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711
- 書名:企業重生之路:破產、和解與重組
- 作者:孟博,孫琦,馬思慧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6月
- 入庫時間:2024-7-4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以問題為導向,立足于實踐經驗進行回答,避免出現過多枯燥冗長的理論內容,給讀者以更為直觀的感受。帶領各位讀者揭開破產制度的神秘面紗,充分感受破產制度的魅力。本書內容豐富且注重實務操作性,從債務人、債權人、企業股東與高管、擔保權人以及投資人等多重角度切入,涵蓋破產清算、破產和解、破產重整三大核心制度,將相關制度的原理“分解”給各位讀者看,力求全方位、多角度為各位讀者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及建議。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篇 債務人企業篇·
第一章 企業為何要進入破產程序?
第1問 企業為什么會主動申請進入破產程序?
第2問 企業破產后,是否就可以不用償還債務了?
第3問 相較于維持資不抵債等經營現狀,主動申請進入破產程序,為企業帶來什么好處?
第4問 何種企業會被認定為資不抵債而進入破產程序?
第5問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債務人不同意的,債權人應該怎么辦?
第6問 企業破產程序開始后,其關聯企業能否“獨善其身”?
第二章 如何進入破產程序?
第7問 企業自行申請進入破產程序時,應該提前做好哪些準備?
第8問 企業財務、賬目混亂時,如何申請進入破產程序?
第9問 企業自行申請進入破產程序時,哪些情形下破產申請可能會不被受理?
第10問 企業是否可自行選擇信任的破產管理人?
第三章 破產程序給企業帶來什么?
第11問 破產程序中的審計與企業內部審計有什么不同?
第12問 在破產程序中,企業的普通職工“何去何從”?
第13問 在破產程序中,企業對外持有的股權將被如何處置?
第14問 破產終結裁定下達后,又發現破產企業財產的該如何處理?
第15問 管理人何時會對企業進行稅務和工商注銷?
第四章 破產重整是什么樣的?
第16問 如何判斷企業是否具有重整價值?
第17問 企業破產后,如何啟動重整程序?
第18問 企業重整完畢后,之前的債務是否還需要償還?
第五章 破產和解是什么樣的?
第19問 誰有資格對企業提出破產和解申請?和解協議草案由誰起草?
第20問 破產和解協議草案如何制定?
第21問 破產和解協議執行過程中會出現哪些問題?
第22問 為什么破產和解成功的案例是“鳳毛麟角”?
·第二篇 債權人篇·
第一章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的動力是什么?
第1問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有什么效果?
第2問 債務人企業破產后,債權清償順序如何?
第3問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時,應該提前做好哪些準備?
第二章 債權人如何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
第4問 債權人能否申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企業破產?
第5問 作為債權人,是選擇申請破產清算還是申請債務人重整?
第6問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后,如何救濟?
第7問 破產管理人的選任方式是什么?
第三章 復雜情況下,如何處理債權申報?
第8問 債務人企業作為反擔保方進入破產程序,擔保權利人是否可以申報債權?
第9問 債權人不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的債權人是否可以代為申報?
第10問 重整計劃草案通過后是否還可以申報債權?
第11問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如何計算利息?
第12問 債權人同時對破產企業負有債務,債權債務能否進行抵銷?若能,請簡要介紹該抵銷權。
第四章 如何使自己的債權額得到確認?
第13問 管理人遲遲不審核債權,債權人應該怎么辦?
第14問 哪些債權可能會不被認可?
第15問 債權人申報的債權被暫緩確認或者不予確認后,應該怎么辦?
第16問 債權人對管理人確認的其他債權存在異議,該如何主張權利?
第五章 如何提高自己的債權清償比例?
第17問 普通債權人如何提高自己的清償比例?
第18問 破產受理前債務人的哪些個別清償行為可以被撤銷?
第19問 面對管理人的個別清償行為,債權人該如何維權?
第20問 債權人如何要求追回破產企業的境外財產?
第21問 如何對破產企業的資產進行有效的評估?
第22問 債權人如何通過債權人會議行使權利?
第23問 債權人不同意破產企業債權人會議作出的決議時怎么辦?
第24問 重整計劃草案一旦通過是否還可以進行變更?
第六章 如何處理債權受償事宜?
第25問 施工方的工程款是否可以申請優先受償?
第26問 同一性質債權人的清償比例是否一致?
第27問 為什么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可以隨時清償,以及如何清償?
第28問 哪些債權可能會被劣后清償?
第29問 破產程序終結后,如債權人未能在破產程序中獲得完全清償,就剩余部分債權而言,是否還有其他救濟途徑?
·第三篇 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篇·
第一章 破產程序會對破產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產生什么影響?
第1問 破產申請受理后,企業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第2問 企業被申請破產了,對股東會產生什么影響?
第3問 進入破產程序后,股東沒有繳納注冊資本金的,還需要補繳嗎?
第4問 股東為維持企業經營向企業出借的款項,能提前收回嗎?
第5問 在重整期間,破產企業的出資人可以要求進行收益分配嗎?
第6問 在破產程序中,企業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如何避免被追究責任?
第7問 管理人接管企業時,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需要配合哪些工作?
第8問 破產企業負責人的哪些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隱匿、轉移財產及這樣做的后果?
第9問 破產申請受理后,企業的財務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可以“置身事外”嗎?
第10問 破產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勤勉義務是否會在破產程序中被追責?
第二章 破產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個人可否申請破產?
第11問 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欠債無力償還,是否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第12問 個人申請破產比企業申請破產更嚴格嗎?
第13問 個人申請破產后,債務就會被免除嗎?
第14問 個人破產制度是否會“石沉大海”?
·第四篇 擔保人篇·
第1問 在債務人破產情況下,擔保人是否可以免責?
第2問 破產程序終結后,擔保人責任是否隨之結束及如何減少擔保債權實現的阻礙?
第3問 破產企業的保證人是否可以申報債權?
第4問 擔保人承擔債務后,能否向破產企業追償?
第5問 企業作為債權人,在已申報債權的情形下,如何向擔保人行使權利?
第6問 企業債權人對破產企業財產享有擔保權的,何時可以行使優先受償權?
第7問 對破產企業股東的股權設定質押的,質押權人是否具有優先權?若沒有,質押權人如何進行權利救濟?
第8問 作為擔保債權人,超出擔保物價值的債權應該怎么處理?
第9問 在破產程序中,債務人或管理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對外提供擔保?
第10問 在破產程序中,是否存在優先級比擔保債權還高的債權類型?
·第五篇 重整投資人篇·
第1問 與其他形式的投資相比,重整投資的優勢是什么?
第2問 在沒有其他主體申請的情況下,投資人如何啟動對債務人企業的重整程序?
第3問 重整投資人是否有權選擇管理人?
第4問 投資人參與重整的方式有哪些?
第5問 如何有效降低投資成本?
第6問 如何提高重整計劃草案的通過概率?
第7問 重整計劃未通過,破產企業是否可以再重新招募投資人?
第8問 如何盡快完成重整程序?
第9問 能否中途退出重整程序?
第10問 重整失敗時,投資人如何減少自身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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