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483
- 書名:【2024年版】物業管理條例(實用版)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24年5月
- 入庫時間:2024-5-30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2003年6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9號公布、后歷經2007年8月26日、2016年2月6日、2018年3月19日三次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全文。就該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物業管理相關的重點條文逐條進行條文加工,加注注釋、附錄案例裁判要旨,鏈接相關條文。此外,還收錄了我國物業管理領域其他一些重要的法律規章、合同范本等文件。本書是學習我國物業管理相關法律制度的實用圖書。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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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業主]
[物業服務企業]
第二條 【物業管理定義】
[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三條 【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物業管理的類別]
第四條 【物業管理發展的途徑】
第五條 【物業管理的監管機關】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業主定義及權利】
[業主與物業的使用人]
[物業服務企業侵害業主權利的行為]
第七條 【業主的義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義務]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對違反相關義務的業主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八條 【業主大會代表業主合法權益】
[業主大會]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方式】
第十一條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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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節錄
《物業管理條例》
理解與適用
《物業管理條例》于2003年9月1日開始施行,此后,國務院分別于2007年8月26日、2016年2月6日、2018年3月19日對其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物業管理條例》共7章67條,主要規定了業主的權利義務、業主大會的組成及職責、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及職責、業主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的使用與維護、物業管理中的法律責任等內容。
一、物業管理
本條例明確了物業管理的含義。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地方縣級以上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業主及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其中也包括與房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的所有權人。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它是業主的自治組織,是基于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形式產生的。業主大會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也存在例外情況,在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成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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