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159
- 書名:解決勞動爭議三步法
- 作者:商云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 入庫時間:2024-9-10
- 定價:118
圖書內容簡介
"《解決勞動爭議三步法》一書分類整理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勞動權利所涉及的實體性和程序性法律法規,并詳解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方法。
針對實體性法律問題,作者將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勞動權利分為“認識爭議或侵權情形”“提出權利訴求”“提出主張并加以證明”三個步驟,創立解決勞動爭議“三步法”。該方法以各項勞動權利訴求為主線,列明每項勞動權利訴求所對應的爭議或侵權情形,介紹各項權利訴求的提法及計算方法,根據基礎法律規范分析各項請求權或抗辯權的構成要件及對應的要件事實,指出當事人行使請求權及抗辯權時所應提出的主張和需要證明的事項,從而引導當事人準確認識爭議或侵權情形、準確提出權利訴求、全面提出主張并加以證明。其中在“提出主張并加以證明”部分,詳細列明該項權利訴求所涉及的實體性法律規范。
針對程序性法律問題,本書主要介紹了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勞動權利過程中涉及的證據、主管、管轄、當事人、時效、期間等法律制度,指導當事人合理運用維護勞動權利的法律途徑、找對解決爭議的部門、準確確定當事人、把握好辦理相關事項的時間節點、解決好證明問題。其中,在證據方面,本書分類介紹諸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條等不同類型證據的證明對象、生成和收集方法,并配以具體圖片,直觀展示各類證據的使用方法。此外,本書還介紹了諸如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答辯狀、起訴狀、上訴狀、執行申請書、保全申請書等勞動爭議常用法律文書的制作及使用方法,通過法律文書樣式指導當事人辦理相關程序性事項。"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講.解決勞動爭議為什么要用“三步法”
一、“三步法”的具體內容 / 3
二、處分原則與“三步法” / 8
三、辯論原則與“三步法” / 10
四、主張責任及證明責任與“三步法” / 13
五、證明責任分配規則與“三步法” / 17
.第二講.“三步法”在解決各類勞動爭議中的運用
一、確認勞動關系爭議 / 25
二、工資支付爭議 / 39
三、加班費爭議 / 57
四、未休年休假工資爭議 / 73
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工資爭議 / 79
六、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爭議 / 82
七、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爭議 / 87
八、變更勞動合同爭議 / 93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爭議 / 97
十、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賠償金爭議 / 104
十一、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爭議(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 / 111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爭議 / 113
十三、未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損害賠償爭議 / 115
十四、勞動者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損害賠償爭議 / 118
十五、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的醫療補助費爭議 / 120
十六、就業歧視損害賠償爭議 / 123
十七、違法招用勞動者的損害賠償爭議 / 125
十八、用人單位違法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損害賠償爭議 / 128
十九、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法定必備條款的損害賠償爭議 / 130
二十、用人單位未交付勞動合同文本的損害賠償爭議 / 132
二十一、確認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爭議 / 134
二十二、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損害賠償爭議 / 138
二十三、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爭議 / 140
二十四、試用期工資差額爭議 / 144
二十五、勞動者違反服務期協議的違約金爭議 / 147
二十六、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爭議 / 151
二十七、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爭議 / 155
二十八、勞動者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爭議 / 158
二十九、用人單位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爭議 / 160
三十、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或保密事項的損害賠償爭議 / 162
三十一、高溫津貼爭議 / 165
三十二、規章制度違法而造成的損害賠償爭議 / 167
三十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違法行為損害賠償爭議 / 169
三十四、扣押檔案或其他物品的損害賠償爭議 / 174
三十五、違法勞務派遣的損害賠償爭議 / 177
三十六、工傷保險待遇爭議 / 183
三十七、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損害賠償爭議 / 212
三十八、失業保險待遇損害賠償爭議 / 214
三十九、生育保險待遇爭議 / 219
四十、養老保險待遇損失賠償爭議 / 222
四十一、非法用工傷亡賠償爭議 / 225
四十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損失爭議 / 228
.第三講.勞動爭議中的常用證據及使用方法
一、工商登記信息、戶口簿、就業證等主體信息類資料 / 245
二、登記表、報名表、面試通知書、入職通知書等招聘、應聘、面試、入職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材料 / 247
三、工作證、職員證、服務證、出入證、廠牌等用人單位發放的證件 / 250
四、與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相關的證據 / 252
五、勞動合同 / 257
六、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 262
七、考勤記錄 / 265
八、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住房公積金繳費記錄、個人所得稅繳費清單 / 267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相關證據 / 271
十、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意見、工傷保險待遇審核表等工傷(含職業病)系列證據 / 274
十一、病歷資料 / 283
十二、錄音錄像、手機短信、QQ或微信等即時通信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電子數據證據 / 286
十三、證人證言 / 288
.第四講.維護勞動權利應合理選擇法律途徑——兼談主管(受案范圍)制度
一、協商和解 / 295
二、申請調解 / 297
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舉報 / 301
四、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及提起訴訟 / 303
五、申請支付令 / 313
六、申請先行支付醫療費用或工傷保險待遇 / 315
七、申請執行 / 318
八、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爭議的解決途徑 / 320
九、集體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 / 323
十、解決10人以上集體勞動爭議的特別規定 / 324
.第五講.維護勞動權利要找對說理的地方——管轄制度
一、級別管轄 / 329
二、地域管轄 / 331
三、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 332
四、專屬管轄和協議管轄 / 334
五、裁定管轄 / 336
六、管轄恒定 / 338
七、管轄異議 / 339
八、默認管轄 / 341
九、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 / 342
十、勞動爭議仲裁涉及的管轄問題 / 343
十一、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 / 345
十二、申請支付令的管轄 / 346
十三、執行的管轄 / 347
十四、職業病診斷及鑒定、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的管轄 / 348
.第六講.解決勞動爭議應準確確定權利義務人——當事人制度
一、勞動爭議仲裁及訴訟當事人的一般規定 / 353
二、勞務派遣用工爭議的當事人 / 355
三、法人分立、合并時當事人的確定 / 356
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行為人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當事人的確定 / 358
五、法人的分支機構用工時當事人的確定 / 359
六、個體工商戶用工時當事人的確定 / 361
七、單位未依法登記、未辦理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到期繼續經營、被責令關閉、被撤銷,以及用人單位解散、歇業、破產、掛靠經營時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確定 / 362
八、存在發包、分包、轉包、承包經營情形時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確定 / 364
九、設立中的單位(單位籌備期間)用工時當事人的確定 / 365
十、涉及“合伙”用工時當事人的確定 / 367
十一、爭議主體死亡或者終止時當事人的確定 / 369
十二、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發生爭議時當事人的確定 / 371
十三、工傷(含工亡)爭議中當事人的確定 / 372
十四、勞動爭議的第三人 / 374
十五、勞動爭議仲裁遺漏當事人時人民法院如何處理 / 375
.第七講.解決勞動爭議要有時間觀念——期間制度
一、期間的種類 / 379
二、期間的計算 / 381
三、期限的順延 / 383
四、勞動爭議仲裁及訴訟中常涉事項的辦理期限 / 384
.第八講.解決勞動爭議不能躺在權利上睡大覺——時效制度
一、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 393
二、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 / 395
三、時效的起算 / 396
四、時效中斷 / 398
五、時效中止 / 401
六、時效的適用規則 / 403
.第九講.解決勞動爭議要會寫文書——常用法律文書及制作方法
一、授權委托書 / 407
二、證據材料清單 / 411
三、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 413
四、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 / 416
五、民事起訴狀 / 418
六、民事答辯狀 / 424
七、增加、變更仲裁請求/訴訟請求申請書 / 428
八、民事上訴狀 / 431
九、先予執行申請書 / 434
十、執行申請書 / 436
十一、支付令申請書 / 438
十二、仲裁審查或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申請書 / 440
十三、管轄權異議書 / 442
十四、延長舉證期限申請書 / 444
十五、責令對方提交書證申請書 / 446
十六、調查收集證據申請書 / 449
十七、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 452
十八、鑒定申請書 / 454
十九、訴前證據保全申請書 / 456
二十、訴訟證據保全申請書 / 458
二十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 460
二十二、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 / 462
"