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938
- 書名:債法教程
- 作者:李永軍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7月
- 入庫時間:2024-7-26
- 定價:118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聯合編寫本套民法學教程,《債法教程》特色如下:
第一,堅持債法的知識體系與我國《民法典》有機結合的原則,基本邏輯體系是:債的一般原理、意定之債(合同之債)、法定之債(侵權行為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
第二,堅持債的獨立性原則,將物權與債權矛盾之處作為原則的例外處理。
第三,堅持債的相對性原則,把諸如“買賣不破租賃”等排他性作為例外對待。
第四,堅持債法體系完整性原則,把傳統民法上的“債因”在債法總論部分進行了闡述。
第五,堅持清晰的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二元區分,在對待純粹經濟利益的侵權責任構成方面,堅持“故意或者違反善良風俗”的構成要件,來過濾純粹經濟利益進入侵權法領域,從而區分權利和利益在債法保護方面的制度差異。
第六,堅持反映教學成果和科研成果的原則,依托教育部中國民法課程虛擬教研室,將關于債法的教學成果寫進教材中。"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債與債法概述
第一節 債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債的關系的內容
第三節 債法的構造與功能
第二章 債的類型
第一節 關于分類的說明
第二節 民法典上的債與特別法上的債
第三節 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
第四節 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
第五節 連續之債與非連續之債
第六節 完全之債與不完全之債
第七節 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
第八節 金錢之債與非金錢之債
第三章 債的保全
第一節 債的保全的意義
第二節 債權人代位權
第三節 債權人撤銷權
第四章 債的移轉
第一節 債的移轉概述
第二節 債權讓與
第三節 債務承擔
第四節 合同承擔
第五章 債的消滅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清償
第三節 抵銷
第四節 提存
第五節 免除
第六節 混同
第六章 多數人之債
第一節 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
第二節 可分之債與不可分之債
第三節 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第四節 債權債務的共有關系
第七章 合同概述
第一節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 合同的類型
第八章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第一節 合同的成立概述
第二節 合同的成立方式
第三節 合同的生效
第四節 締約過失責任
第九章 債的履行
第一節 合同嚴守原則及其例外——情事變更制度
第二節 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費用
第三節 雙務合同中的履行抗辯權
第四節 涉他合同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違約責任概述
第二節 違約行為的形態
第三節 違約責任的形式
第十一章 買賣合同
第一節 買賣合同概述
第二節 買賣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特種買賣合同
第四節 買賣合同規則對其他有償合同的準用
第十二章 贈與合同
第一節 贈與合同概述
第二節 贈與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贈與合同的終止
第十三章 借款合同
第一節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節 借款合同的訂立
第三節 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章 保證合同
第一節 保證合同概述
第二節 保證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章 租賃合同
第一節 租賃合同概述
第二節 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概述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特別規則
第十七章 保理合同
第一節 保理合同概述
第二節 保理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章 承攬合同
第一節 承攬合同概述
第二節 承攬合同的效力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一節 保管合同概述
第二節 保管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章 委托合同
第一節 委托合同概述
第二節 委托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委托合同與間接代理
第四節 委托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一章 行紀合同
第一節 行紀合同概述
第二節 行紀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中介合同
第一節 中介合同概述
第二節 中介合同的內容
第三節 中介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章 合伙合同
第一節 合伙合同概述
第二節 合伙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四章 準合同的起源與歷史發展
第一節 準合同的制度史
第二節 準合同的內容
第二十五章 無因管理之債
第一節 無因管理概述
第二節 真正的無因管理的特征與構成要件
第三節 無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章 不當得利之債
第一節 不當得利概述
第二節 不當得利的事實構成
第三節 不當得利的法律后果
第四節 不當得利的證明責任分配
第二十七章 侵權責任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債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第三節 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四節 多數人侵權責任
第五節 侵權責任的抗辯事由
第二十八章 損害賠償
第一節 損害賠償的一般原理
第二節 物的損害賠償
第三節 人身損害賠償
第四節 精神損害賠償
第五節 懲罰性賠償
第二十九章 侵權責任的類型
第一節 利用網絡侵權責任
第二節 安全保障義務違反的責任
第三節 醫療損害責任
第四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五節 建筑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第六節 產品責任
第七節 替代責任
第八節 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節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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