公司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成立的公司決議】
第二十八條 【案涉決議事項登記的撤銷與善意相對人的保護】
第二章 公司登記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立的登記制原則與許可制例外】
第三十條 【公司設立申請資料的規范性】
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立條件的審核】
第三十二條 【六類公司登記事項及其公示】
第三十三條 【營業執照】
第三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的公示公信效力】
第三十五條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簽署】
第三十六條 【營業執照的換發】
第三十七條 【公司注銷登記與公示】
第三十八條 【分公司登記】
第三十九條 【欺詐性公司設立登記的撤銷】
第四十條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信息公示】
第四十一條 【服務型登記機關】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 立
第四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上下限】
第四十三條 【公司設立協議】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設立債務的承擔】
第四十五條 【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第四十六條 【章程法定記載事項】
第四十七條 【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法定期限】
第四十八條 【股東出資形式】
第四十九條 【股東實繳出資義務與充實資本責任】
第五十條 【發起人之間就瑕疵出資的連帶責任】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催繳出資義務與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股東失權】
第五十三條 【抽逃出資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出資加速到期】
第五十五條 【出資證明書】
第五十六條 【股東名冊】
第五十七條 【股東的知情權】
第二節 組織機構
第五十八條 【股東會的權力機構地位】
第五十九條 【股東會職權】
第六十條 【一人股東的書面決定要求】
第六十一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
第六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類型】
第六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人與主持人】
第六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的通知與會議記錄】
第六十五條 【股東表決權】
第六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與表決程序】
第六十七條 【董事會職權】
第六十八條 【董事會的組成結構】
第六十九條 【單層制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審計委員會】
第七十條 【董事任期與辭任】
第七十一條 【董事的期前解任與索賠權】
第七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的召集人與主持人】
第七十三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與表決程序】
第七十四條 【經理崗位的自由設立與職權】
第七十五條 【單一董事】
第七十六條 【監事會的組成結構】
第七十七條 【監事的任期】
第七十八條 【監事會的核心職權】
第七十九條 【監事會的列席權、質詢權、建議權與調查權】
第八十條 【監事會的董事高管述職報告獲取權】
第八十一條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八十二條 【監事會履職經費保障】
第八十三條 【單一監事與無監事】
第四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八十四條 【股權轉讓自由與優先購買權】
第八十五條 【強制執行程序中的優先購買權】
第八十六條 【股權變動規則】
第八十七條 【出資證明書的換發】
第八十八條 【未實繳出資股權轉讓后的出資責任】
第八十九條 【異議股東與被霸凌股東的退股請求權】
第九十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 立
第九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第九十二條 【發起人的資格限制】
第九十三條 【發起人協議】
第九十四條 【發起人共同制訂章程】
第九十五條 【章程記載事項】
第九十六條 【注冊資本實繳制】
第九十七條 【發起人足額認繳股份的義務】
第九十八條 【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前的實繳出資義務】
第九十九條 【發起人之間就瑕疵出資的連帶責任】
第一百條 【招股說明書與認股書】
第一百零一條 【驗資證明】
第一百零二條 【股東名冊】
第一百零三條 【成立大會的召開】
第一百零四條 【成立大會的職權】
第一百零五條 【認股款之返還與抽回股本之禁止】
第一百零六條 【申請設立登記】
第一百零七條 【有限公司設立規則之準用】
第一百零八條 【公司組織形式轉換時的資本規則】
第一百零九條 【公司治理重要文件之置備】
第一百一十條 【股東的知情權、建議權和質詢權】
第二節 股東會
第一百一十一條 【股東會的權力機構地位】
第一百一十二條 【股東會職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東會年會與臨時會議】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人與主持人】
第一百一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通知與臨時提案權】
第一百一十六條 【股東表決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累積投票制】
第一百一十八條 【委托代理人出席】
第一百一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記錄】
第三節 董事會、經理
第一百二十條 【董事會組成結構、任期及職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 【審計委員會】
第一百二十二條 【董事長與副董事長的職權】
第一百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的召開】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的議事規則與會議記錄】
第一百二十五條 【董事的參會義務與決策失誤責任】
第一百二十六條 【經理崗位的強制設立與職權】
第一百二十七條 【董事可兼任經理】
第一百二十八條 【單一董事的適用范圍】
第一百二十九條 【董監高取酬的信息披露】
第四節 監事會
第一百三十條 【監事會的組成及任期】
第一百三十一條 【監事會職權與履職經費保障】
第一百三十二條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一百三十三條 【單一監事】
第五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三十五條 【股東會特別決議事項】
第一百三十六條 【獨立董事與章程自治】
第一百三十七條 【審計委員會的前置決議事項】
第一百三十八條 【董事會秘書】
第一百三十九條 【關聯董事的報告義務與回避表決制度】
第一百四十條 【上市公司股份代持之禁止】
第一百四十一條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禁止】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一百四十二條 【股份及其種類】
第一百四十三條 【股份發行的原則】
第一百四十四條 【類別股】
第一百四十五條 【類別股章程記載事項】
第一百四十六條 【類別股股東分類表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 【股票】
第一百四十八條 【股票發行價格】
第一百四十九條 【股票形式及載明事項】
第一百五十條 【股票交付的時間限制】
第一百五十一條 【發行新股的股東會決議】
第一百五十二條 【授權資本制】
第一百五十三條 【董事會新股發行決議的表決規則】
第一百五十四條 【招股說明書的公告與載明事項】
第一百五十五條 【股票承銷】
第一百五十六條 【代收股款與股款募足公告】
第二節 股份轉讓
第一百五十七條 【股份轉讓限制】
第一百五十八條 【股份轉讓場所】
第一百五十九條 【股票轉讓的方式】
第一百六十條 【特定股東的股份轉讓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條 【異議股東退股請求權】
第一百六十二條 【股份回購與質押】
第一百六十三條 【財務資助之禁止及其例外規則】
第一百六十四條 【股票遺失的救濟】
第一百六十五條 【股票的上市交易】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七章 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家出資公司的概念】
第一百六十九條 【履行國家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第一百七十條 【黨組織的前置研究討論】
第一百七十一條 【章程制定權】
第一百七十二條 【國有獨資公司股東權的行使】
第一百七十三條 【董事會組成結構】
第一百七十四條 【經理任免及其兼任】
第一百七十五條 【董事、高管兼職之禁止】
第一百七十六條 【審計委員會與監事會的自由選擇】
第一百七十七條 【國家出資公司內部合規管理】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一百七十八條 【董監高任職資格的消極要件】
第一百七十九條 【董監高的守法合規義務】
第一百八十條 【董監高的忠實與勤勉義務】
第一百八十一條 【董監高的六類背信行為】
第一百八十二條 【關聯交易的報告義務與公司同意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條 【篡奪公司商業機會之禁止及其例外規則】
第一百八十四條 【競業禁止義務】
第一百八十五條 【關聯董事的回避表決】
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歸入權】
第一百八十七條 【董監高列席股東會接受質詢的義務】
第一百八十八條 【董監高對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 【股東代表訴訟】
第一百九十條 【股東直接訴訟】
第一百九十一條 【董事、高管對第三人的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影子董事與傀儡董事、高管的連帶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 【董事責任保險制度】
第九章 公司債券
第一百九十四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方式】
第一百九十五條 【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注冊制與募集辦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公司債券記載事項】
第一百九十七條 【無記名債券之廢止】
第一百九十八條 【公司債券持有人名冊】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
第二百條 【公司債券轉讓的定價自由】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
第二百零二條 【可轉債的發行】
第二百零三條 【可轉債的轉換】
第二百零四條 【債券持有人會議】
第二百零五條 【債券受托管理人】
第二百零六條 【債券受托管理人的信托義務與法律責任】
第十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百零七條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百零八條 【財務會計報告及其審計】
第二百零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
第二百一十條 【公司稅后利潤分配】
第二百一十一條 【違法分配利潤時股東與董監高的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 【公司支付股利的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三條 【資本公積金的組成】
第二百一十四條 【公積金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五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解聘】
第二百一十六條 【公司如實提供會計資料的義務】
第二百一十七條 【會計賬簿】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二百一十八條 【公司合并】
第二百一十九條 【簡易合并和小規模合并】
第二百二十條 【公司合并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條 【公司合并前債權債務的承繼】
第二百二十二條 【公司分立】
第二百二十三條 【公司分立前債務的承擔】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減資】
第二百二十五條 【簡易減資】
第二百二十六條 【違法減資的法律后果】
第二百二十七條 【增資優先認購權】
第二百二十八條 【增資款的繳納規則】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百二十九條 【公司解散原因及其公示】
第二百三十條 【修改章程以延續公司生命】
第二百三十一條 【司法強制解散】
第二百三十二條 【清算義務人與清算組】
第二百三十三條 【司法強制清算】
第二百三十四條 【清算組的職權】
第二百三十五條 【債權申報】
第二百三十六條 【清算程序】
第二百三十七條 【普通清算向破產清算的轉換】
第二百三十八條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與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清算報告的確認與公司注銷登記】
第二百四十條 【簡易注銷】
第二百四十一條 【強制注銷】
第二百四十二條 【企業破產法的適用】
第十三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二百四十三條 【外國公司的概念】
第二百四十四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許可程序】
第二百四十五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條件】
第二百四十六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稱】
第二百四十七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第二百四十八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遵法合規義務】
第二百四十九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撤銷與清算】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條 【虛報注冊資本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一條 【公司未公示與不實公示信息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二條 【虛假出資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三條 【抽逃出資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四條 【另立會計賬簿與財務會計報告虛假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五條 【公司合并、分立、減資、清算中侵害債權人知情權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六條 【公司違法清算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七條 【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機構失信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八條 【登記機關違法行為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五十九條 【假冒公司或分公司名義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六十條 【逾期開業、停業、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六十一條 【外國公司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六十二條 【嚴重違法的公法責任】
第二百六十三條 【民事賠償責任優先】
第二百六十四條 【刑事責任的追究】
第十五章 附 則
第二百六十五條 【本法相關用語的立法定義】
第二百六十六條 【施行日期與過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