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459
- 書名:法律明白人應知應會民法典合同實用手冊
- 作者:全國”八五“普烽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5月
- 入庫時間:2024-5-30
- 定價:56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的編寫特色與特點: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法律體系的結構和側重,編寫全書的內容。60個聚焦村民日常生產生活的合同法律問題,涵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主要規范,并且有選擇地吸收了司法經驗和地方法治的實踐情況,使本書成為集法律法規與案例分析于一體的專業工具書。
第二,根據合同爭議的實際情況,重點突出對以下內容的解說,努力讓讀者獲得“有問必答”的體驗:一是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轉讓;二是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三是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典型合同。
第三,每個問題除設立“案例”“法律分析”“知識鏈接”等常規欄目外,特設“糾紛解決技巧”欄目,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爭議解決的實際情況,引導讀者理性地看待糾紛、科學地解決糾紛。每頁配有筆記區,供讀者學習時做筆記使用。每個問題均配有試題,方便讀者檢驗學習成果,增強閱讀印象。同時,本書附一套測試題,用于“法律明白人”自測、任前培訓、上崗考核使用。
第四,深入淺出地講解法律問題,把法律術語轉化為生活語言、群眾語言,力求簡潔、平易;文風精煉,詳略得當,重點突出,讓讀者輕松讀、看得懂。"
圖書目錄
"目錄
1.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能成立嗎?
2.電子合同成立及生效的判斷依據是什么?
3.合同原件被具有優勢地位的一方收走之后,怎么證明合同關系存在?
4.約定彩禮的婚約屬于合同嗎?
5.商業廣告中的內容是否自動寫入合同?
6.當事人在簽訂本約合同后,還能請法院確認預約合同效力嗎?
7.在先履行方未依約履行時,合同后履行方能拒絕履行嗎?
8.合同成立后,一方當事人還能變更合同嗎?
9.債務人惡意轉移資產,債權人應該怎么辦?
10.在什么情況下合同債權可以轉讓?
11.債權人將債權轉讓后,債務人可以原債權人未履行義務對抗新債權人的主張嗎?
12.未審批的轉讓采礦權合同有效嗎?
13.在什么情況下債務能被抵銷?
14.因租賃房屋消防不過關等情況,承租方能解除合同嗎?
15.違約方能解除合同嗎?
16.一方違約后主張繼續履行合同,而對方主張解除合同怎樣處理?
17.在合同履行期到來前,當事人明確拒絕繼續履行怎么辦?
18.違約損失賠償范圍怎樣確定?
19.當事人能約定排除適用違約金調整條款嗎?
20.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能調整嗎?
21.違約情形下,定金和違約金能同時適用嗎?
22.當事人一方能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嗎?
23.政府征收對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有哪些影響?
24.一方當事人違約時,對方當事人應不應該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25.債權人能向因第三人原因導致違約的債務人主張違約責任嗎?
26.試用買賣合同約定的條件未成就時,使用費該由誰支付?
27.出賣人在買受人未依約付款而取回出賣物時,取回費用該由誰負擔?
28.在購房合同解除而出賣人未退房款時,買受人能繼續占有房屋嗎?
29.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時,怎樣判斷雙方當事人的責任?
30.因自然原因斷電導致用電人損失的,供電人承擔責任嗎?
31.供電人因供電設施檢修而斷電的,用電人因此遭受的損失由誰承擔?
32.供電人可以不事先通知未及時交納電費的用電人而直接斷電嗎?
33.戀愛期間贈與對方的財物在戀愛關系破裂后能請求返還嗎?
34.父母生前所作贈與,繼承人能撤銷嗎?
35.民間借貸案件中,出借人僅有轉賬憑證的怎樣處理?
36.數人連帶保證中,一人虛假簽名影響其他保證人擔保責任的承擔嗎?
37.民間借貸債務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影響借貸合同效力及相應的擔保合同效力嗎?
38.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可以將房屋轉租嗎?
39.在租賃期間屆滿前,承租人能解除合同嗎?
40.在承租人違約時,出租人能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嗎?
41.擬長期租賃的合同,怎樣避免對方當事人臨時變卦?
42.租賃的房屋漏水誰擔責?
43.承租人能以房屋輕微漏水為由拒交租金嗎?
44.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時,怎樣確定出租人的損失?
45.承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定作人解除合同導致承攬人的損失誰來負責?
46.違法建設工程的承包人能主張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嗎?
47.承運人雇用的司機導致承運合同義務違反的損失誰來承擔?
48.承運人能以托運貨物致其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罰款為由留置貨物嗎?
49.雙方交換使用車輛后,一方對丟失的車輛承擔賠償責任嗎?
50.怎樣區分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
51.以消費者代理人的身份處理其事務構成委托關系嗎?
52.委托人跳過中介公司私下成交的,還要支付中介費嗎?
53.怎樣認定合伙關系存在?
54.在業主委員會選聘新物業公司后,原物業公司還有權繼續收物業費嗎?
55.小區頂層露臺漏水造成樓下業主的財產損失,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嗎?
56.怎樣認定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的續約問題?
57.業主要支付物業服務人被解聘后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費嗎?
58.業主能以小區原有設施老化失效為由,對新物業公司拒交物業費嗎?
59.業主能以房屋開發歷史遺留問題為由,拒交物業費嗎?
60.業主停放小區的車輛被流浪狗咬壞導致的損失,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嗎?
測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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